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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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表示要我們儘快處理,變成我們審議的強度會降低。一定要公佔?本案並沒有「不公佔」的選項。所以其實公務員的說法已經很明確,講了是因為市長、副市長、議員的影響力,要他們儘快處理,並沒有「不公佔」的選項。 所以我們來分析一下,當時局長面臨怎麼樣的處境?他為什麼會面有難色?他面臨到的壓力是:第一個,柯市長在便當會的時候,就已經有跟都發局說,請你們盡力去協助「進化生動物」。他面臨的第二個壓力,是應曉薇議員多次跟他會面,去關切進度,去詢問到底公文跑到哪邊。他同時也要面對另外一邊的壓力,就是公務員這邊的壓力。公務員跟他提醒說,如果你不循訴訟,另外送研議或者是私下和解,都會涉及違法。公務員去提醒說,如果你去參考「毒根」的容積獎勵專案,或「耳渡」會有司法性的疑慮。公務員去提醒說,這些申請案件不符合通案性跟對價性。所以局長他夾在中間,這個時候他就露出了難色。他到底應該要怎麼樣去推進這個案件? 這個時候他做的選擇,就是他寬鬆地去進行審查,盡速地把案件推到公務員會去進行審,都委會去進行審議。那這個時候壓力就會轉移到都委會的身上。黃景茂,局長受到的壓力也反映在行政的流程速度上面。超秀沛說,在時效性上面快很多,跟其他的案件比起來。那他說,印象中光是在局內的階段,都有其他案件,南港輪胎的部分,都有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時間,才會覺得案件已經可以到公開展覽的程度了。 那我們有跟他確認說,十年是怎麼算的?因為偵察中他說,其他案件是要到十年以上。南港輪胎,他說是九十九年公告,八十九年進都發局的時候在討論,所以大概花了十年。那中泰賓館的部分,也是花了至少六年以上的時間。那相對來說,進化城從申請到審議,只花了一年。這個部分我們之前也有講過。 好,那為什麼其他案件比快那麼多?因為市長只知道加速,因為議員一直問進度。換個角度來講,如果像辯護人所說的,只需要形式審查,檔案齊不齊備、要件有沒有符合,不需要做實質審查,不需要去探究到底有沒有不當或違反公共利益的時候,又何須耗費半年一年的時間審查?其實一小時就可以審查完畢了。 好,後來在九月二十一日的時候,都市規劃科上簽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十月十二日會議召開。那這部分因為這個部分是上修,配總公親自主持的。那這部分因為我們之前有講過相關的反對意見,我們這邊就不贅述,我們這邊就稍微把它帶過去。 「計劃成」公司那時候的回應是說,針對這些司法性或對價性的質疑,他那時候是說,因為我們要更換建築物使用,所以我們引用都更的精神,使用都更條例相關的獎勵。那後來在會議結論的部分,他只記載說,要去提升申請基地建築物的設計或裝置,周邊環境的供應性跟貢獻度是不足的,其加強對於外部具體貢獻的作為跟專案。但是都沒有提到司法性的問題。 好,那局長辯稱說,都發局他們有對是否不當、有沒有有礙公共利益為初步審查,是不是真的是這個樣子?在專家學者會議質疑司法性跟對價性之後,公開展覽版本的「西部計畫」、「京華城」有依照這個會議的結論去進行加強嗎?我們來看一下公展那時候版本的「西部計畫」長什麼樣子。我們稍微整理一下當時的版本,長這個樣子: 「任性成」是鑽石級、黃金級,百分之四、百分之二。「智慧成」是鑽石級、黃金級、銀級,百分之十、百分之八、百分之六。「耐震設計」百分之十。「出流管制」是設定雨水流出抑制設施,雨水出流量達法定兩倍以上,是百分之一。「智慧化減能技術」,提供法定停車位數百分之六以上充電車位或電池交換裝置,是百分之一。 這個玄機在哪邊?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個,當時的版本,百分之六以上電動停車位,就可以獨立拿一個百分之一的獎勵。這個部分其實後來我們都知道,它最終版並到了「智慧城市容積獎勵專案」當中。另外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當時的「耐震設計」標章是百分之十,它跟「都更」的額度是一樣的。如果照他們都發局內部討論,專案額度相同會有司法性問題的時候,這個部分司法性有沒有去做審查呢? 另外一個問題是,針對「智慧城市」的部分,鑽石級百分之十、黃金級百分之八、銀級百分之六,也跟「都更」銀級以上的獎勵額度是一樣的。那同樣的,照他們內部討論的結論,專案跟額度是一樣的,司法性有沒有去進行一個審查的情況呢? 更重要的在於說,各位可以看到,它跟最後透過的「西部計畫」比較起來,完全沒有任何的回饋方案。那就怎麼樣去判斷對於公共利益有沒有影響?是不是?
