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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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去這間公司,或是乾脆用這間公司來收手,直接讓選舉變成一門生意,這就是柯市長你想看到的新政治嗎?我們從來就不怕陽光照進法庭,所以我們也希望,那些被用各種託法行為或是虛偽交易,藏進私人帳策裡面的政治現金,都可以被陽光照亮。因為每一筆政治現金,都是想要參與政治民眾的熱情;而政治獻金法,是國家保障人民平等參政機會的法律,也是可以讓每個政黨、每個候選人他背後的聲音,可以被充分正確評價的平臺,都要受到保護。而本案的判決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希望三位和我們一樣,心繫民主法治的法官,能夠以本案判決,和我們一起捍衛政治獻金法,捍衛每一顆願意以政治獻金參與民主制度的心。 以上檢察官論告,本案事證明確,請依法判決。 請問檢察官論告到底斷了我是嗎?目前時間是 11 點 46 分,我們公開播送還有轉譯都暫停,休庭 10 分鐘,後續為柯文哲先生的答辯。現在是 12 點整,以下請被告李文宗的辯護人就起訴書所載,有關於李文宗先生背信、收受賄賂,還有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名為答辯。那請李文宗先生為答辯。 李文宗先生:請謝謝庭上。今天檢察官跟上禮拜檢察官的論述,讓我想起了檢察官的補充理由書,特別強加了一些令人不解的預測內容。我不耽誤大家的時間,我也不一一的反駁,我就舉幾個例子。我想請問檢察官,我的獨立裝甲旅在哪裡?我的戰事在哪裡?真相是我根本沒有獨立裝甲旅。檢察官指控我參加了民眾黨的會議,真相是那是一場民眾黨創黨初期的擴大會議,我只不過是被邀請坐在臺下的其中一名普通黨員。檢察官指控我介入民眾黨的文宣,民眾黨蔡辰女士傳給我文宣資料,真相是因為財務監督委員會的章程規定,每筆超過 300 萬的預算需要通知財委會,他們不知道該如何進行,請我提供建議和協助而已。檢察官指控我介入臺北市政,處理臺灣啤酒廠和臺北科技大學的爭議,真相是行政院一位政務委員向我陳情,並要求轉告柯文哲市長,柯文哲市長事後由我這位起頭人轉傳給秘書長而已。話說回來,臺北科技大學有機會擴建校區,不是一件做功德的事嗎? 檢察官又指控我實質參與民眾黨的財務和黨務。民眾黨的梁秀菊財務長已經作證,說是他負責民眾黨的財務。至於黨務,檢察官為什麼不直接一點,從民眾黨的中央常務委員、中央評議委員、黨中央各部門和地方黨部中,隨機抽樣幾位作證?我會建議檢察官,你只要問他們認不認識李文宗、有沒有見過李文宗,答案不就出來了嗎?或者更簡單一點,調一下民眾黨的所有會議紀錄,不就真相大白了嗎?何必這樣懶呢?不去調一下呢?又何必話舌天竹、捨盡求援編故事呢?再請問檢察官!以上的指控和我的貪汙社會有什麼關係?和我的貪汙社會有什麼關係?
原始逐字稿
掏去這間公司,或是乾脆用這間公司來收手直接讓選舉變成一門生意這就是柯市長你想看到的新政治嗎?我們從來就不怕陽光照進法庭所以我們也希望,那些被用各種托法行為或是虛偽交易,藏進私人帳策裡面的政治現金都可以被陽光照亮因為每一筆政治現金,都是想要參與政治民眾的熱情而政治現金法,是國家保障人民平等參政機會的法律也是可以讓每個政黨,每個候選人他背後的聲音,可以被充分正確評價的平台都要受到保護而本案的判決至關重要因此我們希望三位和我們一樣,心系民主法治的法官能夠以本案判決,和我們一起捍衛政治現金法捍衛每一科,願意以政治現金,參與民主制度的心以上檢察官論告,本案事證明確,請依法判決請問檢察官論告到底斷了我是嗎?目前時間是11點46分我們公開播送還有轉譯都暫停休停10分鐘,後續為柯文哲先生的答辯現在是12點整以下請被告,李文宗的辯護人就起訴書所載有關於李文宗先生背數、收受賄賂、還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名為答辯那請李文宗先生為答辯李文宗先生請謝謝庭上今天檢察官跟上禮拜檢察官的論述讓我想起了檢察官的補充理由書30特別強加了一些令人不解的預測內容我不耽誤大家的時間我也不一一的反駁我就舉幾個例子我想請問檢察官我的獨立裝甲呂在哪裡?我的戰事在哪裡?真相是我根本沒有獨立裝甲呂檢察官指控我參加了民眾黨的會議真相是那是一場民眾黨創黨初期的擴大會議我只不過是被邀請坐在台下的其中的一名普通黨員檢察官指控我介入民眾黨的文宣民眾黨蔡倫的女士傳給我文宣資料真相是因為財務監督委員會的章程規定每筆超過300萬的預算需要通知財委會他們不知道該如何進行請我提供建議和協助而已檢察官指控我介入台北市政處理台灣啤酒場和台北科技大學的爭議真相是行政院一位政務委員向我陳情並要求轉告柯文哲市長財事後由我這位起頭人轉傳秘書長而已話說回來台北科技大學有機會擴建校區不是一件做功德的事嗎檢察官又指控我實質參與民眾黨的財務和黨務民眾黨的梁秀菊財務長已經作證說是他負責民眾黨的財務至於黨務檢察官為什麼不直接一點從民眾黨的中央常務委員中央評議委員黨中央各部門和地方黨部中隨機抽樣幾位作證我會建議檢察官你只要問他們認不認識李文宗有沒有見過李文宗答案不就出來了嗎或者更簡單一點調一下民眾黨的所有會議紀錄不就真相大白了嗎何必這樣懶呢不去調一下呢又何必話舌天竹捨盡求援編故事呢再請問檢察官!以上的指控和我的貪汙社會有什麼關係和我的貪汙社會有什麼關係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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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補充理由書",
"民眾黨會議紀錄",
"民眾黨財務監督委員會章程",
"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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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公益侵佔",
"收賄",
"政治獻金法",
"民眾黨",
"答辯",
"背信",
"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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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_issues": [
"公益侵佔罪",
"收受賄賂罪",
"政治獻金法之適用與違法之爭",
"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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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罪",
"收受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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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宗",
"檢察官",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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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紀錄為法庭審理過程。檢察官首先針對政治獻金法之重要性及被告將選舉視為生意的行為進行論告,隨後法庭休庭。恢復審理後,被告李文宗針對檢察官指控其擁有獨立裝甲旅、介入民眾黨文宣、干預臺北市政(涉及臺北啤酒廠與臺北科技大學)以及實質參與黨務財務等指控進行答辯,否認相關指控並質疑檢方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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