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回首頁

逐字稿

逐字稿同頁切換閱讀

預設顯示整理後逐字稿;需要回看原始轉錄時,可切回原始逐字稿。

整理後逐字稿

1251 字

就完全否認他跟徐若瑄有任何談過這種捐款的事情。可是我就不理解,為什麼檢察官不去向徐若瑄查證呢?林志郎他在廉政署的偵訊中,否認他有這個捐款五百萬的事情。他很清楚說,柯文哲捐款,他就是捐二十萬,而且還記得說他捐款是兩疊一千元,兩疊一千元鈔票放在一個紅包袋裡面,是用這種方式捐的,說得這麼清楚。結果檢察官的做法是,這個林志郎的筆錄不列入證據清單,然後拿一個無眉壽來說,啊,那個林志郎捐款五百萬這很有可能啦。就這樣子,光是這兩個人,我要請問檢察官,又要怎麼去致緣其說呢?

我們再看 2022 年 11 月 1 號的這群人有四個人,那小省一千五就寫在這裡了。其他的三個人裡面呢,林命群說他是交給邱佩玲,他不是願意捐給民眾黨。柯文哲、黃崇仁是空白的,檢察官自己也說這是空白,沒有捐。其實黃崇仁不但否認捐款,還在筆錄中罵了柯文哲一頓,說他自己要支援民進黨。這些情況都是讓檢察官難以致緣其說,說這個 S2 表是真實的。

那最奇怪的最後一個人就是範尤偉了。113 年 10 月 14 號第一次檢聯去詢問範尤偉的時候,他否認捐五百萬給民眾黨或者柯文哲。但是到了,他是說他向民眾黨是建議可以向一些企業去募款,但是這些企業到底有沒有捐他不知道。可是到了 113 年 11 月 19 號,檢察官林慶元再次詢問他,劈頭就問你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給柯文哲五百萬,就好像是事先都串好了一樣。而範尤偉就說,我家裡隨時放了個五百萬現金,放在那個車子後座,放在一個袋子裡,所以在 2022 年的 9 月或 10 月,從這個地下住家地下室、車子的後座,交給了柯文哲。

那範尤偉這兩次完全不同的說法,發生了什麼事情呢?發生了新聞報導蔡明星透過他捐款五百萬給柯文哲,而蔡明星去打電話去罵範尤偉,說你在搞什麼挖勾。那範尤偉就跑去檢察官林俊元那裡改變說辭。那這個在互動詰問的時候,我們已經也說過,範尤偉這樣子的變化的說辭,使這個 Excel 表的記載更加產生了問題。因為呢,如果說範尤偉最初講的說他沒捐五百萬,那 Excel 表記載就不是事實了;那如果範尤偉改口說是他捐的,而且是他親自交給柯文哲,檢察官又說 Excel 表是柯文哲自己弄出來的表格,那柯文哲如果親自收了範尤偉的五百萬,他幹嘛要在後面記載個蔡明星呢?這不是都是自相矛盾嗎?所以不論哪一種情況,這個 Excel 表的記載內容都是不合邏輯、不是事實,根本不能拿來去推認什麼小省一千五就是事實。

而且我要說的是,當時在偵查中,A137 應碟工作部 Excel 表的內容應該是偵查秘密,根本不應該有任何媒體可以知道啊。而且範尤偉還在互動詰問時說,在第一次偵訊的時候,檢察官沒提到什麼蔡明星,我們看他的筆錄也沒有。他自己互動詰問也說,媒體蔡明星,那他也沒有向媒體說過任何偵訊的內容。但請問,那蔡明星的名字又怎麼跑出去在媒體的報導中呢?因為這樣的事情,結果造成了蔡明星的怒火,還有範尤偉改口。那我請問,如果不是檢察官去洩密,那怎麼會媒體能夠掌握到這個蔡明星這個名字呢?那檢察官這樣子……
結構化資料
{
  "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ase_number":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hunk_filename": "chunk_0026.txt",
  "chunk_index": 26,
  "documents_referenced": [
    "A137 應碟工作部 Excel 表",
    "S2 表(Excel 表格)",
    "林志郎筆錄",
    "範尤偉筆錄(113年10月14日及113年11月19日)"
  ],
  "end_seconds": 7970,
  "keywords": [
    "Excel表",
    "偵查秘密",
    "捐款",
    "洩密",
    "證明力",
    "證詞矛盾"
  ],
  "legal_issues": [
    "檢察官是否洩漏偵查秘密(- 影響證人說詞之公正性)",
    "證人陳述前後矛盾之可信度評估",
    "證據之相互矛盾(自相矛盾之邏輯推論)",
    "證據之真實性與可信度(Excel 表格之證明力)"
  ],
  "legal_issues_raw": [
    "證據之真實性與可信度(Excel 表格之證明力)",
    "證人陳述前後矛盾之可信度評估",
    "檢察官是否洩漏偵查秘密(- 影響證人說詞之公正性)",
    "證據之相互矛盾(自相矛盾之邏輯推論)"
  ],
  "participants": [
    "徐若瑄",
    "林命群",
    "林志郎",
    "柯文哲(涉案對象)",
    "檢察官(被質詢對象)",
    "範尤偉",
    "蔡明星",
    "辯護律師(發言者)",
    "邱佩玲",
    "黃崇仁"
  ],
  "participants_raw": [
    "辯護律師(發言者)",
    "檢察官(被質詢對象)",
    "柯文哲(涉案對象)",
    "林志郎(證人/相關人)",
    "林命群(證人/相關人)",
    "黃崇仁(證人/相關人)",
    "範尤偉(證人/相關人)",
    "蔡明星(相關人)",
    "徐若瑄(相關人)",
    "邱佩玲(相關人)"
  ],
  "phase": "言詞辯論",
  "record_type": "segment",
  "segment_id": "X9M3axM1LIU:chunk_0026",
  "session_date": "2025-12-18",
  "session_id": "X9M3axM1LIU",
  "session_part": "上午",
  "start_seconds": 7670,
  "summary": "辯方針對檢方提出的 Excel 表格(S2 表)真實性提出質疑,指出多位關鍵人物(林志郎、林命群、黃崇仁、範尤偉)的陳述與表格記載不符或存在矛盾。特別針對範尤偉在兩次偵訊中對捐款五百萬的說法截然不同,以及檢察官可能洩漏偵查秘密導致媒體報導並影響證人說詞之問題進行辯論,主張該 Excel 表格不具可信度,不能用以推論「小省一千五」之事實。",
  "video_id": "X9M3axM1LIU",
  "raw_text_key": "text/X9M3axM1LIU/raw/chunk_0026.txt",
  "cleaned_text_key": "text/X9M3axM1LIU/cleaned/chunk_0026.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