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回首頁

逐字稿

逐字稿同頁切換閱讀

預設顯示整理後逐字稿;需要回看原始轉錄時,可切回原始逐字稿。

整理後逐字稿

1309 字

柯文哲因而記帳在工作簿上,所以這筆款項也是正確的。我們再看下一筆,林敏群的二百萬元。我們中間先跳過小省的一百五十萬這筆,先來看下一筆林敏群二百萬元的部分。

二百萬元現金,林敏群在偵查中有說,她從來不曾捐款給政黨或政治人物。但是邱佩玲一直如我,她基於跟邱佩玲幾十年的交情,所以她在一一一年十月底或是十月一號的時候,有請秘書鄭和龍向邱佩玲表示,可以在二號的時候來東方文華酒店來拿款項。後來邱佩玲就在當天前往東方文華酒店,向鄭和龍去拿二百萬元的現金。

林敏群說她當時還特別跟邱佩玲說:「我純粹是幫她才會捐款給民眾黨,因為林敏群說她其實也不支援這個柯文哲市長,但是看邱佩玲這個面子,還是捐款。」那林敏群她還有附帶提到說,她說這個京華城拿到八百四十的容積率,她說她的中泰賓館重建當時捐了公園土地到錄用地,價值超過一百億元,她覺得很不公平。

我們來看一下這個林敏群,她的秘書鄭和龍說,後來是邱佩玲到了這個東方文華酒店大廳,把二百萬的現金直接交給了邱佩玲。那邱佩玲她有證稱說,她有跟柯文哲講說這筆捐款是林敏群的捐款。邱佩玲說任何人的捐款,她都會跟柯文哲說是誰捐的。那柯文哲說這個至少知道誰有幫助過我們。

所以從以上的證據,我們可以知道為什麼這個姓名欄會記載林敏群,金額是二百萬。因為邱佩玲在東方文華取走款項之後,後來柯文哲是派人——派誰不知道,但是有派人來邱佩玲的住處管理室取走這筆款項。邱佩玲有告訴柯文哲說這筆款項是林敏群捐的,柯文哲因而記帳在工作簿。邱佩玲還有強調說,這個任何人的捐款,邱佩玲都會告訴柯文哲說是誰捐的。

我們再看下一筆,這個範尤偉五百萬元的捐款,經理人這邊寫的是蔡明興。範尤偉在偵查中,檢察官有問到:「你是在什麼時間、地點交付款項給柯文哲?」範尤偉說是交付現金,地點在他家樓下的地下室,交付五百萬元的現金給柯文哲。範尤偉說當時他從車子的後座,用有拉鍊的手提袋裝著五百萬現金給柯文哲,而且還有跟柯文哲說:「這是給他的五百萬元,是單純支援他。」也有跟柯文哲說:「請他去找形象良好的大公司來募款,要成立基金會或是智庫。」

那檢察官有提示 A-37 新東應典的工作簿檔案,問說為什麼會講到蔡明興。範尤偉說:「你要去問柯文哲。」範尤偉也有說:「我曾經是蔡明興的會計師,那我不知道為什麼柯文哲會在上面寫蔡明興。」範尤偉有講到說:「我捐錢給柯文哲這件事情,我不想讓我太太知道。」所以實際上知道範尤偉有捐五百萬給柯文哲的人,事實上是非常的少,也可能只有範尤偉跟柯文哲兩個人才會知道,因為這是一筆現金的交付,連範尤偉的太太都不知道。

那檢察官有問說:「如果是跟蔡明興無關的話,你應該會寫柯文哲記帳應該會寫範尤偉五百萬,範尤偉為什麼會寫到蔡明興?」那範尤偉說這個她也不知道。蔡明興還很生氣的打電話來說:「你們到底在搞什麼?如果是她捐的,她會承認。」那檢察官也是在追究說這筆款項到底跟蔡明興的關係。那在偵查中有去詢問蔡明興,有問到蔡明興跟柯文哲、範尤偉之間的往來關係。那因為北市府是富邦金控的大股東,所以市長對於這個董事的名單有提出建議的權利,所以柯文哲市長跟蔡明興還是會有所聯絡。依照蔡明興的證詞,她就說如果有兩年。
結構化資料
{
  "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ase_number":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hunk_filename": "chunk_0031.txt",
  "chunk_index": 31,
  "documents_referenced": [
    "A-37 新東應典的工作簿檔案",
    "工作簿"
  ],
  "end_seconds": 9445,
  "keywords": [
    "京華城",
    "工作簿",
    "捐款",
    "政治獻金",
    "現金交付"
  ],
  "legal_issues": [
    "工作簿/帳冊真實性",
    "政治獻金來源之真實性核對",
    "現金交付之證據認定"
  ],
  "legal_issues_raw": [
    "政治獻金來源之真實性核對",
    "工作簿記載與實際捐款人姓名不符之爭議",
    "現金交付之證據認定"
  ],
  "participants": [
    "林敏群",
    "柯文哲",
    "檢察官",
    "範尤偉",
    "蔡明興",
    "邱佩玲",
    "鄭和龍"
  ],
  "participants_raw": [
    "柯文哲",
    "林敏群",
    "邱佩玲",
    "鄭和龍",
    "範尤偉",
    "蔡明興",
    "檢察官"
  ],
  "phase": "言詞辯論",
  "record_type": "segment",
  "segment_id": "0KeURwJSR_Q:chunk_0031",
  "session_date": "2025-12-15",
  "session_id": "0KeURwJSR_Q",
  "session_part": "下午",
  "start_seconds": 9145,
  "summary": "本段紀錄針對柯文哲工作簿中兩筆款項的來源進行核實。第一筆為林敏群透過秘書鄭和龍交付給邱佩玲的200萬元現金,林敏群聲稱是因與邱佩玲交情而捐款,且對京華城容積率案表達不滿。第二筆為範尤偉交付給柯文哲的500萬元現金,雖工作簿記載為「蔡明興」,但範尤偉證稱是由其親自交付且不希望其配偶知情,而蔡明興對此筆捐款之關聯表示否認。",
  "video_id": "0KeURwJSR_Q",
  "raw_text_key": "text/0KeURwJSR_Q/raw/chunk_0031.txt",
  "cleaned_text_key": "text/0KeURwJSR_Q/cleaned/chunk_0031.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