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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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來的第七、八、三次會議,我們都沒有再提這些意見了。我想對應到張立立的筆錄,我也發現了另外一個部分需要跟庭上說明,也是一樣被曲解的情況。在筆錄上面有一段話,最後一段筆錄是這樣記載的:「假官問張立立說:『有沒有補充或其他陳述?』張立立說:『市政府簽訂要幫忙京華城,京華城要用都市計畫法拿容易獎勵,我認為有疑慮。』」就這樣子 ending,句點。 但如果我們去聽錄音的話,我們會發現張立立不是這個意思。張立立說有疑慮,所以他有提言一案;有疑慮所以有提言一案,言一案也有依照都委會也有研修意見。結果假官怎麼說?假官說:「言一案是人家的事,你認為有疑慮就對了。」跟剛剛那個很像,對不對?就是你不要管那個都委會的事情,你只要說你只要得到這個結果就好了。所以你不要管那個前提,那個前提先不要管,你不用管、不用管那個是不是有提到都委會的言語,不用管,你有疑慮嘛,對不對?最後筆錄只記載了一句話:「我有疑慮。」假官記下他想記的東西。假官怎麼說?「你也認為有疑慮啦,後面就不幫你記囉,好嗎?後面你要講什麼京華城啊、市政府怎麼樣這些過程我都知道,你也認為有疑慮,好嗎?」 但軍淵,您知道嗎?如果您沒有聽錄音的話,您知道嗎?您知道這個過程嗎?本案假官提案的不再釐清事實,而在依照結論設定正能回答的方式。在搜尋柯文哲的時候的申收書已經明明沒有疑慮了,假官還是說不願依照 110 年 7 月 1 號第二次專案小組的會議修正撤回。經過彭振聲送到第七、八、三四的都委會,其實我們從劉秀玲傳給彭振聲的說明,我們就可以知道公務員他內心沒有認為本案是違法的。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彭振聲在發生事情之後,他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有去問劉秀玲說:「那本案到底怎樣?」劉秀玲跟他說:「京華城不是適用都更條例的容積獎勵,而且是有高於 15% 的部分才給容積獎勵。」他跟彭振聲說:「準用不是適用,所以法律適用上沒有問題。」這個在法律適用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議員都拿這個來做文章。他跟彭振聲說:「副市長放心,咱們都委會都有把關,違法性沒有問題,也沒有進行適用都更條例。現在議員對價信不足的問題,這個是經過都委會共同審議透過的。」像白仁德在調藥小組,他就有說他覺得京華城可以帶動地區發展,配合南松山發展計畫,他覺得可以協助。這些話不是在後來的答辯,而是在審議過程當中調藥小組裡面就有提到的部分。 我們來談胡芳熊好了。我們稍等一下,蕭律師大概還要多久?我們來看一下胡芳熊。我們來看一下胡芳熊。胡芳熊那目前是 12 點 5 分,我們休庭 10 分鐘再續請為答辯。現在是 12 點 15 分,我們續請為轉譯還有公開播送。蕭律師請。 12 點一下好,我們來看一下胡芳熊。胡芳熊就是剛剛提到的,他說絕對合法,他也提到了市府的公開透明。胡芳熊,我想談的不是剛剛提過的東西,我想談別的東西。一樣是假官帶著案體念跟都市專業之間的差距所產生的誤解。這個胡芳熊呢,他大概 113 年 7 月 15 號的時候,他到庭受訊的時候,他正回答一個問題。這問題是這樣子的:假官問他說:「臺北市內不適用都更條例之都市計畫案件,可以不適用圖管條例,反而參照都更條例取得容積獎勵嗎?」胡芳熊的回答很簡單:「不可以,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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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後來的七八三次會議我們都沒有再提這些意見了我想對應到張立立的筆錄我也發現了另外一個部分需要跟庭上說明也是一樣被曲解的情況在筆錄上面有一段話最後一段筆錄是這樣記載的假官問張立立說有沒有補充或其他陳述的張立立說市政府簽訂要幫忙京華城要用都市計畫法拿容易獎勵我認為有疑慮就這樣子ending句點但如果我們去聽錄音的話我們會發現張立立不是這個意思張立立說有疑慮所以他有提言一案有疑慮所以有提言一案也有依照都委會也有研修意見結果假官怎麼說假官說言一案是人家的事你認為有疑慮就對了跟剛剛那個很像對不對就是你不要管那個都委會的事情你只要說你只要得到這個結果就好了所以你不要管那個前提先不要管你不用管那個是不是有提到都委會的言語不用管你有疑慮嘛對不對最後筆錄只記載了一句話我有疑慮假官記下他想記的東西假官怎麼說你也認為有疑慮啦後面就不幫你記囉好嗎後面你要講什麼京華城啊市政府怎麼樣這些過程我都知道你也認為有疑慮好嗎但軍淵您知道嗎如果你沒有聽錄音的話您知道嗎您知道這個過程嗎本案的假官提案的不再釐清事實而在依照結論設定正能回答的方式在搜索柯文哲的時候的申收書已經明明沒有疑慮了假官還是說不願依照110年的7月1號第二次專案小組的會議修正撤回經過彭振聲送到七八三四的都委會其實我們從劉秀玲傳給彭振聲的說明我們就可以知道公務員他內心沒有認為本案是違法的為什麼這樣說因為彭振聲在發生事情之後他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有去問劉秀玲說那本案到底怎樣劉秀玲跟他說京華城不是適用都更條例的容積獎勵而且是有高於15的部分才給容積獎勵他跟彭振聲說準用不是適用所以法律適用上沒有問題這個在法律適用上是沒有問題的但是議員都拿這個來做文章他跟彭振聲說副市長放心咱們都委會都有把關違法性沒有問題也沒有進行適用都更條例現在議員對價信不足的問題這個是經過都委會共同審議通過的像白仁德在釣藥小組他就有說他覺得進化城可以帶動地區發展配合南松山發展計畫他覺得可以協助這些話不是在後來的答辯而是在審議過程當中釣藥小組裡面就有提到的部分我們來談胡芒窮好了我們稍等一下蕭律師大概還要多久我們來看一下胡芒窮我們來看一下胡芒窮那目前是12點5分 我們休停10分鐘再續請為答辯現在是12點15分 我們續請為轉譯還有公開播送蕭律師請12點一下好 我們來看一下胡芳熊就是剛剛提到的 他說絕對合法他也提到了施眾府的公開透明胡芳熊我想談的不是剛剛提過的東西我想談別的東西一樣是賈光帶著案體念跟都市專業之間的差距所產生的顧問這個胡芳熊呢他大概113年7月15號的時候他到他征訊的時候 他正穿一個問題這問題是這樣子的賈光問他說台北市內不適用都更條例之都市計畫案件可以不適用圖管條例反而參照都更條例取得容積獎勵嗎胡芳熊的回答很簡單不可以 沒有打圓所以我相信賈光原本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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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律師質疑法官(文中稱「假官」)在製作筆錄時刻意曲解證人(如張立立)的陳述,僅記錄結論而忽略前提過程,指控其不願釐清事實且預設結論。同時,律師引用劉秀玲與彭振聲的對話及白仁德的意見,主張京華城案在法律適用(準用而非適用都更條例)及都委會審議程序上並無違法,並針對證人胡芳熊關於都市計畫案件是否能參照都更條例取得容積獎勵的證詞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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