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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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4 月 22 號的時候非常相見,4 月 22 號的時候他再約了黃局長,又是談情華城。在 5 月 8 號的時候,相隔不到 10 天,相隔 10 多天,然後又約了黃警帽,他還是在談情華城這邊。互動詰問的時候,應議員說:「黃局長,如果見完他不太可能 15 分鐘就跑回去蓋公文,因為這是要跑馬拉松。」這邊議員有點誇張了,因為就黃局長自己登記的時間,局長到議員的研究室也只需要 10 分鐘,所以黃局長跟你開完會之後再回去蓋公文,其實是完全來得及的。

好,在這一系列密集的開會之後呢,就到了 5 月 21 號都委會的第 765 次會議。那第 765 次會議呢,應曉薇議員是有參加的。當天他替京華城出席,還開場發言並請託。好,這是當日的簽到表,自己有點模糊,但是大家應該可以看到,這就是應曉薇議員個人特有的簽名,他有出席。他做了什麼樣的發言呢?在會議中,主席就是彭副市長,他說:「那如果委員們沒有意見的話,那我們就給申請單位 15 分鐘的時間做簡報。」但是當時第一個站起來要表達意見的並不是京華城公司的代表,而是應曉薇議員,所以由應議員先講。那應議員也不是簡單地講一下京華城今天來做什麼或是來介紹一下京華城的代表,而是應議員他這邊洋洋灑灑地講了近 7 分鐘的時間。我們看到京華城代表接續講話的時間是 3 小時 8 分,8 分的時候他講了 7 分鐘的時間。好,這些內容裡面呢,包含了京華城就是可能省慶,經主席說了他的可能、他自認為的委屈,還有呢現在在走行政訴訟呢,以及西北角的地主或是捐地 30% 等等,蠻豐富的內容。

好,最後應議員他提到:「希望各位委員可以依照都市計畫的法定程式,能夠恢復京華城 80 年 2 月 13 號都市計畫說明書所載的文字,立即保障 120,284.39 平方公尺的權益。」所以應議員他是知道今天京華城他要求的就是要恢復這個 120,284 的權益。好,那除了發言之外,他當天還做了一個請託的行為。我們從彭副市長的證詞知道,應曉薇當天列席都委會的時候,在開會之前,彭副市長說:「應曉薇議員來跟他說,這個議、這個研議案是不是能夠還一還,給我一個面子。」那因為當時柯市長已經批要送都發局處理、要送研議,所以最後呢,他偵查中的證詞最後他沒有才是透過或不透過,而是另外一組專案小組。

好,在審判中我們也在跟彭副市長確認了,說當天開會委員剛好要就座的時候,應曉薇議員就到他前面來問他說:「今天這個議案能不能還一還?」所以當天他除了出席跟發言之外,他還有特別去向彭副市長拜託要把京華城的案子還一還。因為他知道只要能夠還一還,就能夠做更多的事情,京華城就越有機會。好,所以在這個 765 次會議之後,沒有馬上才是這個研議案透過或不透過,而是呢研議去組了一個專案小組要去討論。

好,接下來就是 6 月 20 號要開第一次專案小組的會議。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上呢,專案小組的委員他們就有一個建議意見,說希望京華城可以在與市政府的都發局研擬依法可行的適當的補救方案。好,所以在這個專案小組會議之後呢,應曉薇議員就開始幫京華城去邀都發局的官員來協調會。所以 6 月 23 號、7 月 1 號,他們都陸續呢跟邵琇珮呢、嚴邦瑞還有等等承辦人,就是去做了一些協調會,討論了一些內容。

於是 7 月 3 號的時候,京華城的這個方案四就誕生。應曉薇知不知道方案四的西部計畫修正案與 120,284 有關呢?他知道。因為我們再來回顧一下陳俊源這個順序,這邊有講到:「會後依無顧問表示,縱然採都市計畫的方案處理,經議員爭取,輔放目前也只有討論的議員。」我們先不論 2 月 18 號的這個都市計畫指的是方案級或是什麼方案,但是至少議員他知道這個 120,284 跟這個方案四、跟京華城後續提出的方案四一定會有關係。好,所以我們這邊稍微先梳理一下,在這個時間點,應曉薇他知道直接替京華城回復 120,284 樓地板面積基是愈發無拒的,因為他有參加 765 次會議,委員們有一些討論,這些昨天我們都有講過就不再重複。那第二個是他知道京華城所提出的西部計畫變更申請案,他是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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