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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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大家要陳述多久?夠 30 分鐘吧?那我後面就講快點。我們目前是 4 點 33 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庭 10 分鐘,後續再來繼續。 辯論時間是下午 4 點 52 分,以下續行轉譯以及公開播送。請宣律師為被告辯護。 接下來這一張是補充旅遊處簡證室的 Line 群組。因為那天論告檢方有把這個群組貼出來,我們再澄清一下。這個群組上面雖然有邀請吳順民先生,但是他事實上沒有接受邀請,那裡面完全沒有吳順民先生的對話。那在審理中其實陳俊源也已經澄清,他說從紀錄看起來吳先生是沒有接受邀請的。那其實我們是覺得這個簡證室的 Line 群組反而是對吳先生有利的證據,可以證明吳先生是真的有在微經從事實際的那個顧問工作,有幾筆勞務。但是我們是講實話,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他是沒有參加這個群組。然後那個法務的 7 人 Line 群組,他也是沒有參加。不過在這個剛剛的那個法務 7 人 Line 群組裡面,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那些律師、法務人員在討論那個研議的時候,也有講說萬一研議不利於京華城的話,所以可見京華城內部對於研議的過程和結果也是沒有把握的。 那陳俊源的那個訊息,大個子,他對朱亞虎的訊息裡面一直被檢方反覆引用的那一通訊息,他也說經過議員的爭取,府方目前也只討論的意願,所以也只是討論的意願,結果也是沒有把握,所以也沒有什麼起死回生這種事情。 然後檢方論告有提到黃景耀的六次應議員約見,黃景耀六次談京華城案。那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是想要涵涉什麼樣的犯罪事實。不過那個吳先生對 109 年 5 月 8 號,他說那一次吳先生在,但是他完全沒印象。黃景耀他的審判筆錄也說是不清楚、沒有印象、不知道在談什麼。 然後再來又來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在起訴書的故事情節也是吳順民先生很重要的一個施壓行為。就是他在 109 年 11 月 6 號的時候,吳順民以不詳的管道得知那個要送公展的那個簽程已經進入公文簽核程式,且知悉李德全不同意意見,於是吳順民趕赴北市府關切,濫用議員權利,行政簽程的簽核流程,施壓北市府公務員,迫使公務員做出有利京華城公司的決定。所以這是對吳順民一個施壓行為的一個重要指控。 那這是我們看起訴書的故事情節是這樣講,是說陳俊源不知道在哪邊獲得了一個訊息,然後他去直接聯絡了市長室的秘書,某秘書不知道是誰。然後那個某秘書就撥打電話給局長,市長室透過局長去跟楊智勝講說簽程一定要透過。然後楊智勝獲悉之後跑去跟李德全講,跟中午的那天中午跟李德全當面報告,吳順民在樓下等待,這是柯文哲要透過的案子。於是李德全迫於無奈就把這個簽程繼續往上呈。 那這個事後這完全就已經被證實是一個子虛烏有的假訊息。這個假訊息的頭跟尾,頭是陳俊源,陳俊源怎麼說?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說我不知道有人那天在市府現場盯流程。那個尾是李德全,這個假訊息的尾巴,李德全他也說我不記得都發局有人來,是否有人來找我說明這件事情。 那檢察官的根據是什麼?邵琇珮的偵查筆錄裡面有一段記載說,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我們送公展的簽核還在樓下等。這個偵查筆錄是怎麼來的?我們聽邵琇珮他的偵查錄音譯文,實情是邵琇珮跟檢察官很明白的講,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事,他說:「但是這件事是簡作你告訴我的喔。」然後假如說我知道是楊智勝跟你講的,邵琇珮說:「不是,楊智勝沒告訴我。但是吳順民在樓下等我是真的不知道。」結果反而邵琇珮的偵查筆錄卻被記載成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樓下等。這簡直就是傳聞中的傳聞,而且是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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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大家要陳述多久?夠30分鐘吧那我後面就講快點我們目前是4點33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停10分鐘後續再來繼續為辯論時間是下午4點52分以下續行為轉譯以及公開播送請宣律師為被告辯護接下來這一張是補充旅遊出簡證室的Line群組因為那天論告檢方有把這個群組貼出來我們再澄清一下這個群組上面雖然有邀請吳順民先生但是他事實上沒有接受邀請那裡面完全沒有辦通吳先生的對話那在審理中其實陳軍元也已經澄清他說從紀錄看起來吳先生是沒有接受邀請的那其實我們是覺得這個簡證室的Line群組反而是對吳先生有利的證據可以證明吳先生是真的有在微經從事實際的那個顧問工作有幾副勞務但是我們是講實話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他是沒有參加這個群組然後那個法務的7人Line群組他也是沒有參加不過在這個剛剛的那個法務7人Line群組裡面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那些律師法務人員在討論那個研議的時候也有講說萬一研議不利又不明的話所以可見危機內部對於研議的過程和結果也是沒有把握的那陳俊源的那個訊息大個子他對珠亞虎的訊