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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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別的東西寫得比較火辣,所以朱亞虎先生在開庭的時候說:「這個我不記得、我不知道。」但是裡面寫道:「也許他要我走,第四個利用價值,玩樂。」接下來,「科案已過,他又沒有花到錢」,講的是什麼?這一則其實我們去看了朱亞虎的手機數位鑑識,他只有這一則,並不是任何人轉發給他的,是他發出去的。好,另外他在 112 年 8 月 1 號的時候,他也傳訊息給陳安慈說:「欠科太大太多了,此期間只有此機會報恩,不然的話他幫忙集團老闆又沒有什麼表示,科他不會伸手要的。」好,所以這樣他有認知到當天那時候有任何的期約賄賂合意嗎?如果有,為什麼他會發給他的參謀陳安慈小姐?他講的都是真話,他為什麼會發這兩則訊息給他呢?好,所以 109 年 2 月 20 號會面,好的方向。當然,好的方向有很多種解釋方法。我們認為好的方向,當然,我瞭解柯文哲市長跟沈慶京主席他們可能有別的主張,但是假設這個是跟京華城好的方向有關,會是什麼好的方向呢? 首先,有可能的是,這當然是我猜,因為朱亞虎講的,他說因為他第一次私底下,沈慶京第一次私底下見到柯文哲,所以他笑出來,所以對這個可能是「私底下願意接見我」,所以我覺得京華城將來露出曙光感到滿意,這是第一種。第二種可能是他講過沈慶京說有發牢騷,那也有可能是沈慶京先生對柯文哲說了發牢騷,說怎麼樣,然後柯文哲市長跟他說:「我們來研究看看,先嘗試瞭解看看。」這一點也是有可能的,因為畢竟大概是唯一的歷任市長來講,柯文哲市長大概是第一個見他、聽他牢騷的人,所以這樣也可能是好的方向。當然第三個有可能,就是講完他們講好契約的賄賂合意。但實際上 2 月 20 號的訊息,發給陳安慈的訊息只講到「十分滿意」,然後他自己的陳述講到「笑容滿面」。這個訊息跟柯文哲這個陳述到底能推論到哪裡?他其實是有極限的,我們沒有辦法猜到底是哪一個。 然後呢,再加上朱亞虎也說,沈慶京在 109 年 2 月 20 號以後,就是笑容滿面走出來以後,沒有交代什麼事情。他還發訊息告訴陳安慈說:「那個沈沒有表示,沒有花錢,然後柯沒有要伸手。」好,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他會這樣發?另外,甚至朱亞虎關於 109 年 4 月 1 號的訊息,還說他希望有人來告訴柯文哲說:「我們有捐款。」假設這件事情在朱亞虎的認知已經認知說這已經是期約賄賂合意了,為什麼他還要希望有人幫他轉告?這樣好像都講不通。所以,但是檢察官講的,其實檢察官也沒有辦法提出證據,然後也沒有排除我們講的其他可能性。所以本件這個部分,其實如果是罪疑唯輕,應該要為被告有利的認定。 好,那接下來,既然無法認定期約,那他的審議的目的其實是沒有辦法判斷的。那其實按照朱亞虎講的,關於捐款以親人民意捐款這件事情,當然檢察官有說這個是故意要隱藏跟危機情人關係,也因為這樣騙了陳俊妍,讓陳俊妍覺得說:「這樣是不是真的有問題?我可能這個部分有問題。」但實際上不是,並不是這樣。實際上的狀況是,危機情人不符合政治獻金的要件,所以才用七個人名義捐款。然後這個誰講到過呢?朱亞虎這樣講說:「我們沒有要隱藏喔,我恨不得他們都知道。」張志澄也這樣說,張志澄的手機裡面,洪秀鳳在 109 年 3 月 19 號以前傳給他的一個 PDF,給朱政治捐贈法條也寫到這個事情。所以以七個人名義捐贈,不是隱藏,是因為……
原始逐字稿
別的東西寫的比較火辣所以朱亞虎先生在開庭的時候說這個我不記得我不知道但是裡面寫道也許他要我走第四個利用價值玩樂含下台科案已過他又沒有花到錢科案已過他又沒有花到錢講的是什麼這一則其實我們去看了朱亞虎的手機數位財政他只有這一則並不是任何人轉發給他是他發出去的好另外他在112年8月1號的時候他也傳訊息給陳安慈說欠科太大太多了此期間只有此機會報恩不然的話他幫忙集團老闆又沒有什麼表示科他不會伸手要的好所以這樣他有認知到當天那時候有任何的齊月賄賂合一嗎如果有為什麼他會發給他說他的參謀陳安慈小姐他講的都是真話他為什麼會發這兩則訊息給他呢好所以109年2月20號會面好的方向當然好的方向很多的解釋方法我們認為好的方向當然我了解柯文哲市長跟沈慶京主席他們可能有別的主張但是假設這個是跟京華城好的方向有關會是什麼好的方向呢首先有可能的這是當然是我猜因為朱鑰虎講的他說因為他第一次私底下沈慶京第一次私底下見到柯文哲所以他笑出來所以對這個