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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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好像沒有比較高喔,然後剛剛的短梯 890,現在他賣多少 990,所以實際上這個是不相當的對價嗎?好像沒有喔。那檢察官到現在為止,對於不相當對價的部分,其實是沒有提出任何資料的。他只說按照剛剛這張表,他說這個是市價的二到九倍,可是他是市價嗎?不是喔,他是成本。所以檢察官這部分完全沒有舉證。 好,接下來我們再往下看。好,那另外我們募可公司銷售 KB 小物取得款項,不是政治性的,你怎麼說?因為 KB 小物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公司。跟買家之間開立發票,其實他成立的是買賣關係。那買受人會不會誤認?這個檢察官很擔心的,我說欸你們這樣,那買受人一定會誤認啊。可是會嗎?按照我們剛剛講的,線上的時候,木可好店上面都標清楚購物車營業人名稱,然後統一編號,正常人看到那個會誤認嗎?不會。好,那線下的交易怎麼樣?李婉軒也講了,線下只要有人有疑惑,他就跟他說我們這次是買賣銷售喔,你要捐款你另外去捐款,都講得很清楚,絕對不會有誤認的這個情形發生,檢察官多慮了。 好,他是不相當對價的給付?不是喔。我們剛剛按照我們剛剛提示的資料,我們只比了一家阿伯加油站,我還沒有比別的喔,售價是差不多的啊。怎麼說他有不相當對價的給付呢?好。 那檢察官或許會質疑說,木可你擷取了我的銷售機會,讓進辦少賺好多錢。好,那我們來看看喔,第二波小物到底募到多少錢?進辦的重要任務到底是什麼?好,大家看一下喔,這張表是一個柱形圖,它的來源是應援公司 113 年 10 月 29 號提供的資料列印的,在已正時期。那剛剛其實有提示,就是有一個計算 1.5 億的那個部分,我們有按照時間跟它的金額去拉。大家可以看到,紅色部分是第二波小物,藍色部分是第一波小物,看得很清楚啊,第二波小物哇差好多喔,它的募款金額其實跌了很多。 好,接下來為什麼不繼續進辦?為什麼不繼續辦這個?其實是競選團隊為了專注選舉目的的考量。為什麼這麼說?李文宗先生在 112 年 5 月 24 日,他對柯文哲說,點數換小物,總幹事討論,光處理物流就很困難了啦,捐款達到 1 億,我們又關掉點數兌換。黃珊珊怎麼說?112 年 6 月 11 號,她對李文宗說,我只想做兩波,剩下就是與虛擬紀念幣方式交換就好了。好,那接下來我們看看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的總幹事怎麼說,她說捐款換小物是次要,捐款不可能太長期,一開始就只做一兩波,選舉重要的是選物啊,不是在賺錢。然後進辦也沒有那個人力去支援後面的捐款換小物的活動。112 年 7 月 6 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全面商品化,112 年 9 月 11 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這個部分之後就全部由李文宗先生處理。所以為什麼後來是由木可公司來銷售 KB 小物?其實是競選團隊要專注選舉的選擇。 好,那既然這樣子,木可公司取得這個 KB 小物,他是為誰持有?所有的買受人,他是跟木可成立買賣關係,交付錢的物件其實都是木可,所以木可取得相關的款額都是為自己持有。然後黃珊珊也說了,進辦沒有任何的法律基礎來請求木可公司來給付銷售 KB 小物的對價,所以本件根本沒有侵佔的問題。 好,那另外其實今天檢察官就這一點,他沒有特別說,但是這個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所以我們還是一併的回應了。就是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捐款換小物有庫存,庫存怎麼辦?他說木可都拿去賣,所以木可這叫什麼侵佔?沒有,他沒講,他就是把它寫在犯罪事實裡面,好,就這樣。 但是為什麼後面是由木可來處理?我們的說明如下。首先,政治獻金法第 23 條第一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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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我們好像沒有比較高喔然後剛剛的短梯890現在他賣多少990所以實際上這個是不相當的對價嗎好像沒有喔那檢察官到現在為止對於不相當對價的部分其實是沒有提出任何資料的他只說按照剛剛這張表他說這個是市價的二到九倍可是他是市價嗎不是喔他是成本所以檢察官這部分完全沒有矩陣好接下來我們再往下看好好那另外我們募可公司銷售KB小物取得款項不是政治性的你怎麼說因為KB小物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他的交易相對人是募可公司跟買家之間開替發票其實他成立的是買賣關係那買售人會不會誤認這個檢察官很擔心的我說欸你們這樣那買售人一定會誤認啊可是會嗎按照我們剛剛講的線上的時候木可好店上面都標清楚購物車營業人名稱然後統一編號正常人