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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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以上這些狀況說明瞭本案被告在長期積壓禁見下來,審理唯一得力的只有檢方,因為檢察官舉證、接受檢驗的密度降低了,這個當然不公平,所以我才說被告等人沒有受到公平的審判。

在本案辯論開始前,11 月 24 號,民進黨的立委陳歐博貪汙案件積壓三個月,交保了。當時根據新聞媒體的說明、報導,還有十幾個證人沒有結問,法院安排了密集的停期成審。法官為什麼同意交保呢?理由說重要的證人既問過的話,再積壓就不符比例原則了。檢察官沒有看高,當然也無從檢驗。高等法院的態度是不是一致?是不是一樣會要求問完證人全部了以後再放人?那對比本案的被告,積壓禁見最長到了一年之久,證人幾乎都是全部問完了,檢察官才會放棄抗告。這裡處置的標準顯然不同,所以社會各界對本案長期積壓禁見、被告批評甚多,也深刻影響司法信譽,我認為這是本案無法迴避的問題。

我記得某一次辯論雙方在爭論被告申請交保的應否準許的時候,審判長曾經有感而發地說:「司法很脆弱。」審判長也曾經說:「我們也是憂患未已。」因為審判長這樣說,所以讓我們深刻感受到何亦廷受到了壓力,還有何亦廷的無奈。這部分不要跟曾煙師引述我的話,我是講說我們不會憂患未已。好的,對不起,審判長。所以我一開始就說,我們不是要質疑審判長和兩位法官。

那如今的審理即將結束了,被告也都交保了,我們是很感謝審判長讓我們在辯論的時候暢所欲言,沒有限制時間。那當然我們就更期待何亦廷能夠體察檢察官舉證、接受檢驗密度降低的這個事實,那據此,檢察官種種不合理的說法,還有欠缺證據的主張,做出讓社會大眾心服而可以重建司法信譽的判決。

接下來我要說明一下前面所提到的社會的不理性的公審,還有檢察官違法亂紀的情況。我們前面說到本案進入司法系統以前,就經歷了社會公審。那個是在京華城的細部計劃透過公告以後,有臺北市議員還有媒體就發動了一場聲討財團拿到巨大容積利益的一個社會動員。因為扯上了臺北市長又參選總統的柯文哲,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先生,所以炒作成一個轟動一時的大案。但是如果現在回顧當時盛席席上的那些討伐的聲浪,那你就可以發現所謂京華城容積從 560 到變成 840,這樣的一些說法是有太多的誤解,還有太多的人云亦云。京華城的容積 30% 是容積移轉,是京華城花錢買來的容積,再加上本案爭議的 20% 的容獎,合計起來才有 840。本案根本就不是什麼京華城的容積從 560 暴漲成 840。但是呢,這不分青紅皂白的公審和社會公審,將京華城的容積從 560 暴漲成 840,這樣的煽動輿論變成大家的刻板印象,這樣子的未審先判的攻擊呢,對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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