京華城法庭紀錄

回首頁

逐字稿

逐字稿同頁切換閱讀

預設顯示整理後逐字稿;需要回看原始轉錄時,可切回原始逐字稿。

整理後逐字稿

1718 字

現在的所有參與者都應該要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法院認為 120284 是一次性的保障。所以如果藉由其他的補救措施,讓計畫程式預約了法定的容積率 560% 的時候,讓他實質上面回復到 120284,是違背法院判決意旨的,換言之也就是違背法令。

107 年度次計畫透過之後,沈慶京先生開始了他的陳情之路。在 107 年 5 月的時候,陳情經先生交了一個陳情書給柯文哲市長。柯市長收到這份陳情書之後,批了一個手寫的檔案給當時的副市長林欽榮。他說:「微經沈慶京給我一份陳情書,我問他為什麼不一次提出?現在 560 已經透過了,又要變成 678,你研究看看,我是看不懂,請軍院留意一下。」這個手寫檔案第一件事情證明瞭柯文哲市長確實曾經向陳情經先生親自收過陳情書,而且還問他說為什麼不一次提出。第二件事情是柯文哲市長在收到這個陳情書的時候,就已經知道陳情經當時的訴求是要把 560% 再上升回復到 678%。

柯市長收到這個檔案之後交給林欽榮,林欽榮寫了一個說明檔案。這一份說明檔案是在 107 年 5 月 16 號的時候寫出來的。假官在審判當中的時候去問林欽榮到底這個說明檔案有什麼重點,林欽榮提到了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 120284 是必須取消的,因為行政主管機關非常強烈地說已經在民國 87 年核發了,所以沒有保障的原因。第二件事情是依照都市計畫的常規,在辦理土地重劃或是行政訴訟的作業當中,尤其是個案不得任意辦理變更。

所以請各位法官再留意一件事情,就是柯文哲市長他知道其實北市府當時的立場是不會給 120284 的,他也知道京華城公司當時正在提出行政的救濟。108 年柯市長又再收到一份陳情書,這個陳情書是針對當時的行政訴訟。柯市長收到之後他就批示:「請彭副市長先整合都發局、法務局的意見,確認之後在市長市會議討論。」假官在審判的時候有再去問彭振聲副市長,在 108 年的時候柯市長有沒有跟他協助,請他指示他協助處理這個案件。柯市長對不起,彭振聲副市長是說沒有。不過柯市長有問他,很奇怪當時 106 年的時候容積率 392 的時候有負 120284 的樓地板面積,怎麼後來沒有了?彭振聲副市長那時候回答說:「我不知道,不過他們已經在訴訟中了,如果訴訟贏了的話,那我們就給。」所以其實從這一段話跟這一份陳情信也會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柯市長在 108 年就已經收到京華城針對行政訴訟的陳情信,並且彭振聲副市長也當面跟柯市長說現在正在訴訟中,等京華城贏了才會給他 120284。

109 年初陳情人先生自行拆除了京華城購物中心,那也就是本案主要事實開始的時間。不過在回顧本案案發經過之前,我們還是要從總論的部分說明一下到底為什麼檢察官認為本案都市計畫是違背法令的。我們先回顧一下本案都市計畫。本案都市計畫的重點其實就是三項容積獎勵:任性程式、智慧程式跟宜居程式。還有一段話是簡便雙方爭執的、稍微比較激烈的,就是這份都市計畫寫了一句話說:「本計畫有關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獎勵容積,本計畫未規定的事項準用都更容獎辦法來辦理。」

我們來整理一下本案都市計畫他所提出來容積獎勵的專案、額度以及回饋的方案。在任性程式的部分,也就是綠建築,他說如果你拿到鑽石級,再加上任氧附設公園 50 年的時候,會給你 4% 的容積獎勵;黃金級加任氧公園,那是 2% 的容積獎勵。在智慧程式的部分,他分成了鑽石級加充電車位是 8%,黃金級 6%;以上充電車位是 6%。宜居程式是耐震設計,再加上無償提供登記面積 800 平方公尺,還有協助鋪路或蓋橋,這個部分是 8%。

那本案都市計畫是要求說這三項容積獎勵的額度啊,合計不能夠超過基準容積率的 20%。表面上看起來喔,他是容積獎勵好像跟 120284 無關,但是本質上他是 120284 的變形。為什麼講的官這麼說?我們要去回答這個問題呢,必須要從本案都市計畫的開端,也就是所謂的方案四來開始談起。方案四到底是怎麼形成的?我們把時間拉到 109 年 6 月 20 號,在這次專案小組會議當中,京華城他提出了簡報。這個簡報當中列出了三個方案,方案一就是回復 120284,方案二是回復 111919。
結構化資料
{
  "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ase_number":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hunk_filename": "chunk_0002.txt",
  "chunk_index": 2,
  "documents_referenced": [
    "方案四簡報(109年6月20日專案小組會議)",
    "本案都市計畫(含韌性、智慧、宜居程式)",
    "林欽榮說明檔案(107年5月16日)",
    "都更容獎辦法",
    "陳情書(107年5月)",
    "陳情書(108年)"
  ],
  "end_seconds": 890,
  "keywords": [
    "120284",
    "京華城",
    "宜居設計",
    "容積獎勵",
    "容積率",
    "智慧建築",
    "行政訴訟",
    "都市計畫",
    "韌性城市"
  ],
  "legal_issues": [
    "120,28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保障是否為一次性且不可透過其他補救措施回復",
    "容積獎勵(韌性、智慧、宜居)是否為恢復原 120,284 平方公尺之變形手段",
    "行政訴訟結果對容積率給予之影響",
    "都市計畫變更是否違反法令或違背法院判決意旨"
  ],
  "legal_issues_raw": [
    "120,28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之保障是否為一次性且不可透過其他補救措施回復",
    "都市計畫變更是否違反法令或違背法院判決意旨",
    "容積獎勵(韌性、智慧、宜居)是否為恢復原 120,284 平方公尺之變形手段",
    "行政訴訟結果對容積率給予之影響"
  ],
  "participants": [
    "彭振聲",
    "林欽榮",
    "柯文哲",
    "檢察官",
    "法官",
    "陳情經"
  ],
  "participants_raw": [
    "陳情經",
    "柯文哲",
    "林欽榮",
    "彭振聲",
    "法官",
    "檢察官"
  ],
  "phase": "言詞辯論",
  "record_type": "segment",
  "segment_id": "CXKiBIamLC4:chunk_0002",
  "session_date": "2025-12-15",
  "session_id": "CXKiBIamLC4",
  "session_part": "上午",
  "start_seconds": 590,
  "summary": "本段逐字稿討論京華城案中關於 120,28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爭議。內容涵蓋陳情經先生多次向柯文哲市長遞交陳情書要求恢復容積率、林欽榮與彭振聲對該項保障之法律立場(認為應取消且不應任意變更),以及後續都市計畫中透過「韌性、智慧、宜居」三項容積獎勵方案,被指為 120,284 平方公尺保障的變形手段。",
  "video_id": "CXKiBIamLC4",
  "raw_text_key": "text/CXKiBIamLC4/raw/chunk_0002.txt",
  "cleaned_text_key": "text/CXKiBIamLC4/cleaned/chunk_0002.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