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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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1642 字

好,這樣密集的約談跟會議,其實造成了公務員很大的壓力。我們在審判中有問劉秀玲說:「非公開會議的頻率有多高?」劉秀玲說:「很多次吧,印象中送研議,例如 109 年 6 月 14 日開始送研議,就是京華城研議案送到市都委會,一直到 109 年 5 月 21 號第 765 次會議,中間大概有兩個禮拜,議員就會開一次會,公開、非公開的都有。」

進都委會後呢,就是提系部計畫案之後,大概是大會前或是專案小組前,議員也會開會去詢問說有沒有問題。我們可以看到這邊,應曉薇會找開會的時點,就是大會前還有專案小組前,所以公務員們會被他找去開會。

好,那這邊呢,我們也跟蔡律也確認了說,因為他是府會的聯絡人,他說幕僚小組當時如果應曉薇找的話,誰會去?他說一般都是執行秘書或是科室主管。那我們這邊就是劉秀玲執名,那他本人會陪去,但不一定在裡面。他只是印象中呢,他陪劉秀,他說:「我陪他去應曉薇議員的辦公室蠻多次的,但詳細次數他不記得了。」而且不止都委會的公務員,其實都發局也是。這是都委會的承辦人跟都發局的承辦人,他們的對話記錄。這邊都委會的承辦人就問說:「你有一天到晚被叫去嗎?」都發局這邊就回答說:「議會嗎?」他說:「對啊。」他說:「前一陣子。」都發局就回答說:「前一陣子,尤其是研議案到研商會議的期間。」那都委會這邊也很無奈地說:「我們府會好像一天到晚會被問。」會議期間,都發局裡面有回應說:「我們簽工展的時候也是一樣。」

那這樣子密集的非正式或正式的會議,其實劉秀玲有表達說,這個對公務員或對幕僚是會造成壓力的。所以應曉薇議員對京華城案件的關心程度及開會頻率,是讓公務員倍感壓力。另外還有一個壓力的來源,就是議員所資。偵查中有稍微問了一下蔡立瑞說:「如果沒有照議員的意思去做,議員會有哪些具體的方式對你們造成壓力?」他說:「例如議員會開始索取資料,要我們提供,或是在諮詢的時候要我們直密上臺等等。」這些有時候開會前或剛開會,他們就會做所資。

然後另外一位都委會的人員黃書軒,他也說:「就是除了叫我們去開協調會之外,另外應曉薇還會索資。如果會議過程不順利,應曉薇就會要資料。」他說這些都是可以查得到的。

那有問了劉秀玲說:「應曉薇索資,這索什麼樣的資料?有沒有什麼印象?」劉秀玲說:「印象比較深刻的是在 107 年 8 月 3 號的時候。」他說:「因為 8 月 2 號他們開了一個松山通檢的都委會開會後,所以松山通檢裡面有討論到京華城,還有陳情希望可以修改這六種的使用限制,回到第三種商業區的使用,但是並沒有被委員會採納,被拒絕了。所以隔天,就是 107 年 8 月 3 號的時候,應曉薇議員就下了索資,要我們針對 100 年到 107 年所有都市計畫案中的陳情意見,要一個個寫出採納、不採納,印出來之後還要燒成光碟,逐一去說明有沒有被採納。」

郭泰奇是當時這個索資的承辦人,他說:「我印象中這個索資來之前,應該是劉秀玲直密有被叫去辦公室,而且還是我們剛剛審議完京華城案,就剛剛劉秀玲講的那個松山通檢,有講過了,有討論了京華城的事情,後來就收到這個意見,要我們整理近 10 年來、將近 10 年來人民陳情採納、不採納的統計比例。」

那這邊郭泰奇他是承辦人,為什麼剛剛蔡立瑞、黃書軒他們都可以講出有一個印議員的索資讓他們造成壓力?主要就是因為這個索資的數量比較大。郭泰奇說:「不太可能一個人在三天內完成,所以有其他的同仁來協助我。」所以都委會的其他幕僚同仁也知道這樣的狀況,也有參與。而郭泰奇也明確地表示,這樣子的索資其實會造成工作量是會增加的。

那辯護人這邊有提出了一個資料做抗辯,說:「就算是 107 年到 107 年的審議案件,每年也頂多幾十件啊,怎麼可能會造成多大的壓力呢?」但劉秀玲說:「事情並不是這樣的。」他在審判中有說明,一整年的審議案件,他說辯護人提出這個資料是一整年的審議案件,不是陳情案。像京華城就是一個審議案,但是每一個審議案裡面會有很多的陳情案,就像他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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