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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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 字

李文宗去擬定的大小章也都是他跟李文君蓋的,那金額 450 萬,李文宗自己計算過程也沒有告訴柯文哲,柯文哲對這個部分其實並不知情。所以檢方要起訴柯文哲關於侵佔這 1500 萬的授權金,其實沒有任何的事實基礎。因為在本案當中,最熟悉這整個作業流程的都是李文宗。那今天既然檢方不採信李文宗的說法,但是也沒有提出相對應的證據來證明這個部分,我們認為十分草率。

接下來怎麼樣?可不可以先休息一下?休息一下。好,相當於現在時間是下午 4 點 01 分,我們公開播送還有轉譯都暫停,休庭十分鐘,後續再由編譯繼續為辯論。休庭十分鐘。現在時間是 4 點 21 分,以下請陸律師繼續為被告進行辯論。好,謝謝。

十分鐘針對柯文哲其中所稱,柯文哲借木口公司販售小物、侵佔政治獻金 4133 萬這個部分呢,其中是這樣寫的。那這個第三波的木口小物,性質上屬於政治獻金,那柯文哲是以木口公司進行募款,那將這個木口小物所得呢,這個政治獻金侵佔入己,都沒有存入的政治獻金帳戶。但這邊有幾個問題需要先釐清:木口公司賣小物這件事情跟競選總部有什麼關聯?待會我們會做說明。這個選舉選戰的策略,其實會因應當時的局勢去做一些調整。

那再者,就剛剛一直提到的問題:為什麼木口公司賣小物就等於柯文哲侵佔?這個問題一直很難解。為什麼木口公司?木口公司的錢是木口公司的,那跟柯文哲有什麼關係呢?為什麼木口公司賣小物就等同於柯文哲侵佔?

那我們看一下木口小物這個部分。其實之前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請黃珊珊,也是競總的總幹事到庭作證,他有提到說這個木口公司換小物,基本上就是以捐款來鼓勵大家,就是支持者尋求一個認同。那這個木口公司換小物一開始的設計跟規劃,它就是兩波。因為競總最重要的是選舉,是選舉工作,並不是賣東西、不是換東西。所以一開始是鼓勵大家捐款,然後引起大家的一個認同;等到選舉比較熱絡之後,就可以專注在選務的工作上。所以黃珊珊當然那時候講說是 520 開始,就是大概就是兩波商品,第一波先前在製作,第二波是希望做紀念品。所以他們規劃的第一波跟第二波都不太一樣,所以只是希望能夠延續捐款,因為選舉就是要錢,他要增加這些捐款的數量。

那為什麼在這個過程中要把小物去做商品化呢?可以看一下黃珊珊怎麼說的。其實因為募款小物它有一定的時間,然後換差不多之後,這個會有很多的民眾跟支持者希望說能夠再拿到更多的認同小物。但是就像他講的,因為選舉本身的這個競總的量能、人力、物力沒有辦法再做這些事情,所以因為競總必須要以選務為主。所以這個部分呢,就想說要把這個小物的部分做一些調整。所以小物商品化的緣由,就是在競選期間,小物的製作數量有限,但支持者的需求很龐大,也湧入了大量的兌換需求,造成這個競總的倉儲跟物流都沒有辦法負擔。所以很多支持者反應,就希望能夠兌換多項小物。所以競總為瞭解決這些問題,他們就有一個核心小組會議,內部的決議,決定用商品化的方式,讓這些支持者們都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小物。

所以就開了這個核心小組會議,可以看到在 112 年的 7 月 6 號的核心小組會議裡面,其實就有很清楚的去提到要將募款小物全面商品化,而且也請責成李文宗,李文宗進行這個專案會議的討論,然後再請他去找一些相關的團隊來作研議。7 月 6 號開完之後,到 9 月 11 號,李文宗一樣有與會。那這個會議的結論就是要因應選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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