看到那個會誤認嗎不會好那線下的交易怎麼樣李婉軒也講了線下只要有人有疑惑他就跟他說我們這次買賣銷售喔你要捐款你另外去捐款都講得很清楚絕對不會有誤認的這個情形發生檢察官多慮了好他是不相當對價的給付不是喔我們剛剛按照我們剛剛提示的資料我們只比了一家阿伯加油站我還沒有比別的喔售價是差不多的啊怎麼說他有不相當對價的給付呢好好那檢察官或許會質疑說木可你截取了我的銷售機會讓進辦少賺好多錢好那我們來看看喔第二波小物到底木到多少錢進辦的重要任務到底是什麼好大家看一下喔這張表是一個柱形圖它的來源是應援公司113年10月29號提供的資料列印的在已正時期那剛剛其實有提示就是有一個計算1.5億的那個部分我們有按照時間跟它的金額去拉大家可以看到紅色部分是第二波小物藍色部分是第一波小物看得很清楚啊第二波小物哇差好多喔它的募款金額其實跌了很多好接下來為什麼不繼續進辦為什麼不繼續辦這個其實是競選團隊為了對不起打錯字競選團隊專注選舉目的的考量為什麼這麼說李文宗先生在1012年5月24她對柯文哲說點數換小物語總幹事討論光處理物流就很困難了啦捐款達到1億我們又關掉點數兌換黃珊珊怎麼說112年6月11號她對李文宗說我只想做兩波剩下就是與虛擬紀念幣方式交換就好了好那接下來我們看看黃珊珊競選辦公室的總幹事怎麼說她說捐款換小物是次居捐款不可能太長期一開始就只一兩波選舉重要的是選物啊不是在賺錢然後進辦也沒有那個人力去支援後面的捐款換小物的活動112年7月6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全面商品化112年9月11號核心會議小組也說這個部分之後就全部由李文宗先生處理所以為什麼後來是由木可公司來銷售KB小物其實是競選團隊要專注選舉的選擇好那既然這樣子木可公司取得這個KB小物他是為誰持有所有的買售人他是跟木可成立買賣關係交付錢的對象其實都是木可所以木可取得相關的款額都是為自己持有然後黃珊珊也說了進辦沒有任何的法律基礎來請求木可公司來給付銷售KB小物的對價所以本件根本沒有侵占的問題好那另外其實今天檢察官就這一點他沒有特別說但是這個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所以我們還是一併的回應了就是檢察官在起訴書裡面有講到捐款換小物有庫存怎麼辦他說木可都拿去賣所以木可這叫什麼侵占沒有他沒講他就是把它寫在犯罪室裡面好就這樣但是為什麼後面是由木可來處理我們的說明如下首先政治憲刑法23條第一項說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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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s_referenced": [
"112年5月24日李文宗對柯文哲之對話紀錄",
"112年6月11日黃珊珊對李文宗之對話紀錄",
"112年7月6日及9月11日核心會議小組紀錄",
"應援公司113年10月29日提供之柱形圖資料",
"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一項",
"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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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
"政治獻金法",
"木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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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質是否為買賣關係而非捐款 (誤認之爭議)",
"政治獻金法第23條第一項之適用",
"是否構成不相當對價之給付",
"是否構成侵佔罪 (關於KB小物銷售款項之持有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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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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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針對檢察官指控之「不相當對價」、「誤認捐款」及「侵佔」等議題進行辯論。辯方主張:1. 產品銷售價格與市價相當,檢方缺乏舉證;2. 買賣關係明確,買受人不會誤認其為捐款;3. 銷售KB小物之決定係基於競選團隊人力考量及專注選舉之目的,非刻意截奪利益;4. 木可公司與買受人成立買賣關係,款項為其自行持有,且競辦無法律基礎請求該對價,故不構成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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