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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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七個人名義捐贈,不是隱藏,是因為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所以陳軍人在偵查中被騙了好。以下,朱亞虎還說這個捐款目的,沈慶京從來沒有告訴他可能是民眾黨成立,或是為了示好與樓地百面積有關,然後行賄是他個人的意見。沈慶京沒有行賄的意思,之前不認為自己行賄,不會是清檢料人員說才認為自己該負責、該認罪。然後朱亞虎剛剛也講了,他跟柯文哲市長接觸,他都是先了解,不可能答應什麼,也不會伸手要請要什麼。然後朱亞虎也說,一零九年四月一日訊息,是要有人告訴柯文哲。那如果是這樣,那為什麼要告訴呢?因為都講好啦,為什麼要告訴?而且其實按照還有朱亞虎一零九年八月十六號、一一二年八月一號訊息,這些也都說不通。

即便按照朱亞虎在偵查中所做的不利陳述,當然他不利陳述法院已經有當庭勘驗,那大家對這個有很多的解釋,那這個我就跳過了。那請去參酌那個部分。即便按照朱亞虎在偵查中的陳述,他也說是沈慶京單方面的希望。其實單方面的希望,其實是不構成對價給付的共識的,這個要提醒。好,講到這裡,其實我要休息了嗎?差不多編文就二百一十萬,大概還會講多久?我在一張應該就可以暫時休息。那訊息的部分等一下我可以一張就好好再下一頁。好,欸?等一下不好意思弄錯了,這裡好。

整個過程中,其實我們看到朱亞虎講的李先生,到底對於這個事情他知不知道?朱亞虎講什麼?他說:「我有困難會跟李文宗先生說。」李先生是不做回應的,因為他根本不懂。然後而且回覆這個,至於講回覆樓地掌面積,在偵查中他說:「喔,回覆樓地掌面積。」他跟李先生講以後,李文宗先生的反應他想不起來啊。這個事情李文宗完全沒有介入,對李文宗對數字也沒有聰明,他會把數字背起來,他也不曾請李文宗先生去跟柯文哲講。好,從這些看起來,朱亞虎有抱怨,頂多就是抱怨他沒有請李文宗先生做任何的處理。那李先生收到一零九年四月一日訊息,他可以聯想到什麼嗎?好,一零九年四月一日訊息,當然上次論告的時候廖講話說他很可疑,可疑在哪裡?其實說實在我看不出來可疑在哪裡。我只看到說沈慶京以七個人名義捐款給民眾黨,朱亞虎覺得很少、很小氣,然後弄成五六零,沒有帶來困擾。然後沈慶京想見了市長,但實際上看得出這個是跟回覆樓帶版面積有關嗎?看得出是跟宋都委會演藝有關嗎?看得出講話說的這個異常嗎?好像都看不出來。

好,那至於李先生到底關於軍華城案他知道多少?講官講引用了一個一零七年十一月十二號的記錄,然後說李先生有去陪同見了審慶晶,陪同柯文哲去見了審慶晶。可是這一點其實李先生是不記得的。那他不記得,但是他也沒接手軍華城,所以其實這兩個時間跟一零九年四月一日也隔了大概一年半吧。這樣可以推論說他收到訊息馬上知道這是什麼事嗎?好,那至於一零八年年七月八號的見面,朱亞虎、柯文哲都說李文宗先生沒去。檢證八是檢陽官提出的,柯文哲的刑事令他也沒有李文宗先生同行的記錄。所以一零八年年七月八號到底有沒有去?我想應該是沒去。好,那至於朱亞虎在偵查中不利的陳書,他說:「啊,因為你是市長辦公室主任,所以你一定知道。」不不,他這樣講。好,「因為你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所以不不」這樣講。這些其實朱亞虎他是承認他相關的推論是錯誤的,關於市長辦公室主任的部分。那其他的部分,其實軍院看朱亞虎在偵查中的錄音一文,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是檢察官跟辯護人聯手勸誘他講的。其實我覺得朱亞虎當時他一定很忐忑,因為他講的是實話,可是他一講。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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