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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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現在時間是下午 2 點 02 分。請被告張志澄先生就公訴部分為辯論。張先生請。 審判長好,我是普通的老百姓、上班族。我常看電視,但沒想到突然有一天我會上電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個訴訟對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很大的影響。我不認識民眾黨的人,也不認識市府的人,也沒有參與市府往來的事,也沒有被告知要行賄。我是因前長官交代捐給民眾黨政治獻金,無其他意圖,也無行賄之故意。請審判長給予無罪判決,謝謝。 請問,後續是哪位被告的辯護人要為被告辯護?周晨憲律師。我們剛才轉一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下午 2 點 06 分,請被告張志澄的辯護人周律師為被告辯護。周晨憲律師為被告張志澄辯護。 我們想要告訴合議庭兩件事情。第一個,我們姑且不論 210 萬的捐款性質,張志澄就他的角度,他得知到什麼樣的資訊?那我們要怎麼樣看待這筆捐贈?第二點,我們再回頭來檢視這個 210 萬的性質,到底是政治獻金還是匯款? 假官論告的時候告訴合議庭用了這張圖,他說這個是從 2 月 20 號開始的行賄 210 萬的經過。但是就像張志澄剛才講的,這張圖片上面的一個事件其實離張志澄其實都很遙遠。他根本不知道 2 月 22 號沈慶京跟柯文哲有見面談了什麼,更不知道 2 月 21 號的不公開座談會,他更不可能知道 3 月 10 號的便當會,他當然也不知道 4 月 1 號朱亞虎的簡訊,也不知道 4 月 5 號李文宗的回覆。他只知道長官叫他幫忙捐款,他就和其他六個同事一起幫了這個忙。 那怎樣會構成行賄罪的共犯?必須要明知款項的用途、來源及性質為何。那如果充其量只是自己的推測、聯想這個款項有問題,其實仍然不屬於「明知」的一個狀況。那而且共犯必須要對於犯罪行為有共同的認識,要有共同犯罪的決議。 假官論告的時候說張志澄事前明知,因為朱亞虎有跟他講,那他事後終止捐款,然後事後領取獎金,是因為行賄有功領取獎金,所以他說張志澄不能等同於中白紅袖奉陳秀桃、劉子安、黃書文。所以他起訴張志澄,檢察官說張志澄事前明知,因為他知道捐款是為了 120284,因為朱亞虎有跟他講。 那我們先來看一下張志澄他職務上跟京華城的關係。檢察官引用了陳秀桃的一段話,陳秀桃說:「那個 5 樓全部的行政跟人事都是張志澄負責的,那總部 30 多家公司全部的財務、人事、行政都是張志澄,那他的直屬主管就是陳秀桃。」所以假官說張志澄的職務是包山包海,張志澄什麼都管,他就直接對陳秀桃,好像張志澄真的很重要一樣。但真的是這樣嗎?張志澄真的管得到京華城嗎? 其實在威京集團旗下的公司可以大概分成兩類:一個是由沈慶京持有的次幾家公司,像威京、京都這些公司,那他們自己公司內部統稱這個叫總部公司;那另一部分是上市櫃的,如中工、中石化公司,那這個中石化底下又有頂月公司;那另外是沒有上市櫃的京華城公司。那這些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治理,也有自己的財務部門。所以京華城和張志澄隸屬的總部公司其實是一個平行的關係,那互相不隸屬。那張志澄也根本管不到京華城,不會涉及京華城的事務。所以張志澄之前的陳述,他說他只負責威京總部旗下四十多家公司,其實就是我們剛才看的那張圖的意思,他說不包含威京集團轉投資的公司,意思也就是不包含京華城的部分。 那洪秀鳳也說他們財務部門,這是從童屬雲他財務部門的同事,他說他們……
原始逐字稿
現在時間是下午2點02分請被告張志澄先生就40級法律的部分為辯論張先生請審判長好我是普通的老百姓上班族我常看電視但沒想到突然有一天我會上電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這個訴訟對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很大的影響我不認識民眾黨的人也不認識市府的人也沒有參與市府往來的事也沒有被告知要行賄我是因前長官交代捐給民眾黨政治獻金無其他意圖也無行賄的翻譯請審判長給予無罪判決謝謝請問後續是哪位被告的辯護要為被告辯護周晨憲律師我們剛是轉一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下午2點06分請被告張志澄的辯護人周律師為被告辯護周晨憲律師為被告辯護周晨憲律師為被告張志澄辯護我們想要告訴合議庭兩件事情第一個我們姑且不論210萬的捐款性質張志澄就他的角度他得知到什麼樣的資訊那我們要怎麼樣看待這筆捐贈第二點我們再回頭來檢視這個210萬的性質到底是政治獻金還是匯款假官論告的時候告訴合議庭用了這張圖他說這個是從2月20號開始的行賄210萬的經過但是就像張志澄剛才講的這張圖片上面的一個事件其實離張志澄其實都很遙遠他根本不知道2月22號沈慶京跟柯文哲有見面談了什麼更不知道那他也不知道2月21號的不公開成會他更不可能知道3月10號的便當會他當然也不知道4月1號朱亞虎的簡訊也不知道4月5號李文宗的回覆他只知道長官叫他幫忙捐款他就和其他六個同事一起幫了這個忙那怎樣會構成行收會的共犯必須要明知款項的用途來源及性質為何那如果充其量只是自己的推測聯想這個款項有問題其實仍然不屬於明知的一個狀況那而且共犯必須要對於犯罪行為有共同的認識要有共同犯罪的決議假官論告的時候說張志澄事前明知因為朱亞虎有跟他講那他事終結住然後事後領取獎金是因為行會有功領取獎金所以他說張志澄不能等於同中白紅袖奉陳秀桃劉子安黃書文所以他起訴張志澄檢察官說張志澄事前明知因為他知道捐款是為了120284因為朱亞虎有跟他講那我們先來看一下張志澄他職務上跟進化成的關係檢察官引用了陳秀桃的一段話陳秀桃說那個5樓全部的行政跟人事都是張志澄負責的那總部30多家公司全部的財務人事行政都是張志澄那他的直屬主管就是陳秀桃所以假官說張志澄的職務是包山包海張志澄什麼都管他就直接對陳秀桃好像張志澄真的很重要一樣但真的是這樣嗎張志澄真的管得到京華城嗎其實在威京集團旗下的公司可以大概分成兩類一個是由沈慶京持有的次幾家公司像威京京都這些公司那他們自己公司內部統稱這個叫總部公司那另一部分是上市商櫃的如中工中石化公司那這個中石化底下又有頂月公司那另外是沒有上市櫃的京華城公司那這些公司都有自己的公司治理也有自己的財務部門所以京華城和張志澄隸屬的總部公司其實是一個平行的關係那互相不隸屬那張志澄也根本管不到京華城不會涉及京華城的事務所以張志澄之前的比例他說他只負責威京總部旗下四多家公司其實就是我們剛才看的那張圖的意思他說不包含威京集團轉投資的公司意思也就是不包含京華城的部分那宏秀鳳也說他們財務部門這是從童屬雲他財務部門的同事他說他們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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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紀錄為被告張志澄及其辯護人周晨憲律師之陳述。張志澄主張其僅係依長官指示捐款給民眾黨,並無行賄故意且不認識相關政治人物。辯護律師則針對張志澄是否具備行賄之「明知」及「共同犯意」進行辯論,並說明張志澄之職務範圍僅限於威京總部公司,並不涉及京華城之事務,旨在證明其與京華城案無直接關聯且不構成行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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