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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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好,從這個帳戶,這個帳戶我們看到這是 113 年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吳世寧政治獻金專戶的一個交易明細。我們看到這邊在選舉之後,就是 113 年 4 月 9 號、5 月 8 號、5 月 29 號,還有 7 月 3 號這些時間,政治獻金專戶就匯出了這些錢,有 42 萬 1,534 元、46 萬 6,661 元、9 萬 2,814 元,還有 26 萬 0,027 元。這個數字大家可以稍微記一下,等一下會再出現。 然後這筆錢呢,有一些註記 4 月的薪資、勞健保;那 5 月的、7 月的最後一筆呢,卻註記的是「代付 5 月薪資」。我們很想問一下,到底是誰幫誰代付?好,這些錢從政治獻金專戶出去之後呢,我們看到木可公司這邊就記入了他們的帳。這是木可公司的支出分類帳,看到 4 月的部分,3 月、4 月、5 月。3 月、4 月、5 月,他們 4 月、5 月、7 月分別收了 42 萬 1,534 元、46 萬 6,661 元、26 萬 0,027 元。 好,那我們可以看到這樣子算木可公司發出的薪資,上面比較左側這次木可公司發出的薪資,不管是 3 月或是 4 月,這個木可公司最後發出去的薪資,跟他們收到從競選總部來的錢,其實一個差 7,000 多塊,一個只差了 2 萬多塊。怎樣都連差額連多一個員工的薪水都發不夠。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其實木可公司在 113 年 3 月跟 4 月的薪水,完全幾乎都是從競選總部撥過去這筆錢去支付的,他們沒有再任何多付出太多的錢了。 好,那從木可公司的交易明細,我們可以看到這是 3 月的薪資發放記錄,總共有這些錢。那這些錢 3 月的薪資,前面兩筆其實就是李文宗跟李文娟的,等一下我們可以看到證物。那這些錢加起來總共是 42 萬 1,534 元,這個數字跟剛剛進總會的數字是一模一樣的。然後 4 月份呢,可以看到上面兩筆的數字跟 3 月是一樣的,可以證明說是李文娟跟李文宗的薪資。那 4 月份的這些薪資加起來總共是 46 萬 6,661 元,也跟剛才的數字一樣,完全符合。 再來是 5 月份的這個薪資,7 月收到 5 月份的這個薪資,加起來是 26 萬 0,027 元,也是一模一樣的數字。所以等於是這些薪資是全部都是由競選總部這邊來支付的。好,還有勞健保跟退休金的部分,這些錢呢,這個 8 萬 5,749 元,然後勞健保跟退休金加起來總共是 9 萬 2,814 元,這也是跟競選總部政治獻金專戶匯出來的錢是一模一樣的。 好,所以我們看到就是木可公司 3、4 月的員工薪資和勞健保,還有 5 月的薪資,其實全部都是由政治獻金專戶轉出,轉到木可公司的時候,由木可公司來發。 那被告這邊辯稱李文宗、李文娟、李婉萱、餘夢林、顧林飛、謝伯宏、烈宏慶等等 7 人,實際上他們都是在處理競選總部的善後工作,是因為競選總部解散之後勞健保已轉入木可;而且還說李婉萱、餘夢林、謝伯宏、烈宏慶等等人的 5 月薪資不是柯文哲指示的。好,我們來看一下證據。 李婉萱說,李婉萱到庭偵查中,他怎麼說?他說:「那時候問他說他跟餘夢林在做什麼工作?」他說:「選舉結束之後,我們主要是做木可的部分。那選舉完之後,我就做木可的工作,柯文哲的活動就跟我沒有關聯了。」他說大選後呢,就沒有選舉活動了,木可公司的部分是選舉前後都有做。所以可以知道李婉萱跟餘夢林不是選舉的善後。餘夢林因為他自己身體的關係,所以沒有來到庭偵查作證,但是李婉萱有講,說他跟餘夢林兩個人都是在做木可公司的工作。 而謝伯宏呢,我們來看一下,他說他做什麼工作呢?他說:「我從 113 年 3 月 1 號起,是我的勞健保在木可公司,然後他處理的是臺灣民眾黨及柯文哲交辦的一些業務,及成立民調公司。」因為他交辦的業務呢,是要分析選票的選票資料的分析,還有政治獻金的一些金額比數來源的分析。所以我們也可以知道他做的是要做民調公司跟選情分析,也不是在做選舉的善後、競選總部的善後。 好,那烈宏慶呢,我們來看一下,他說他是在 113 年 4 月 5 號的時候才到職木可公司。4 月 5 號是他第一天上班,所以這時候已經是選後,而且是四個月後,已經沒有競選總部了。他說他當時去雲林麥寮去輔選,然後問他,他說……
原始逐字稿