可能是私底下願意接見我所以我覺得京華城將來露出曙光感到滿意第一種第二種可能是他講過沈慶京說有發牢騷那也有可能是沈慶京先生對柯文哲說說了發牢騷說怎麼樣然後柯文哲市長跟他說我們來研究看看先嘗試了解看看這一點也是有可能的因為畢竟大概是唯一的歷任市長來講柯文哲市長大概是第一個見他跟他聽聽他牢騷的人所以這樣也可能是好的方向當然第三個有可能就是講完講的他們講好契約的賄賂的合議但實際上2月20號的訊息發給陳安池的訊息只講到十分滿意然後他自己的陳述講到笑容滿面這個訊息跟柯文哲這個陳述到底能推論到哪裡他其實是有極致的我們沒有辦法猜到底是哪一個然後呢再加上朱亞虎也說沈慶京在109年2月20號以後就是笑容滿面走出來以後沒有交代什麼事情他還發訊息告訴陳安池說那個審沒有表示沒有花錢然後柯沒有要伸手好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他會這樣發另外甚至朱亞虎關於109年4月1號的訊息還說他希望有人來告訴柯文哲說我們有捐款假設這件事情在朱亞虎的認知已經認知說這已經是奇悅匯賂合議了為什麼他還要希望有人幫他轉告這樣好像都講不通所以但是檢察官講的其實檢察官也沒有辦法提出證據然後也沒有排除我們講的其他可能性所以本件這個部分其實如果是罪以為親應該要為被告有利的認定好那接下來既然無法認定期約那他的審慶經的目的其實是沒有辦法判斷的那其實按照朱亞虎講的關於捐款以親人民意捐款這件事情當然檢察官有說這個是故意要隱藏跟危機情人關係也因為這樣騙了陳俊妍讓陳俊妍覺得說這樣是不是真的有問題我可能這個部分有問題但實際上不是並不是這樣實際上的狀況是危機情人不符合政治獻金的要件所以才用七個人名譽捐款然後這個誰講到過呢?朱亞虎這樣講說我們沒有要隱藏喔我恨不得他們都知道張志澄也這樣說張志澄的手機裡面洪秀鳳在109年3月19號以前傳給他的一個PDF給朱政治捐不好意思打出給朱政治捐贈法條也寫到這個事情所以以七個人名譽捐贈不是隱藏是因為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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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3月19日前之PDF文件(關於政治捐贈法條)",
"112年8月1日之通訊訊息",
"朱亞虎手機數位鑑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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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約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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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捐贈名義是否涉及隱匿或欺騙",
"是否構成期約賄賂之合意",
"證據之認定是否符合罪疑唯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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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發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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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主要討論被告朱亞虎與柯文哲、沈慶京之間是否存在期約賄賂之合意。辯方分析朱亞虎發送之訊息內容,認為其與陳安慈的對話顯示當時並無賄賂共識,且質疑檢方無法排除其他解釋(如單純對接見感到滿意或發牢騷)。此外,針對以七人名義捐款之行為,辯方主張係因政治獻金法之限制而非刻意隱藏,主張應適用罪疑唯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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