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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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要臉的態度。世代富是無恥,實為國恥。今天靜新倫,如果一次大家當作意外,每個禮拜二固定這樣弄出來,而且就是連筆錄都沒有、開庭也沒有資料,就從那個手機、電腦裡面這樣拿出來、這樣播,你們還有什麼面目?為什麼臺灣人民會不相信司法?發生這種事情,你們怎麼還有辦法就是說這個案子「政治歸政治、司法歸司法」?老百姓不會相信的。我每次講說大霸免大失敗,32 比 0,檢察官是最重要的因素。世代富是無恥,實為國恥。就這幾個人這樣搞,整個臺灣的司法社會信任度摧毀掉。司法必須公平,司法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跟保障人權,更是人民最後的安全網。所以法律絕對不能選擇性適用,司法也絕對不能對個案有差別對待,否則受損的不只是被告的權益,還有整個社會對司法的信賴。司法必須回到證據跟法理,才被人民信任。如果我們的國家連檢察官、甚至連現在的大法官都不守法,臺灣人民怎麼辦?如果重來一遍,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以平常心、正常辦案,能以公平合法的手段辦案,現在臺灣社會不會這麼分裂、不會這麼對立、不會有那麼多的質疑。我只能說我也會盡力善後,設法讓這個四分五裂的國家可以和諧一些。我到現在為止,我也是很剋制自己,也沒有在外面鼓動什麼仇恨。被關一年就算了,我也藉機去認識臺灣社會的底層。但是我旁邊的人比我還氣,我們家現在最討厭民進黨的不是柯文哲,是陳佩琪。

最後我要感謝三位法官在本案當中付出的時間跟精神。這麼多的卷宗,甚至這麼多跟案情無關的資料,法官都要花時間去整理,我相信真的很辛苦。但是檢察官實在不應該濫用司法資源。最後我還要再講一些,司法的核心就是公平正義,司法要實現的就是公平正義。司法依靠的是證據和事實,而不是靠編造的故事。三個月後的宣判,還會是臺灣司法史上的重要案例。這個判決不僅牽涉在法庭上的眾人,也會是臺灣司法能否再被人民所期待的關鍵。其實現在人民對司法根本就不相信,只是說他們不相信之餘,他們會不會想說司法還有機會改進?這種期待我們現在只能期待這樣而已。真相不會只有留在這個法庭之內,他也會被社會看見、被大眾看見。

這一年多來我有三點。第一點,這個案子傷害太多無辜的人。因為李文宗跟我比較熟,所以每次都先看到他,他真的是冤獄。他完全沒有參與京華城案,他當時也沒有在負責什麼民眾黨的財務,但是我要選總統的時候才找他來當財務長。只因為那一通簡訊,竟然檢察官可以編出這種故事,把他羈押近 11 個月。我實在很想問你們檢察官,到這一刻你們真的還是要把李文宗這樣繼續折磨下去嗎?在所有的證據裡面都看完了,你們當時怎麼會寫出那種起訴書,這樣把他羈押?李文宗其實我以前我也不認識他,他就是中年失業,找一份工作而已,就是這樣結果遭到這種折磨。我都不知道他怎麼付律師費,接下來人生怎麼辦?這個訴訟還不曉得打多久。他就是找一份工作而已,他自己講的中年失業,就找一份工作,結果被搞成這個樣子。我們來看看四個認罪的被告,朱亞虎,你知道我實在是又好笑又好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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