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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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時間是 11 點 53 分,請繼續為辯論。我們來進入到各論的部分,到底本案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先把時間拉回到 109 年 2 月 18 號這天發生的事情。我們在 2 月 24 號的庭程中讀到,當天 2 月 18 號,京華城透過應曉薇議員跟助理吳順民去拜訪彭副市長跟黃景茂局長。當時他們的訴求呢,其實就是希望能夠在拆除改建之後保留原本樓地板面積。那他們希望能夠透過提到都委會研議的方式,再重新討論一次這個都市計畫的規定。 假官在審判中問一下吳順民先生說,當天在談什麼事情?那吳先生是說,當天主要是議員拿著陳情書,很簡要地拜訪說明京華城歷年受了很多委屈。我記得黃局長有簡單講,不然就研議看看,看都委會研議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委屈,看要怎麼處理。我記得彭副市長不置可否,然後會議就結束了。 黃局長開完會之後,回來跟承辦公務員楊智勝說,黃景茂局長有交代說,這個案件就要提 120284 的研議案。然後楊智勝說,承辦科認為這個案子是都委會做成的決議刪除,那如果再提都委會研議案,那到底本府跟都委會的立場是什麼?當時有跟黃景茂局長表達這樣的意見。所以在 2 月 18 號當天,應曉薇、吳順民拜訪彭副市長、黃景茂,希望回覆 120284,黃景茂當場提議可以送研議。返回之後也跟承辦科這樣說,承辦科說,因為訴訟中案件,那送研議可能會導致市府立場矛盾。 但這次會談的意義不只如此,我們看一下陳俊源在 2 月 18 號當天下午 2 點 17 分傳給朱亞虎的訊息。他說:「上午應議員、吳顧問、彭副、黃局長碰面溝通,會後依照吳顧問表示,縱然採用都市計畫的方案處理,經過應議員爭取,府辦目前也只有討論的意願。下午議員會來跟主席討論後續進度,隨時回報。星期四、11 樓的溝通方案。」 什麼叫做「星期四、11 樓的溝通方案」?審判中我們問了陳俊源,他說他這指的是京華城想要提出他的主張跟想法,澄清裡面把當時過程列舉對他有利的資料整合起來,然後提出訴求給市政府。那 11 樓指的是什麼?就是指市長室。那當然星期四指的就是時間,那 2 月 18 號是禮拜二,所以星期四其實就是 2 月 20 號。 假官進一步說,那您在偵查中有講說,當時有約一個星期四的時間,希望有比較具體的想法可以跟府辦溝通,是不是屬實的?陳俊源也說是。所以其實從陳俊源的證詞以及簡訊的內容就知道,京華城公司當時預定要在 2 月 20 號禮拜四,跟市長室 11 樓提出一個溝通方案。 到了 2 月 20 號,沈慶京、柯文哲有會面。那雙方一直在爭執說到底他們在談什麼事情?我們先來看柯市長他自己的說法,他說都是在講 543,沒有提到容積率的事。那至於對話是不是有超過一個小時或將近一個小時,沒有記憶,要看紀錄。這部分市府應該會有刑事例,刑事例應該是有秘書保管。所以其實柯市長他說是在講 543,而且是他認同我們可以去調取刑事例確認的。所以我們去調的刑事例發現說,2 月 20 號上午 11 點確實有個沈慶京拜會柯文哲市長的行程。結果他說我們調刑事例是政治真法,明明就是他請我們去調刑事例確認的。 好好,沒關係,先讓我講完,我不去做制止。可是大家辯論就是各說各話,你們在反駁嗎?好不好?是請不要做任何干擾假官論告的動作,好,請繼續。 好啦,在 109 年 2 月 20 號,朱亞虎、陳安只有一個對話記錄,他說:「早上帶老闆見到柯市長,談了一個小時,情況十分令老闆滿意。」那在審判中,朱亞虎說呢,假官問他當時在談什麼事情,他說我想內容一定有包含京華城容積率的事項,這是我們集團當時最重要的就是這件事情,不談那什麼時候談?好,那包含辯護人還有柯市長還有被告都說朱亞虎是意側,但其實不是隻有朱亞虎這樣說,沈慶京也這樣說。沈慶京怎麼說?沈慶京說他有為了公益的事情去市政府,如果有講到京華城,專門講京華城是沒有,但發牢騷是有。所以假官再進一步跟沈慶京確認,你記得確實有跟柯市長本人發過京華城的牢騷嗎?是否如此?他說對。那什麼時候發了京華城的牢騷?沈慶京先生說是在延受。
