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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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1386 字

在 108 年多次跟沈慶京會面,都沒有做廉政登入,這是整體的脈絡。所以我們不能去脈絡化,把這一段段斷章取義,好像說有寫到某某政黨,就認為說這一定是為了某某政黨而去做搜尋的行為,這個是必須澄清的。

那再來,我們就去看今天這一個最重要的證據,「工作部」到底是怎麼發現的?那時間就回到這個 113 年 8 月 30 號搜尋之後,早上搜尋,那當日下午 1 點 19 分的時候,廉政署就開始對柯文哲市長去製作這個詢問筆錄。時間是在下午的 1 點 19 分。那在那我們這邊就可以發現,事實上就是在搜尋當天,馬上就訊問了這個柯文哲市長。

那在 1 點 19 分開始要做筆錄之後,律師其實都在場。那在 1 點 22 分的時候,就開始「濾鏡」,那一直濾鏡到了 2 點 11 分。所以大概濾鏡了 50 分鐘左右,讓這個柯文哲市長跟律師有充分的討論之後,然後開始由廉政官這邊去做筆錄。那後來就一直做筆錄,中間還一次休息。那我們可以看到,到了這個第二次休息,就是 4 點 10 分的時候,到這時候其實都還在問這個「京華城」的案子。因為我們可以看到那個筆錄上面有寫到,寫說「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這個是關於這個京華城「土利」的部分。所以到了下午 4 點 10 分的時候,還在問土利的部分。然後後來也有繼續休息,休息結束以後,筆錄繼續。

那來到了這個晚上 5 點 32 分的時候,又讓這個柯文哲市長休息。那到了 6 點 15 分的時候,晚上 6 點 15 分的時候,再繼續去做筆錄。那在 6 點 15 分的時候,事實上在這裡,廉政官就已經開始提示了「工作部」的資料。有講到說,扣押物編號 A137,這個行動硬碟翻拍照片裡面,有一個檔案記載「小省 1500 審慶經」。然後說這個檔案是誰做的、是什麼意思?這個是在 8 月 30 號當天。所以我們可以知道,事實上在搜尋當天就已經發現了這個「工作部」的檔案,大概是在下午發現的。所以在晚上的時候,就提示給柯文哲市長。這個是一發現就立刻去向柯文哲市長去求證,說你的這個行動硬碟裡面,為什麼會有「工作部」的這個檔案?

那一個證據,事實上後續在這個 8 月 31 號,檢察官在訊問的時候,一樣也是有再次跟柯文哲市長去求證。就提示這個「工作部」的內容,問柯文哲市長說:「上面的意思是沈慶京給你 1500 萬元嗎?」那柯市長當時在第一時間的回答,是說:「我沒有辦法回答。」那檢察官也有在問說:「那這個是不是管財務的李文宗在處理的?」那柯市長回答的是說:「不是。」

那檢察官也其實不是隻有提示這個「小省 1500 沈慶京」這一筆,而是把這個「工作部」上,就是我們看到的全部內容,從王令玲一直到黃沖仁,全部的每一筆的「人名」跟「金額」全部都提示給柯文哲市長,問說:「這個是不是他們給你的錢?」所以是有把這個「工作部」內容去提示給柯文哲市長。那柯文哲市長回答的內容,是說:「不能說他們有捐錢給我,要有證據,因為錢不是會給我。」但是其實我們這個這樣的講法,到現在我們可以驗證說,這個其實有做不實的陳述。因為我在這邊把這個藍框框起來的「人名」,這些都是現金給錢,那直接到了這個柯市長的手上。但是他這個第一時間受訊問的時候,還是否認這些錢有給他。

那這樣的證據,其實不止在連訊跟這個偵查當中,在 9 月 1 號法院羈押庭的時候,檢察官一樣是提示這個證據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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