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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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顧問,所以說這是我指揮犯罪的原因,能夠指揮犯罪的原因。所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公訴檢察官也很清楚,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不得不維護林建源?還是不曉得,反正為什麼還要在這邊抱團?是不是這樣叫做抱團取暖?我也不懂。還是說,既然箭已經射出去,畫的靶就必須執行徹底,沒有什麼理由、沒有什麼道理,就是非要這樣做,我也不清楚。 百分之二十的獎勵,說起來是京華城已經受了委屈以後的昂貴代價,可是被檢察官形容為一二〇二八四的變形和背圖利。我要說明一下,林金融主導了七二一次都委會,沒收了受保障的一二〇八四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後,京華城終於忍無可忍,在行政訴訟後又提出了陳情。但是這個時候已經是柯市長的第二任任內了,林金融不在了。新的都委會承認京華城受了委屈,更指出京華城容積減縮是不合都市發展的理念,這才有了 109 年的都委會專案會議討論。 即我根本就不認識的這個總工邵琇珮,行政指導京華城,建議京華城參考都市計畫第二十四條,所以希望你用自提細部計畫的變更方式來申請容積獎勵。其實我也要特別說明,邵琇珮跟他下面這一路的公務員,包括他以上的都發局局長,那個叫什麼名字?黃景茂。我以前不但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有沒有在什麼地方見過。我也不知道,那如果一般行賄的話,最起碼要跟他那裡走動,做個公關吧?總要客客氣氣的請他們主持公道,拜託一下吧。我們公司這次交保以後,我調查我們公司所有同仁有沒有人去做這個事,他們跟我講說公司裡面沒去這樣做。可是我就不懂,為什麼他們也要被殃及?真的是想想不到。 後來都是這個,到了七八三次,在這個中間過程呢,當然是一下說什麼要專案小組,一下說什麼回饋不夠了,什麼對價這個不服,不這個回饋的太少了。反正我聽到下面的同事啊,報告了,跟我報告了很多次,反正聽到讓我覺得簡直不可思議。你既然承認我們受了委屈要補償,怎麼還要那麼多的回饋?一直到我這次吃官司以後,我才知道哇,回饋太大。以前那個回饋了之後,我還記得有簽呈到我這邊來,特別簽呈到我這邊來,但是沒有感受到那個簽呈回饋的影響金額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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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顾问所以说这是我指挥犯罪的原因能够指挥犯罪的原因所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公诉检察官也很清楚还为什么会这么是不得不维护林建源还是我不晓得反正为什么还要还在这边抱团是不是这样叫做抱团取软我也不懂还是说只要是既然建鼻射出去画的靶就必须执行彻底没有什么理由没有什么道理就是非要这样做我也不清楚20%的奖励啊说起来是金华城已经受了委屈以后的昂贵代价可是被检察官形容为120284的变形和被图力我要说明一下林金融主导了721次都委会没收了受保障的12084楼栗板面积后金华城终于忍无可忍在行政诉讼后又提出了陈情但是这个时候已经是柯市长的第二任任内了林金融不在了新的都委会承认金华城受了委屈更指出金华城容积减缩是不合都市发展的理念这才有了109年的都委会专案会议讨论即我根本就不认识的这个总工邵琇珮行政指导金华城建议金华城参考都是计划24条所以希望你用自提细部计划的变更方式来申请融金奖励其实我我也要特别说明邵琇珮跟他下面这一路的公务员包括他以上的都花局局长那个叫什么名字黄锦茂我以前不但不认识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也不知道那如果一般行贿的话最起码要跟他那里走动做个公关吧总要刻刻气息的请他们主持公道拜托一下吧我们都我也没有我们公司我这次交保以后我调查我们公司所有同仁有没有人去做这个事他们跟我讲说公司里面的没去这样做可是我就不懂为什么他们也要被淹忘真的是想象不到后来都是这个到了七八三次在这个中间过程呢当然是一下什么要专案小组了一下说什么回馈不够了什么这对价这个不服不这个回馈的太少了反正我听到下面的同事啊报道了讲跟我报告了很多次反正听到让我觉得简直不可思议你既然承认我们受了委屈要补厂怎么还要那么多的回馈一直到我这次吃官司以后我才知道哇回馈太大以前那个回馈了之后我还记得有签到我这边来特别签到我这边来但是我没有感受到那个签成回馈的影响金额这么大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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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被告針對京華城案陳述其立場,主張公司先前因都委會決定而遭受容積減縮之委屈,後於柯文哲市長第二任任內透過都委會專案會議獲得補償。被告強調其並不認識當時提供行政指導的都發局總工邵琇珮及局長黃景茂,否認有行賄或公關行為,並對檢方指控其指揮犯罪及回饋金涉及圖利之說法表達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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