好,从这个账户,这个账户我们看到这是113年总统副总统理参选柯文哲,吴世宁政治现金专户的一个交易明细我们看到这边在选举之后就是113年4月,4月9号,5月8号,5月29号还有7月3号这些时间政治现金专户就汇出了这些钱有421,534元466,661元92814元还有26027元这个数字大家可以稍微我之所以要念出来是大家可以稍微记一下等一下会再出现然后这笔钱呢有一些有助记4月的薪资老健保那5月的,7月的最后一笔呢却助记的是代付5月的薪资我们很想问一下到底是谁帮谁代付好,这些钱从政治现金专户出去之后呢我们看到木可公司这边就记入了他们的账这是木可公司的支出分类涨看到4月的部分,3月的时候3月的时候呢他们4月的时候收了42万1534元然后5月的时候收了46万6661元好,那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子的算木可公司发出的薪资上面比较左侧的这次木可公司发出的薪资不管是3月或是4月这个木可公司最后发出去的薪资跟他们收到从竞选总部来的钱其实一个差7000多块一个只差了2万多块怎样都连差额连多一个员工的薪水都发不够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其实木可公司在113年3月跟4月的薪水完全几乎都是从竞选总部拨过去的这一笔钱去支付的他们没有再任何多付出太多的钱了好,那从木可公司的交易明星我们可以看到这是3月的薪资发放的记录总共有这些钱那这些钱3月的薪资前面两笔其实就是李文宗跟李文娟的等一下我们可以看到证明那这些钱加起来总共是421,534元这个数字跟刚刚进总会的数字是一模一样的然后4月份呢可以看到上面两笔的数字跟3月是一样的可以证明说是李文娟跟李文宗的薪资那4月份的这些薪资加起来总共是466,661元也跟刚才的数字一样完全符合然后再来是5月份的这个薪资7月收到5月份的这个薪资加起来是26万027元也是一模一样的数字所以等于是这些薪资是全部都是由竞选总部这边来支付的好还有劳健保跟退休金的部分这些钱呢就是这个8万5749元然后劳健保跟退休金加起来总共是9万2814元这也是跟竞选总部政治现金专户汇出来的钱是一模一样的好所以我们看到就是木可公司3,4月的员工薪资和劳健保还有5月的薪资其实全部都是由政治现金专户转出转到木可公司的时候由木可公司来发那被告这边变称李文宗李文娟李婉轩余梦林顾林飞谢伯红烈宏庆等等7人实际上他们都是在处理竞选总部的善后工作是因为竞选总部解散之后劳健保已过去木可然后而且还说李婉轩余梦林谢伯红烈宏庆等等人的5月薪资不是柯文哲指示的好我们来看一下证据李婉轩说李婉轩到侦察中他怎么说他说那时候问说他跟余梦林在做什么工作他说选举结束之后我们主要是做木可的部分那选举完之后我就做木可的工作柯文哲的活动就跟我没有关联了他说大选后呢就没有选举活动了木可公司的部分是选举前后都有做所以可以知道李婉轩跟余梦林不是选举的善后余梦林因为他自己身体的关系所以他没有来侦察边做证但是李婉轩有一起讲说他跟余梦林两个人都是在做木可公司的工作而谢伯红呢他说他做什么工作呢他说他从113年3月1号起是他的劳健保在木可公司然后他处理的是台湾民众党及柯文哲交办的一些业务及成立民调公司因为他交办的业务呢是要分析选票的选票资料的分析还有政治现金的一些金额比数来源的分析所以我们也可以知道他做的是要做民调公司跟选情分析也不是在做选举的善后竞选总部的善后好那炼宏庆呢我们来看一下他说他是在113年4月5号的时候才到植木可公司的4月5号是他第一天上班所以这时候已经是选后而且是四个月后已经没有竞选总部了他说他当时去云林麦聊去浮选然后问他他说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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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主要分析113年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之資金流向。證據顯示,該專戶於4月、5月及7月多次匯款至木可公司,金額與木可公司發放給特定員工(如李文宗、李文娟等)的薪資及勞健保費用完全吻合,顯示木可公司員工之薪資實質由政治獻金支付。針對被告主張該員為處理競選總部善後工作之辯詞,檢方透過李婉萱、謝伯宏及烈宏慶等人的證詞,指出其工作內容為木可公司業務、民調分析或於選後才到職,並非從事競選總部善後工作,用以反駁被告之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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