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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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庭上: 檢方曾經在庭上提起,過去三年不知道看了多少被害人的眼淚。可是你們知道嗎?我掉下的、失去的何止是眼淚?遠的不說,就這近兩個月來,將近二十次都是連續兩天或三天,監控中心在凌晨兩三點打來確認電子腳鐐。上個禮拜連續開庭的緊要關頭,連續五天監控中心在凌晨一點到五點時間打來確認。在我這個年紀,半夜被吵醒就沒辦法再入睡了,這不是對健康和精神的折磨嗎?你們真的問心無愧嗎? 尊敬的庭上,檢方起訴被告貪汙、收賄、公益侵佔及背信三罪,並具體求刑十七年四個月。這是無比沉重的指控,被告無法接受,因為被告沒有犯罪,我是無辜的。起訴書的內容像極了一篇文情並茂的推理劇。從開頭第 11 頁起,指控我是「重城公司」主要推手,就是一個毫無根據的推論。我在偵訊期間,嚴肅地向陳文錡檢察官報告,我並不清楚,更沒有參與重城公司的設立。 另外,2024 年 9 月 27 日,檢方指控我的重大事項之一,是負責民眾黨的財務和柯文哲先生的財務。這些都是毫無證據的推論,也完全不是事實,赤裸裸地處心積慮入人於罪。 講到貪汙收賄,讓我先說明 2024 年 9 月 27 日,林俊言檢察官第一次偵訊我時,同時突襲、欺壓我的一些不可思議的言行。我在偵訊前萬萬沒有想到會被指控和「京華城」案有關,因為在 9 月 27 號以前,其他檢調人員偵訊的都是監察院、登陸巴士和木格公司的事情。當林俊言檢察官疾言厲色,斥責我曾經公開說過「我負責任地說,我事先不知道這句話會讓他在臺灣永久消失」時,當時的氛圍,我彷彿看見高高在上的蝙蝠俠指著我說:「打擊罪犯,維護城市正義」。在那惶恐不安之下,我就深刻察覺林俊言檢察官已有先入為主、預設立場的偏見,並且在沒有明確事證的前提下入人於罪。這難道不是檢察官個人的偏誤嗎?而在林俊言檢察官主導下的檢察官團隊,從個人的偏誤以至整個組織團體的集體偏誤和迷失。 回想起法院開第一次準備庭的時候,庭上問我的意見,我當時回答不知道該怎麼說,也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辯解。因為我自始至終和京華城完全沒有交集。在此補充說明,捷運公司多年的慣例,我不需要為捷運公司的日常公務到市府開會,不用參加每週三市長主持的市政會議,也不需要到議會報告,這些都是總經理和經營團隊的工作。而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除了那封簡訊外,也沒有任何證據和事實證明我知道京華城案的進度和內容,也和相關人士沒有任何的交集。 2019 年我已經外派至捷運公司,市府所有的重大事件都沒有任何的交集,而在市府中間的經營團隊也沒有任何的交集。我已經外派至捷運公司,市府所有的重大工程可以說我是完全沒有參與。所以在 2024 年 9 月 27 日,林俊言檢察官突襲朱亞虎先生的簡訊時,我還問了辯護人什麼是「560」。這並不奇怪,因為每天有太多事情要做,所以和自己無關的事,就算曾經聽過看過也不會放在心上,何況是五、六年前的事。況且,唯一的主要證人朱亞虎先生的說詞反覆,特別離譜的是,他一開始做筆錄的時候,已經很明白地說……
原始逐字稿
聰明概念的廖檢察官曾經在庭上提起過去三年不知道看了多少被害人的眼淚可是你們知道嗎?我掉下的、失去的何止是眼淚遠的不說就這近兩個月來將近20次都是連續兩天或三天監控中心在凌晨兩三點打來確認電子腳踝上個禮拜連續開庭的緊要關頭連續五天監控中心在凌晨一點到五點時間打來確認在我這個年紀半夜被吵醒就沒辦法再入睡了這不是健康和精神的折磨嗎?你們真的問心無愧嗎?尊敬的廷上檢方起訴被告貪污收賄、公益侵债債和悖性三罪並具體求刑17年4個月這是無比沉重的指控被告無法接受因為被告沒有犯罪我是無辜的起訴書的內容像極了一篇文情並茂的推論劇從開頭第11頁起指控我是重城公司主要推手就是一個毫無根據的推論我在偵訊期間嚴肅的報告陳文錡檢察官我並不清楚更沒有參與重城公司的設立另外2024年9月27日激壓我的重大指控之一是負責民眾黨的財務和柯文哲先生的財務這些都是毫無根據以證據的推論也完全不是事實赤裸裸的處心機率入人於罪講到貪汙收賄讓我先說明2024年9月27日林俊言檢察官第一次偵訊我同時突襲欺壓我的一些不可思議的言行我在偵訊前萬萬沒有想到會不會指控和精華承案有關因為在9月27號以前其他檢調人員偵訊的都是監察院登陸布什和木格公司的事情當林俊言檢察官急言立色斥責我曾經公開說過我負責任的說我事先不知道這句話會讓他在台灣永久消失當時的氛圍我彷彿看見高高在上的蝙蝠俠指著我說打擊罪犯維護城市正義在那惶恐不安之下我就深刻察覺林俊言檢察官已有先入為主預設立場的偏見並且在沒有明確設證下前提下入人於罪這難道不是檢察官個人的偏誤嗎而在林俊言檢察官主導下的檢察官團隊從個人的偏誤以至整個組織團體的集體偏誤和迷失回想起法院開第一次準備庭的時候庭上問我的意見我當時回答不知道該怎麼說也不知道該如何為自己辯解因為我自始至終和京華城完全沒有交集在此補充說明捷運公司多年的慣例我不需要為捷運公司的日常公務到市府開會不用參加每週三市長主持的市政會議也不需要到議會報告這些都是總經理和經營團隊的工作而事實上到目前為止除了那封簡訊外也沒有任何證據和事實證明我知道京華城案的進度和內容也和相關人士沒有任何的交集2019年我已經外放捷運公司了市府所有的重大事件都沒有任何的交集而是在市府中間的經營團隊也沒有任何的交集我已經外放捷運公司了市府所有的重大工程可以說我是完全沒有參與所以在2024年9月27日林俊言檢察官突襲朱亞虎先生的簡訊時我還問了辯護人什麼是560這並不奇怪因為每天有太多事情要做所以和自己無關的事就算曾經聽過看過也不會放在心上何況是5、6年前的事況且唯一的主要證人朱亞虎先生的說詞反覆特別離譜的是他一開始做筆錄的時候已經很明白的說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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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被告針對檢方起訴之貪汙、收賄、公益侵佔及背信等罪名進行辯護,主張其完全無辜且未參與重城公司之設立,亦未負責民眾黨或柯文哲之財務。被告質疑檢察官林俊言在偵訊過程中存在預設立場與偏見,並強調其在外派至捷運公司後,與市府重大工程(如京華城案)及相關決策過程並無交集,且對關鍵證人朱亞虎之證詞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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