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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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務、有責任要告訴柯文哲市長。好,那當然對於這個主張,我們當然第一個不知道義務跟責任的規定到底是什麼。那我們來看看,到底李文宗先生有沒有把這個訊息轉給柯文哲市長?那首先這個,我們其實在剛剛到現在其實都有一直在說的,就是李文宗先生的手機其實是完整的被檢察官扣案,然後並且進行數位鑑識,那也把所有的跟柯文哲市長之間的訊息,甚至貼圖都有全部列印下來,這在 A21 捲到 28 卷。那其中關於 109 年 4 月,就是這段時間 4 月 1 號到 4 月 5 號的部分,我們有找出來,他時間在 A28 卷 43 到 52 頁。其實看那個訊息裡面,他不是沒講話,不是沒有訊息往來,但訊息往來都是關於其他的事務,包含北捷啊等等這些其他的東西。那有沒有通話呢?其實沒有,沒有通話。好,那接下來我們再看看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因為在偵查中,檢察官有問我們說:「你們會不會是當面講?」檢察官嘗試要讓我們確認說到底是什麼,有沒有可能什麼。那這個檢察官提出的這個檢證八,柯文哲市長的刑事履歷這個部分,我們有把關於 109 年 4 月 1 號到 4 月 5 號之間的行程,我們有把它截錄下來,那是在移證 24。按照這些記錄裡面,其實在柯文哲市長的刑事履歷裡面,完全沒有跟李文宗先生碰面的記錄。好,那除此之外,除此之外,朱亞虎先生其實有問他,那他在偵查中就說他這樣回,一定是有跟市長講;可是在審理中我們問他,他又說不確定,他說這可能只是客套的回函。那「這個作為參謀應盡的義務」這個意思是什麼意思?是說因為這件事情是參謀應該幫老闆過濾掉的義務,所以只是客套的回函。看起來朱亞虎在審理中是這樣說的。那到底李文宗先生、李文宗先生的回覆是不是有這樣的內容?當然偵查中的時候,檢察官也說:「你如果主張有,那你講出來,我幫你找。」那當然偵查中我們沒有手機,什麼都不記得。那在審理中,我們有數位鑑識以後,我們有找到已證 18 之 1 到 18 之 4,至少我們找到這幾則,就是說關於訊息往來的對方對市長有一些表示的時候,我們都會說:「市長和我如何怎樣」,這確實就是禮貌的回覆。好,那然後檢察官又說,那個中間有一段時間,為什麼 109 年 4 月 1 號那個朱亞虎發訊息來,我們 20 分鐘就看了,但是隔了到 4 月 5 號才回覆,顯然我們都已經去確認然後報備過了。好,到底確認跟報備,這是有可能的嗎?民眾黨這次現金是梁秀娟管的,其實梁秀娟在偵查中講得很清楚,他說李文宗先生從來沒有來問過這個東西。好,那按照朱亞虎傳來的捐款名冊,其實他是有兩種,一種是用匯款的,一種是線上捐款,就是透過第三方進行捐款的那一種。那其實按照梁秀娟的說明,他說關於這兩種的捐款方式,他整理的時間是不一定的,所以簡單來講,是不是能夠在短短的幾天內進行確認?我想這應該是有問題。那另外我們有去看 109 年 4 月 2 號到 4 月 5 號到底發生什麼事,為什麼隔了這樣一段時間會回覆?原來那時候是清明節,那清明節的時候,請問一下我們到底要去跟誰確認?好像沒有辦法。那那至於朱亞虎說,呃呃,他、他、他關於他的訊息到底要幹嘛?那他說他也不知道會不會轉告,只是希望李文宗先生會轉告。那呃他也講到說李文宗先生在市長室招待茶、咖啡等等,他以為是辦公室主任,這些推論都錯誤。哦,那朱亞虎跟李文宗先生的訊息在 108 年 7 月 15 到 109 年 8 月 19 號,在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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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吝点赞 订阅 转发 打赏支持明镜与点点栏目有义务有责任要告诉柯文哲市长好那当然对于这个主张我们当然第一个不知道义务跟责任的规定到底是什么那我们来看看到底李文宗先生有没有把这个讯息转给柯文哲市长那首先这个我们其实在刚刚到现在其实都有一直在说的就是李文宗先生的手机其实是完整的被检查官扣案然后并且进行数位财政那也把所有的跟柯文哲市长之间的讯息甚至贴图都有全部列印下来这在A21卷到28卷那其中关于109年4月就是这段时间4月1号到4月5号的部分我们有找出来他时间在A28卷43到52页其实看那个讯息里面他不是没讲话不是没有讯息往来但讯息往来都是关于其他的事物包含北捷啊等等这些其他的东西那有没有通话呢其实没有通话好那接下来我们再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因为在侦查中检查官有问我们说你们会不会是当面讲检查官尝试要让我们确认说到底是什么有没有可能什么那这个检查官提出的这个检证8柯文哲市长的刑事例这个部分我们有把关于109年4月1号到4月5号之间的行程我们有把它截录下来那是在移政24按照这些记录里面其实在柯文哲市长的刑事例里面完全没有跟李文宗先生碰面的记录好那除此之外朱亞虎先生其实有问他那他在侦查中就说他这样回一定是有跟市长讲可是在审理中我们问他他又说不确定他说这可能只是客套的回函那这个是作为参谋应尽的义务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是说因为这件事情是参谋应该帮老板过滤掉的义务所以只是客套的回函看起来朱亞虎在审理中是这样说的那到底李文宗先生的回复是不是有这样的内容当然侦查中的时候检察官也说你如果主张有那你讲出来我帮你找那当然侦查中我们没有手机什么都不记得那在审理中我们有数位财政以后我们有找到已证18之1到18之4至少我们找到这几则就是说关于讯息往来的对方对市长有一些表示的时候我们都会说市长和我如何怎样这确实就是礼貌的回复好那然后讲官又说那个中间有一段时间为什么109年4月1号那个朱亞虎发讯息来我们20分钟就看了但是隔了到4月5号才回复显然我们都已经去确认然后报备过了好到底确认跟报备这是有可能的吗民众党这次现金是梁秀局管的其实梁秀局在侦查中讲得很清楚他说领文中先生从来没有来问过这个东西好那按照朱亞虎传来的捐款名册其实他是有两种一种是用汇款的一种是线上捐款就是透过第三方进行捐款的那一种那其实按照梁秀局的说明他说关于这两种的捐款方式他整理的时间是不一定的所以简单来讲是不是能够在短短的几天内进行确认我想这应该是有问题那另外我们有去看109年4月2号到4月5号到底发生什么事为什么隔了这样一段时间会回复原来那时候是清明廉价那清明廉价的时候请问一下我们到底要去跟谁确认好像没有办法对那那至于朱亞虎说呃呃他他他关于他的讯息到底要干嘛那他说他也不知道会不会转告只是希望领文中先生会转告那呃他也讲到说领文中先生在市场室招待茶咖啡等等他以为是办公室主任这些推论都错误哦那朱亞虎跟李文宗先生的讯息在108年7月15到109年8月19号在原来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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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梁秀娟)證詞之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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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針對李文宗是否將相關訊息轉告柯文哲市長進行辯論。透過數位鑑識手機訊息、刑事履歷行程紀錄及證人(梁秀娟)之證詞,主張李文宗在特定期間(109年4月1日至4月5日)並未與柯文哲有相關通話或碰面紀錄,且針對朱亞虎提及的「參謀義務」回函,辯方認為僅為客套之詞,並說明回覆延遲係因清明節假期及捐款確認流程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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