息裡面一直被檢方反覆引用的那一通訊息他也說經過英議員的爭取府方目前也只討論的意願所以也只是討論的意願結果也是沒有把握所以也沒有什麼起死回生這種事情然後檢方論告有提到黃景茂的六次應議員約見黃景茂六次談進化成案那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是想要涵涉什麼樣的犯罪事實不過那個吳先生對109年5月8號他說那一次吳先生在但是他完全沒印象黃景茂他的審判筆錄也說是不清楚沒有印象不知道在談什麼然後再來又來到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在起訴書的故事情節也是吳順民先生很重要的一個施壓行為就是他在109年11月6號的時候吳順民以不祥的他在起訴書93也講吳順民以不祥的管道得西那個要送公展的那個簽程已經進入公文簽合程序且知悉里德全不同意見於是吳順民感赴北市府關切濫用議員權利行政簽程的簽合流程施壓北市府公務員迫使公務員做出有力京華城公司的決定所以這是對吳順民一個施壓行為的一個重要指控那這是我們看起訴書的故事情節是這樣講是說陳俊源不知道在哪邊獲得了一個訊息然後他去直接聯繫了市長市的秘書某秘書不知道是誰然後那個某秘書就撥打電話給局長市秘書透過局長市秘書去跟楊智勝講說簽程一定要通過然後楊智勝獲悉之後跑去跟李德全講跟中午的那天中午跟李德全當面報告吳順民在樓下等待這是柯文哲要通過的案子於是李德全迫於無奈就把這個簽程繼續往上乘那這個事後這完全就已經被證實是一個子虛無有的假訊息這個假訊息的頭跟尾頭是陳俊源怎麼說他根本就不知道他說我不知道有人那天在市府現場釘流程那個尾是李德全這個假訊息的尾巴李德全他也說我不記得都發局有人來是否有人來找我說明這件事情那檢察官的根據是什麼邵琇珮的偵查筆錄裡面有一段記載說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我們送公斬的籤石還在樓下等這個偵查筆錄是怎麼來的我們聽邵琇珮他的偵查錄音譯文實情是邵琇珮跟檢察官很明白的講吳順民在樓下等這件事他說但是這件事是簡作你告訴我的喔然後假如說我知道是楊智勝跟你講的邵琇珮說不是楊智勝沒告訴我但是楊智勝沒有告訴我吳順民在等但是吳順民在樓下等我是真的不知道結果反而邵琇珮的偵查筆錄卻被記載成後來楊智勝談到吳順民在樓下等這簡直就是傳聞中的傳聞而且是無中生有原本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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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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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群組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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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琇珮之偵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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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景耀之審判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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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簽核",
"施壓",
"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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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_issues": [
"偵查筆錄之真實性與傳聞證據之採信問題",
"被告是否參與特定Line群組以進行串通或協調",
"被告是否濫用議員權利施壓公務員,干預公文簽核流程(涉嫌圖利或職務之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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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參與特定Line群組以進行串通或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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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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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護律師針對被告吳順民之指控進行辯論,重點在於澄清吳順民並未參與相關Line群組,且針對起訴書中指稱其於109年11月6日施壓北市府公務員(迫使公文簽核)之情節,主張該指控係基於錯誤的偵查筆錄記載,實為無中生有的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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