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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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聯絡人蔡立瑞也提到,開會時間應曉薇議員會關心,她會透過辦公室主任或議會的協調會請我們去議員,也就是做了解,或透過電話、LINE,由辦公室主任或吳順民顧問聯絡我。那直屬劉秀玲說,我們稱吳順民為主任,我們知道她會幫應曉薇議員處理一些案子,尤其是京華城案。對於吳順民有領威京集團薪資這一次,劉秀玲說她是看新聞才知道的。

獨發局總工程師邵琇珮說,她被辯護人問到為什麼這麼多參加者,她要特別把吳順民提出來。因為邵琇珮說,她的理解是議員不太可能對一個案件掌握得那麼清楚,議員通常透過助理協助。而這個案子不是正式的審議會,連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吳順民都有出席,可見這個案子的重視程度應該是沒有疑問的。所以她看到的是,連這樣比較小的會議,吳順民都會出席。

邵琇珮也說,她對吳順民的認知是,應曉薇議員的協調會,吳順民顧問一定在;但有時候應曉薇議員的協調會,議員不在,但吳順民還是在。

好,我們回顧一下對於 9 月 6 號這個協調會,邵琇珮的一些證詞。雖然辯護人有質疑,說他當天沒有參與,為什麼他可以這樣講?但是因為邵琇珮是總工程師,那當天參與的鹽幫瑞股長,他其實事情回去一定會回報給長官。所以綜合不管是應曉薇議員講說他不一定會全程參加協調會,還有前面每個不管是黃警帽局長或是邵琇珮,他講說每次去議員辦公室,吳順民都會在,就算議員不在,吳順民還在。這個情況其實邵琇珮的這一段發言是有他的認知所本的。

他說,如果吳順民是以威京集團身份出席,那他憑什麼在 9 月 6 號還以議員名義開協調會,跟市府各單位說案子透過了,大家要配合?這個角色是我不能理解的。若是議員助理沒有威京集團的身份,我覺得大家還是可以討論公共事務。但如果明明就已經是威京集團的顧問,而且是有幾時的,有幾的時候來說,我公司案件透過後請你們大家要幫忙,我們哪一個公務員會知道這種狀況呢?如果我們公務員知道有個申請單位居然可以掛著議員的名字,然後這麼大剌剌地告訴我們說,我的案子過了,你們要配合,大家應該都要跟正風檢舉了,但大家都不知道。所以邵琇珮的這段證詞,我們可以聽出來,就公務員的角度來看,如果是議員的名義,那公務員可以跟議員很正常的討論這個公共事務,這是正常的交流。但是你一個申請單位,你是私人,你用議員的名義混入這個協調會裡面,他們大家是覺得非常驚訝,而且不能理解的,而且這件事情可能是需要跟正風檢舉的。

好,辯護人這邊有提出答辯狀,說便當會跟市長的便當會這邊是一個非公務員跟公務員的會議,所以無所人可以參加。其實並不是這樣。便當會的定義並不是這樣。便當會呢,並不是公務員跟非公務員的會議,是市議會跟市府之間的座談會,並不是開放給外面的私人可以進去參加的會議。如果吳順民他不是應曉薇的人,他根本不可能進入參加。我們看到便當會這邊,吳順民呢是坐在議員席這邊,而其他這邊是市府的官員們。所以這是一個市府跟議會之間的會面對談會議,並不是市府跟外面民間的對談會議。所以吳順民就是因為他當時大家對他的認知是應曉薇議員的助理,所以他才可以進去這個會議。

好,這邊我們可以明顯看出來,公務人員都覺得說他是應曉薇議員辦公室的人,但他們不知道的是,吳順民有因為京華城案件拿威京集團,就是頂月公司的錢。

那威京集團怎麼說呢?我們之前引用了陳俊源、朱亞虎、張家偉還有張家文的一些證詞。我們稍微看一下幾個人的證詞,比較詳細的證詞。朱亞虎說,吳順民是以什麼身份來協調京華城案?他說吳順民是應曉薇帶來的。當時呢,就說吳順民是不是沈慶京請來幫忙威京集團的人呢?他說絕對不是,吳順民是應曉薇帶來的人,整個有參與京華城案的人都知道,吳順民是應曉薇帶來的人。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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