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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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第三小點,我不認識金融化城公司的任何成員,包括沈靖經理、董事長,也沒有收錢,根本沒有獨立金融化城的一個動機。

那第四個,這個比較特殊。都發局重要業務很多,包括剛剛講的社會住宅發包施工、全市各行政區的主要捷運社子島的規劃設計、大巨蛋圖式設計等。對我而言,金融化城公司所提西部計畫只是一個個案。那市政府所召開的有關金融化城公司的會議,我除了親自出席 109 年 3 月 10 號的便當會以外,其他會議包括都發局 109 年 5 月 11 號的第 7165 次會議、都發局研議期間的專案小組 109 年 6 月 10 號那個專案小組會議、還有都發局 109 年 7 月 30 號第 768 次會議、還有專家學者執行會議,以及 109 年 3 月 24 號都發局的第 775 次會議,我都依照網立派代表參加,也沒有設議要怎麼去組織或發言,完全尊重同仁的專長。尤其都發局局長不是委員,不是都發會的委員,根本沒辦法去影響都發會的決議。

最後一點,這個可能審長跟送命法官跟朋友都沒有聽過,這個也是我看那個偵查筆錄還有審筆錄,我是很有感想,我要特別講。剛剛我講我擔正公務指示出 45 年來都是遵守依法行政,那尊重專長來處理每個案件。那建華城的案件,我也是一樣,沒有議事實立場,也沒有偏袋。那主持大巨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叫都審會,大巨蛋的都審會也一樣。那林哲平前局長,他那個施政公務的時候,他是組了過兩次的大巨蛋的都審會。那我 107 年 12 月 25 號我擔任局長以後,我接手然後召喚五次的大巨蛋的都審會。而且我們都採用經過臺灣建築中心認可的英國格林威治亞利爾教授所設計的防災電腦軟體來進行電腦模擬。最後在 108 年 10 月 14 號,都審會第 538 次會決議修正透過。那一天,就是 108 年 10 月 14 號透過那一天,林哲平前局長很主觀的在媒體上大肆痛批,那一天是國會火車紀念日。他說那天是國會火車紀念日,因為他媒體說不能拿過、不能拿過,他很主觀不能拿過。但是現在大巨蛋已經是成為臺北市民值得驕傲的球賽跟演唱會的場所。我要強調的是,我是本於公正客觀、相信專業的立場處理本案,我不會一所立場。

另外 108 年 10 月 14 號,我主持的大巨蛋都審會第 538 次會,那是公開錄影的方式,而且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以共識決方式審查透過。但是其實那天我有來,我沒有回應。就是去年傳,今天在 114 年 5 月 22 號傳,林哲平前局長回建華城案的政審的時候,雖然他不是當天會議的主持人,而且老實講,他來這裡是建華城案,他也不應該講大巨蛋案,但是他講了大巨蛋案,而且還跟鄭森林律師嗆聲說:「我跟你辯三個小時,有沒有辯三個小時?」他就是他本身就很主觀,就反對大巨蛋案不能讓他透過。但是我們公委也不能這樣,我們公委就是要依照委員制然後共識決,共識制然後能過就過,不能過就不能過,怎麼可以說我就反對他透過?不能這樣子。我就是不會像這樣子。所以他在 5 月 20 號來法院作證的時候,他不該講這事情,因為這個不是建華城案,但是他又在這個時候講大巨蛋案。他說大巨蛋案都審那一天 80% 的委員都不同意,最後用離席抗議主席敲板定案的時候,所有的委員只剩下一個人在場。他的政治是主觀偏激,完全是揣測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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