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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同,那並不是為了要募款。我們再來看這 KP 秀的定價,門票定價。因為檢察官一直都對這個部分很有意見,認為柯文哲一張門票 8800 元不值那個錢。那我們來看門票怎麼算的?門票的定價是用座位數來算,這個是貴公司的負責人戴力林,他們的主辦單位非常清楚。8800 元是所有的成本要除以座位數,才知道多少錢才可以平掉成本,畢竟他們是要做商業演出的。那他也特別強調說,這個柯文哲市長在 KP 秀是義務演出,所以柯文哲根本沒有拿錢,他沒有任何報酬,何來侵佔呢?只是因為錢會進木口公司嗎?這令人匪夷所思。

門票定 8800 元,是因為座位數只有 300 多個位置。所以戴力林也有講,這些都說找到場地 300 多個位置,還必須要去算所有的企劃、來賓、道具、舞臺、燈光、音響、練習、排練、彩排,包含場租所有成本,再回退回去算。並不是像檢方說的不值那個錢。這門票還有,除了 8800 元之外,其實還有 4200 元的身障票券,還有線上票 500 元。而且 500 元的還賣了 4000 多張。所以簡單說,如果說門票只賣 8800 元,我們從這個收入跟支出的這個部分來看,收入是 296 萬,支出是 314 萬。所以單單只賣 8800 元的票,會虧錢;如果只賣實體票券,還會虧本。這個也跟代理人確認過。

所以為什麼會討論這個問題?如果說今天 KP 秀是募款活動,它不是商業活動,那根本就不會有虧本的問題,何來虧本的問題呢?那再來我們要討論,就是 KP 秀主要的核心,就是門票收入到底是不相當對價的寄付?如果是不相當對價的寄付,那它就是政治獻金。

那我們來看,再把剛剛這個《政治獻金法》第二條第一項再提示一下。一樣,政治獻金是對於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活動的個人或團體,無償還有不相當對價的寄付。所以 KP 秀的門票收入是不相當對價的寄付呢?我們看一下這條的立法理由。其實昨天公訴官有唸到,我再稍微念一下。立法理由說:「政治獻金範圍甚廣,舉凡政治活動之目的,直接、間接對於政黨、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為金錢、物品或其他經濟力之無償提供或寄付,均屬之。」其實立法理由特別去提到「無償」這兩個字。那既然我們在體系解釋上,我們一般在法學解釋上的說法是說,今天既然「無償」跟「不相當對價」能夠並列解釋上,應該就是說它是這個「不相當對價」,是要接近於無償,等於是說我付出的跟獲得的是明顯不成比例,才叫做不相當對價。

那我們就舉幾個例子來看,什麼叫不相當對價?募款餐券一張 5 萬塊,就是一個位置 5 萬塊。大家去想,一般我們去參加,不管是婚喪喜慶或者是像這種餐會也好,一個人大概要付多少錢?可能 1 千、1 千 5、2 千不等。不管怎麼樣,我們算 1 千好了,但是不知道怎麼樣都不可能去付到一個位置一張餐券 5 萬塊。那這個部分,在這個前總統蔡英文的募款餐會上,就是一張 5 萬塊。但是這個是被認定是政治獻金,這個沒有問題,大家都認為這是政治獻金。

那我們看到《自由時報》有寫,那當然有報導,因為比較聳動,因為吃一頓飯一張餐券要 5 萬塊真的很貴。那《自由時報》有寫說,我在畫紅線的一部分有提到,這一頓 5 萬塊的飯選單是什麼?但是主辦單位保密到家,有和這個餐廳先保密合約,就是不讓選單外露。所以我們不知道這 5 萬塊到底吃了什麼,但是可以明顯知道這個是不相當對價的政治獻金。那這個是有簽保密合約的。那沒有簽保密合約的,我們看一下。沒有簽保密合約的,就看到標題是「最貴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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