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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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上有一些問題,這個不是我們要討論的。後面他講到一段就很重要,他說在當時有一個爭議,他說「木可」的禮包中只有咖啡是木可所有的商品,但其他 KP 小物都是競選總部所有的商品。如果禮包中同時摻雜了木可跟競選總部的東西,那最後這樣該入哪一個帳戶呢?所以木可公司的員工自己也有意識到這一點,有一些是木可的東西,那要入哪一個帳戶?他說他當時有發現這個問題,所以他有把問題提出給李文娟,李文娟說他會處理。但是到了現場的時候,以他實際的經驗,就只有現金跟轉帳,然後首開發票,並沒有其他行為。所以這件事情有沒有處理呢?他說他提出了這個問題之後,他跟李文娟討論的過程有講到,如果要把木可演唱會的禮包當作是政治現金,入政治現金專戶的話,就要現場登記每一個人的姓名等等的一些資料,因為之後要寄送捐款收據,就是覺得這樣做太麻煩了。而且只有開場、中場跟結束有賣,不可能有做這些記錄,所以最後就把木可的錢全部都入了木可公司的帳戶。所以只是為了怕麻煩、不想寄捐款的資料,就可以把政治現金全部都偷偷收到木可的帳戶裡面去嗎?而且這些小物還是第二波木可小物,這些東西都是競選總部花錢做的,怎麼都收到木可的帳戶裡面去了呢?而且 KP 秀賣木可小物,結果是木可公司發獎金,這些錢還拿去發獎金。李文娟在當天跟李文宗說:「報告,商品大賣,破 10 萬,現場商品破 10 萬。」李文宗說:「辛苦你們了,給獎金。」然後在隔天呢,李文宗稍微整理了一下,說現場的收入大概是 14 萬多元,因為成本跟清單還沒有完成。我這邊建議的是「喬真」,他給我打錯字,我是照原字打的,那應該是「喬真」。然後「議成」跟「保儀」是各多少錢,請「財士」?那李文宗很高興的回答:「超乎預期,你的獎金 6500,明天發。」所以拿了競選總部的第二波競選小物去賣,在 KP 秀上面賣,然後賣了之後的錢居然發木可公司員工的獎金,這不對吧?我們還是要強調,不管怎麼樣看,KP 秀就是一個募款。所以「籌措」,因為籌措競選經費的募款,是以政治目的從支持者募集而來的款項,就是政治現金。既然是政治現金,就不管用哪一個帳戶先收進來,就是最後要進到政治現金專戶。以木可公司的帳戶收取,並且存在木可公司,這就是「侵佔」。以後我們還在這重申一次,募款的時候講得那麼大方坦蕩,現在用遮掩卸責,又以下推文宣佈:以下推文是幕僚,以下推文是公司的行為,我們覺得是非常不對的。這些錢就是政治現金。好,所以被告的辯解,如果法官這邊可以知道,如果被告的辯解如果成立,我們舉了非常多的對照組,等於是鼓勵政黨跟你參選人,以商業交易的外觀的形式去規避《政治獻金法》的規範,這就是侵佔政治現金,這也是《政治獻金法》所不允許的。該是什麼就是什麼,就是不是就不是。好,這個行為是《政治獻金法》不允許的。好,講完小物呢,其實還有我們要講一下侵佔「採風」情資給民眾黨的政治現金捐款 300 萬元的部分。這部分比較單純,是有一位就是孫丁軍先生呢,他想要支援民眾黨,他當時說他在總統大選的時候,他認同民眾黨的理念,希望可以制衡,所以他要支援民眾黨。所以他就有去做,他聯絡總幹事黃珊珊小姐之後,往後續聯絡,最後的是請他捐款到木可公司。所以他總共以「採風」公司去捐了,總共捐了 300 萬元到木可公司裡面去,然後拿到的這個是開「設計顧問費」的發票。好,但是孫先生他是捐款,就拿到的是設計顧問費的發票,為什麼呢?被告辯稱因為這是採風公司向木可公司購買對民眾黨提供廣告服務的預收款,是正常收入,本來就可以收取跟開發票。是預收款嗎?我們從木可公司的分類帳可以看到,這些款項入了帳了之後,沒有一筆是登記是預收。因為如果是預收的話,應該是要列「預收」,「預收」也算是一個負債。預收款沒有列預收科目,而且到底要提供的服務是什麼?沒有履行的合約是什麼?未來因為會計上會這樣認列,就是因為有一個相應的義務才會列預收款,除非是受證或是已經很清楚,到現在我可以收才會直接認列收入,不然是要列預收的。但是我們從木可公司的會計帳上面沒有看到這個專案,就直接就列收入了,表示木可公司當時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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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一些问题这个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后面他讲到一段就很重要他说在当时有一个争议他说礼包中只有咖啡是木可所有的商品但其他KP小物都是竞选总部所有的商品如果礼包中同时掺杂了木可跟竞选总部的东西那最后这样该入哪一个账户呢所以木可公司的员工自己也有意识到这一点有一些是木款的东西那要入哪一个账户他说他当时有发现这个问题所以他有把问题提出给李文娟说他会处理但是到了现场的时候以他实际的经验就只有现金跟转账然后首开发票并没有其他的行为所以这件事情有没有处理呢他说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之后他跟李文娟讨论的过程有讲到如果要把木款演唱会的礼包当做是政治现金入政治现金专户的话就要现场登记每一个人的姓名等等的一些资料因为之后