原始逐字稿
會表示要我們儘快處理變成我們審議的強度會降低一定要公佔本案並沒有不公佔的選項所以其實公務員的說法已經很明確講了是因為市長、副市長、姻緣員的影響力要他們儘快的處理並沒有不公佔的選項所以我們來分析一下當時局長面臨怎麼樣的處境他為什麼會面臨面有難色他面臨到的壓力是第一個科市長在便當會的時候就已經有跟都發局說請你們盡力的去協助進化生動物他面臨的第二個壓力是應曉薇議員多次的跟他會面去關切進度去詢問到底公文跑到哪邊他同時也要面對另外一邊的壓力就是公務員這邊的壓力公務員跟他提醒說如果你不尋訴訟另外送研議或者是私下和解都會涉及處理公務員去提醒說如果你去參考毒根的容積獎勵的項目或耳渡會有司法性的疑慮公務員去提醒說這些申請案件這個申請案件是不符合通案性跟對價性的所以局長他夾在中間這個時候他就露出了藍色他到底應該要怎麼樣去推進這個案件這個時候他做的選擇就是他寬鬆的去進行審查盡速的把案件推到公務員會去進行審都委會去進行審議那這個時候壓力就會轉移到都委會的身上黃景茂局長受到的壓力也反映在行政的流程速度上面超秀沛說在時效性上面快很多跟其他的案件比起來那他說印象中光是在局內的階段都有其他案件南港輪胎的部分都有半年到一年以上的時間才會覺得案件已經可以到公開展覽的程度了那我們有跟他確認說10年是怎麼算的因為偵察中他說其他案件是要到10年以上南港輪胎他說是99年公告89年進都發局的時候在討論所以大概花了10年那中泰賓館的部分也是花了至少6年以上的時間那相對來說進化成從申請到審議只花了1年這個部分我們之前也有講過好那為什麼其他案件比快那麼多因為市長只知道加速因為議員一直問進度換個角度來講如果像辯護人所說的只需要形式審查文件起不齊備要件有沒有符合不需要做實質審查不需要去探究到底有沒有不當或違反公共利益的時候又何須耗費半年一年的時間審查其實1個小時就可以審查完畢了好後來在9月21號的時候都市規劃科上簽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10月12號會議召開那這部分因為這個部分是上修配總公親自主持的那這部分因為我們之前有講過相關的反對意見我們這邊就不贅述我們這邊就稍微把它帶過去計劃成公司那時候的回應是說針對這些司法性或對價性的質疑他那時候是說因為我們要更換建築物使用所以我們引用都更的精神使用都更條例相關的獎勵那後來在會議結論的部分他只記載說要去提升申請基地建築物的設計或設備周邊環境的供應性跟貢獻度是不足的其加強對於外部具體貢獻的作為跟項目但是都沒有提到司法性的問題好那局長辯稱說都法局他們有對是否不當有沒有有礙公共利益為初步審查是不是真的是這個樣子在專家學者會議質疑司法性跟對價性之後公開展覽的版本的西部計畫京華城有依照這個會議的結論去進行加強嗎我們來看一下公展那時候版本的西部計畫長什麼樣子我們稍微整理一下當時的版本長這個樣子任性成是鑽石級黃金級4%2%智慧成是鑽石級黃金級鷹級10%8%6%耐震設計10%出流管制是設置雨水流出抑制設施雨水出流量打法定兩倍以上是1%智慧化減能技術提供法定停車位數6%以上充電車位或電池交換設備是1%這個玄機在哪邊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個當時的版本6%以上電動停車位就可以獨立拿一個1%的榮獎這個部分其實後來我們都知道它最終版並到了智慧城市容積獎領項目當中另外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當時的耐震設計標章是10%它跟都更為老的額度是一樣的如果照他們如發局內部討論項目額度相同會有司法性問題的時候這個部分司法性有沒有去做審查呢另外一個問題是針對智慧城市的部分鑽石級10% 黃金級8% 銀級6%也跟都更為老銀級以上的獎勵額度是一樣的那同樣的照他們內部討論的結論項目跟額度是一樣的司法性有沒有去進行一個審查的一個情況呢更重要的在於說 各位可以看到它跟最後通過西部計畫比較起來完全沒有任何的回饋方案那就怎麼樣去判斷對於公共利益有沒有影響是不是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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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分析都發局局長在處理「京華城」案件時,面臨來自市長(柯文哲)及議員(應曉薇)的政治壓力,導致審查強度降低且時效異常快速(僅一年,遠低於其他案件之六年至十年)。文中質疑該案在專家學者會議提出「司法性」與「對價性」質疑後,最終版本仍缺乏回饋方案,且部分獎勵額度與都更條例重複,涉嫌違反審查原則及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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