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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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其實就是傳聞中的傳聞,而且是無中生有。另外,檢察官依賴楊智勝的筆錄,他說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事情。他在互動詰問的時候,完全是交代不清,充滿了臆測。他說他是推測有人通知市長室的秘書,誰?我也沒有辦法確定。然後他又說局長的秘書應該會打電話來跟我說,但我現在無法確定當時情況,但應該是王金棠,但我無法確定,我不記得當時他怎麼說。然後問他:「楊智勝,你怎麼跟李德權講?」他回答:「我只有說市長是關切,應該有說吳順民在樓下等,不是很記得,我不記得李德權的反應。」所以他這樣的證詞可以信嗎?是可以採為證據嗎?他也不否認,他根本沒有親見親聞,也沒有去查證吳順民到底有沒有在樓下等。這只是一個間接轉述,還有他的臆測。 那到底 109 年 11 月 6 號有沒有人到市府樓下等?這個送公展的簽程在審理中我們已經查證屬實了。那天有去市政府的就是朱亞虎。在審理中他作證的時候有講:「109 年 11 月 6 號,我在市府的一樓,那我沒有見到吳順民。」他也有說:「我每天中午都會到市政府用餐。」我們在從群組內看到的訊息,這個就是陳俊源跟朱亞虎的訊息。那天他們從早到下午,11 月 6 號上午 9 點 45 分一直到下午 1 點 52 分,陳俊源一直不停的在跟朱亞虎報告送公展公文的事情。所以那天在持續關心這個送公展簽程的相關對話訊息的人,在關心簽程流程的人是陳俊源跟朱亞虎。完全沒有任何證據支援吳順民有去市府,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對話或訊息。事實上,吳順民先生根本就不可能做這種事,他跑去市政府站在樓下等要幹嘛?而且站在樓下等這就是施壓嘛。市府樓下這是一個公開場合,大家都可以進去。那為什麼都發局會同意公告公展的流程? 楊智勝還有很多公務員都講得很清楚,就是因為 102 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你只要刑事符合,當然就要送公展。楊智勝做事也講得很清楚,可見所以送公告公展這個簽程流程,跟有沒有人在樓下等幹嘛毫無因果關係。結果呢,我們在審理中發現,就當證人楊智勝 7 月 22 號要到庭作證的前三天,新聞居然爆出刊登出卷內的卷證資料,也就是那個李德權他在簽程上貼的那個便利貼。而且呢,還言之鑿鑿,無中生有的列出一個時間序:中間用餐、中午用餐時間,吳順民到市府樓下等簽程,然後楊智勝到李德權室去報告。這樣的奇怪、這樣的卷證資料,這個便利貼怎麼會刊登出來?然後下面是寫「讀者提供」,是哪一位熱心的讀者? 那我們再來探究,李德權有迫於無奈、因為被施壓迫於無奈,而把那個簽程上成起訴書。9 月 3 號說李德權聽到那個楊智勝報告說吳順民在樓下等,這是科文者要透過的案子。李德權文之迫於無奈,餘善接付簽,續比載如立體律付率 100% 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以之明確。那在審理中,辯護人有問他:「這個簽程你後來寫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是講說,這個是先有了容積獎勵才談這個。你就是那個本案的西部計劃給 20% 容積量的時候,他覺得如果把它放進去,沒有可以要求未經紀團做更多,這樣更好。這只是一個建議,這是一個意見,放進去當然更好。但是他還是認為,辯護人問他:「你還是認為本案是可行?」他說:「對啊,因為是依法沒有問題。」所以他因為他認為沒有依法沒有問題,所以他才繼續把那個簽程送交上程,跟有沒有人等一點關係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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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傳聞中的傳聞而且是無中生有另外檢察官依賴一個楊智勝他的筆錄他說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事情他在交互結問的時候完全是也是交代不清充滿了意測他說他是推測有人通知市長室的秘書誰我也沒有辦法確定然後他又說局長的秘書應該會打電話來跟我說但我現在無法確定當時情況但應該是王金棠但我無法確定我不記得當時他怎麼說然後問他楊智勝你怎麼跟李德權講我只有說市長是關切應該有說吳順民在樓下等不是很記得我不記得李德權的反應所以他這樣的證詞可以信嗎是可以採為證據嗎他也不否認他根本沒有清見親文也沒有去查證吳順民到底有沒有在樓下等這只是一個間接轉轉提說還有他的意測那到底109年11月6號有沒有人到市府樓下等這個宋公展的簽程在審理中我們已經查證屬實了那天有去市政府的就是豬牙湖在審理中他作證的時候有講109年11月6號我在市府的一樓那我沒有見到吳順民他也有說他我每天中午都會到市政府用餐我們在從圈內看到的訊息這個就是陳俊源跟豬牙湖的訊息那天他們從早到下午10月6號上午9點45分一直到下午1點52分陳俊源一直不停的在跟豬牙湖報告送公文就是公展公文的事情所以那天在持續關心這個送公展簽程的相關對話訊息的人啊在關心簽程流程的人是陳俊源跟豬牙湖完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吳順民有去市府也沒有任何相關的對話或訊息事實上吳順民先生根本就不可能做這種事他跑去市政府站在樓下等要幹嘛而且站在樓下等這就是施壓嘛市府樓下這是一個公開場合大家都可以進去那為什麼都發局會同意公告公展的流程楊智聖還有很多公務員都講得很清楚就是因為102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你只要刑事符合當然就要送公展楊智聖做事也講得很清楚可見所以送公告公展這個簽程流程跟有沒有人在樓下等幹嘛毫無因果關係結果呢我們在審理中發現就當證人楊智聖7月22號要到庭作證的前三天新聞居然爆出刊登出眷內的眷證資料也就是那個李德權他在簽程上貼的那個便利貼而且呢還言之早早只需忽有的列出一個時間序中間用餐中午用餐時間吳順民到市府樓下等簽程然後楊智聖到李德權市去報告這樣的奇怪這樣的券證資料這個便利貼怎麼會刊登出來然後下面是寫讀者提供是哪一位熱心的讀者那我們再來探究李德權有迫於無奈因為被施壓迫於無奈而把那個簽程上成起訴書93月說李德權聽到那個楊智聖報告說吳順民在樓下等這是科文者要通過的案子李德權文之破於無奈余善接付簽接續比載如立體律付率100%及出流管制設定容積上限以之明確那在審理中辯護人有問他這個簽程你後來寫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是講說這個是先有了容積獎勵才談這個你就是那個本安的西部計劃給20%容積量的時候他覺得如果把它放進去沒有可以要求未經紀團做更多這樣更好這只是一個建議這是一個意見放進去當然更好但是他還是認為編護人問他你還是認為本案是可行他說對啊因為是依法沒有問題所以他因為他認為沒有依法沒有問題所以他才繼續把那個簽程送交上程跟有沒有人等一點關係都沒有那我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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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針對證人楊智勝關於「吳順民在市府樓下等候」之證詞提出質疑,認為該證詞屬於傳聞且缺乏證據支持。辯方指出,根據朱亞虎的證詞及陳俊源與朱亞虎的對話紀錄,並無證據顯示吳順民到訪市府。此外,辯方質疑卷內便利貼資料在證人出庭前外流至媒體之情況,並強調李德權簽署簽程是基於法律可行性,而非因受壓力或有人等候而被迫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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