要寄送捐款收据就是觉得这样做太麻烦了而且只有开场中场跟结束有卖不可能有做这些记录所以最后就把木得的钱全部都入了木可公司的账户所以只是为了怕麻烦不想寄捐款的资料就可以把政治现金全部都偷偷收到木可的账户里面去吗而且这些小物还是第二波木款小物这些东西都是进种花钱做的怎么都收到木可的账户里面去了呢而且KP秀卖木款小物结果是木可公司发奖金这些钱还拿去发奖金李文娟在当天跟李文宗说报告商品大卖破10万现场商品破10万李文宗说辛苦你们了给奖金然后在隔天呢李文宗稍微整理了一下说现场的收入大概是14万多元因为成本跟清单还没有完成我这边建议的是乔真他给我打错字我是照原字打的那应该是乔真然后议成跟保仪是各多少钱请财士那李文宗很高兴的回答超乎预期你的奖金6500明天发所以拿了竞选总部的第二波竞选小物去卖在KP秀上面卖然后卖了之后的钱居然发木可公司员工的奖金这不对吧我们还是要强调不管怎么样看KP秀就是一个募款所以筹措因为筹措竞选经费的募款是以政治目的从支持者募集而来的款项就是政治现金既然是政治现金就不管用哪个账户先收进来就是最后要进到政治现金专户以木可公司的账户收取并且存在木可公司这就是公益侵占以后我们还在这重申一次募款的时候讲得那么大方坦荡现在用遮掩卸责又以下推文宣布以下推是幕僚以下推是公司的行为我们觉得是非常不对的这些钱就是政治现金好所以被告的辩解如果法官这边可以知道如果被告的辩解如果成立我们举了非常多的对照组等于是鼓励政党跟你参选人以商业交易的外观的形式去规避政治现金法的规范这就是侵占政治现金这也是政治现金法所不允许的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好这个行为是政治现金法不允许的好好 讲完小物呢其实还有我们要讲一下侵占采风情资给民众党的政治现金捐款300万元的部分这部分比较单纯是有一位就是孙丁军先生呢他想要支持民众党他当时说他在总统大选的时候他认同民众党的理念希望可以制衡所以他要支持民众党所以他就有去做他联系总干事黄珊珊小姐之后往后续联系最后的是请他捐款到木可公司所以他总共以采风公司去捐了总共捐了300万元到木可公司里面去然后拿到的这个是开设计顾问费的发票好 但是孙先生他是捐款就拿到的是设计顾问费的发票为什么呢被告辩称因为这是采风公司向木可公司购买对民众党提供广告服务的预收款是正常收入本来就可以收取跟开发票是预收款吗我们从木可公司的分类账可以看到这些款项入了账了之后没有一笔是登记是预收因为如果是预收的话应该是要列预收收罗也算是一个负债预收款没有列预收科目而且到底要提供的服务是什么没有履行的合约是什么未来因为会计上会这样认列就是因为有一个相应的义务才会列预收款除非是受证或是已经很清楚到现在我可以收才会直接认列收入不然是要列预收的但是我们从木可公司的会计商上面没有看到这个项目就直接就列收入了表示木可公司当时收入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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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將應進入政治獻金專戶之款項,以木可公司帳戶收取並留存或發放獎金。",
"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將政治目的之募款(政治獻金)以商業交易外觀規避規範。",
"會計認列爭議:關於 300 萬元捐款被列為「設計顧問費」收入而非「預收款」之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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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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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原告/檢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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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宗(被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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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主要討論關於「木可公司」與「民眾黨」之間涉及政治獻金與侵佔之爭議。重點在於 KP 秀銷售之禮包(包含木可商品與競選總部小物)之收入被全數匯入木可公司帳戶而非政治獻金專戶,且該筆收入被用於發放木可員工獎金。此外,提及「採風」公司捐贈之 300 萬元被列為「設計顧問費」入帳木可公司,質疑其規避《政治獻金法》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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