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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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2010 年 11 月 22 日這一天,兌現之後去了哪裡呢?我們查到的這些金流總共有這些錢,分別有去償還應曉薇的個人房貸、個人卡費,還有匯出國外給子女的生活費。統計一下匯款的流向:償還應曉薇個人的房貸有 1,600 萬元;預付應曉薇的信用卡費有 200 萬元;支付應曉薇子女國外的生活費,總共加起來有 155 萬 5,398 元。所以可查得這些款項入帳之後,留到應曉薇私用的金額就有 1,955 萬 5,398 元。 應曉薇答辯說:「這是我的大哥和他的個人財產,幫我還房貸。」但是我們從陳家明跟應福明(就是應曉薇大哥)的對話記錄會看到,在 110 年 12 月 20 號的時候,陳家明有跟應福明約說,他們在 21 號的上午要碰面。21 號發生了什麼事情呢?從陳家明的記錄的帳冊中,「中華積極協會」的帳冊裡面,我們會看到 110 年 12 月 21 號,中華積極協會有提現了 200 萬。而在另外一筆,這個 200 萬是支出給大哥,就是應曉薇的大哥,也就是應福明。20 號、21 號,大哥有陸續去幫應曉薇償還、存錢、去轉帳償還了一些貸款。這個貸款總共 200 萬元,就是來自中華積極協會的,不是大哥的私人財產。 再來第二個看,是還款的錢。應曉薇說:「這是建設公司要賠償我的錢,因為之前建設公司有工程的問題,所以他要賠償我一些錢,所以我拿這些錢去還款。」但是我們從王尊凱的證詞可以看得出來,王尊凱那時說這些錢是 1,600 萬,大概從 108 年到 109 年開始,每年還 200 萬,分 8 年清償。他說他會幫應曉薇去受領這些錢。但是呢,關於連一祥這筆債務,其實在審判中,除了王尊凱剛剛那一段證詞之外,沒有其他的證據了,沒有協議、沒有契約,沒有辦法證明它存在。縱使被告所編造的債權債務關係有存在吧,但是連一祥如果從 108 年開始,每年應曉薇 200 萬,這段期間到 110 年,應曉薇頂多拿到 600 萬元。但是呢,應曉薇他個人從 109 年到 110 年之間,而且是 110 年出這之間,他陸續清償的貸款金額就高達了 1,600 萬,顯然這個資金不是來自還款。 應曉薇又抗辯:「陳家明領出來的錢都是跟還貸款的錢是不同一筆,跟還貸款或是繳信用卡費的錢是不同一筆,領出來的錢呢,是給協會做活動費用使用的。」但是活動協會真正的活動費用的錢,是王中坎出的。王中坎說,當時辯護人問他怎麼捐款給「華夏協會」,王中坎說:「他們需要多少經費就拿錢給他們,我就拿錢給他們。」王中坎說:「團隊會去策劃執行,然後把需要的明細經費提報給我,我就給他們錢。」而且王中坎說:「我從來沒有把錢匯到帳戶過,因為對我來說是話舌天主,所以團隊跟他請錢,他就把錢付給他們,他沒有把錢匯到帳戶裡面過。」所以從帳戶裡出來的錢,不會是王中坎的錢。 而我們去問,店戶人進一步問了王中坎一些領錢的細節。因為這些錢都很大筆,兩百萬、三百萬、幾十萬、兩百萬在提了。這種經費是應該作為一個實質的負責人,應該大概都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狀況發生,需要提這些錢。但是呢,王中坎對於這些問題,一概都是「我忘記了」、「我真的記不住」、「我忘記了」、「不可能記住」,還是「忘記了」、「想不起來」、「不記得」。所以王中坎對於協會的費用呢,是一問三不知。我們這邊可以看得出來,協會辦了什麼說不出來,花了什麼想不起來,付了什麼沒有單據,繳了什麼也沒有記帳。但是呢,協會的帳戶清空、應曉薇的房貸下降,這些是有憑有據的。
原始逐字稿
2010年11月22日的这一天同一天兑现那兑现之后去了哪里呢我们查到的这些金流总共有这些钱分别有去偿还应小微的个人房贷个人卡费还有汇出国外给子女的生活费统计一下汇款的流向偿还应小微个人的房贷有1600万元然后预付应小微的信用卡费有200万元支付应小微子女国外的生活费总共加起来有155万5398元所以可查得这些款项入账之后留到应小微私用的金额就有1955万5398元应小微答辩说这是我的大哥和他的个人财产帮我还房贷但是我们从陈家明跟应福明就是应小微大哥的对话记录我们会看到在110年12月21号的时候20号的时候陈家明有跟应福明约说他们在21号的上午要碰面21号20号约这个大哥就是应福明21号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从陈家明的记录的账册中华积极协会的账册里面我们会看到110年12月21号中华积极协会有提现了200万而在另外一篮这个200万是支出给大哥就是应小微的大哥就是应福明20号积极协会的20号积极协会的20号20号大哥有陆续去帮应小微偿还存钱去转账偿还了一些贷款这个贷款总共200万元就是来自中华积极协会的不是大哥的私人财产再来第二个看是还款的钱是建设公司要赔偿我的钱因为之前建设公司有工程的问题所以他要赔偿我一些钱所以我拿这些钱去还款但是我们从王尊凯的证词我们可以看得出来王尊凯那时候说这些钱是1600万大概从108年到109年开始每年还200万分8年清偿好点点点他说他会帮应小微去受领这些钱但是呢关于连一祥的这笔债务其实在审判中除了王尊凯刚刚的那一段证词之外没有其他的证据了没有协议没有契约没有办法证明它存在纵使被告所编的债权债务关系有存在吧但是连一祥如果从108年开始每年还应小微200万这段期间到110年应小微顶多拿到600万元但是呢应小微他个人从109年到110年之间而且是110年出这之间他陆续清偿的贷款金额就高达了1600万显然这个资金不是来自还款应小微又抗辩陈嘉明领出来的钱都是跟还贷款的钱是不同一笔跟还贷款或是缴信用卡费的钱是不同一笔领出来的钱呢是给协会做活动费用使用的但是活动协会真正的活动费用的钱是王中坎出的王中坎说当时辩护人问王中坎说他怎么捐款给华夏协会王中坎说他们需要多少经费就拿钱给他们我就拿钱给他们王中坎说团队会去策划执行然后把需要的明细经费提报给我我就给他们钱而且王中坎说呢我从来没有把钱汇到账户过因为对我来说是话舌天主所以团队跟他请钱他就把钱付给他们他没有把钱汇到账户里面过所以从账户里出来的钱不会是王中坎的钱而我们去而店户人也进一步问了王中坎一些领钱的细节就是因为这些钱都很大笔两百万三百万几十万两百万在提了这种经费是应该作为一个实质的负责人应该大概都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状况发生需要提这些钱但是呢王中坎对于这些问题一概都是我忘记了我真的记不住我忘记了不可能记住还是忘记了想不起来不记得所以王中坎对于协会的费用呢是是一问三不知所以我们这边可以看得出来协会办了什么说不出来花了什么想不起来付了什么没有单据缴了什么也没有记账但是呢协会的账户清空应小微议员的房贷下降这些是有凭有据的好所以这边你原本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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