原始逐字稿
現在時間是11點53分,請講完續行為論告,繼續為轉譯以及公開播送好,那我們來進入到各論的部分,到底本案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先把時間拉回到109年2月18號這天發生的事情,我們在2月24號的簽程中讀到當天2月18號,京華城透過應小位議員跟助理吳順民去拜訪彭副市長跟黃景茂局長當時他們的訴求呢,其實就是希望能夠在拆除改建之後保留原本樓地板面積那他們希望能夠透過提到都委會研議的方式再重新討論一次這個都市計畫的規定假官的審判中問一下吳順民先生說當天在談什麼事情那吳先生是說,當天主要是議員拿著陳情書很簡要的拜訪說明京華城歷年受了很多委屈我記得黃局長有簡單講不然就研議看看到都委會研議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委屈看要怎麼處理我記得彭副市長不置可否,然後會議就結束了黃局長開完會之後回來跟懲辦公務員楊智勝說黃景茂局長有交代說,這個案件就要提120284的研議案然後楊智勝說,陳辦科認為這個案子是都委會做成的決議刪除那如果再提都委會研議案,那到底本府跟都委會的立場是什麼當時有跟黃景茂局長表達這樣的意見所以在2月18號當天,殷小威、吳順民拜訪彭振聲黃景茂希望回覆120284黃景茂當場提議可以送研議返回之後也跟陳辦科這樣說陳辦科說,因為訴訟中案件那送研議可能會導致市府立場矛盾但這次會談的意義不只如此我們看一下陳俊源在2月18號當天下午2點17分傳給朱亞虎的訊息他說上午應議員、吳顧問、彭副、黃局長碰面溝通會後依照吳顧問表示縱然採用都市計畫的方案處理經過應議員爭取府邦目前也只有討論的意願下午議員會來跟主席討論後續進度隨時回報星期四、11樓的溝通方案什麼叫做星期四、11樓的溝通方案審判中我們問了陳俊源他說他這指的是京華城想要提出他的主張跟想法澄清裡面把當時過程列舉對他有利的資料整合起來然後提出訴求給市政府那11樓指的是什麼?就是指市長事那當然星期四指的就是時間那2月18號是禮拜二所以星期四其實就是2月20號講官進一部分說那您在偵查中有講說當時有約一個星期四的時間希望有比較具體的想法可以跟府邦溝通是不是屬實的陳俊源也說是所以其實從陳俊源的證詞以及簡訊的內容就知道京華城公司當時預定要在2月20號禮拜四跟市長事11樓提出一個溝通方案到了2月20號沈慶京柯文哲有會面那姊妹一直在爭執說到底他們在談什麼事情我們先來看柯市長他自己的說法他說都是在講543沒有提到容積率的事那至於對話是不是有超過一個小時或將近一個小時沒有記憶要看紀錄這部分市府應該會有刑事例應該是有秘書保管所以其實柯市長他說是在講543而且是他認同我們可以去調取刑事例確認的所以我們去調的刑事例發現說2月10號上午11點確實有個沈慶京拜會柯文哲市長的行程結果他說我們調刑事例是政治真法明明就是他請我們去調刑事例確認的好好 沒關係先讓我講完聽我不去做制止可是大家辯論就是各說各話你們在反駁嗎好不好是請不要做任何干擾假官論告的動作好 請繼續好啦 在109年2月10號朱亞虎城安只有一個對話記錄他說早上帶老闆見到柯市長談了一個小時情況十分令老闆滿意那在審判中朱亞虎說呢假官問他當時在談什麼事情他說我想內容一定有包含京華城熔機率的事項這是我們集團當時最重要的就是這件事情不談那什麼時候談好 那包含編護人還有柯市長還有被告都說朱亞虎是意側但其實不是只有朱亞虎這樣說沈慶京也這樣說沈慶京怎麼說沈慶京說他有為了公益的事情去市政府如果有講到京華城專門講京華城是沒有但發牢騷是有所以假官再進一步跟沈慶京確認你記得確實有跟柯市長本人發過京華城的牢騷嗎是否如此他說對那什麼時候發了京華城的牢騷沈慶京先生說是在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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