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回首頁逐字稿
逐字稿同頁切換閱讀
預設顯示整理後逐字稿;需要回看原始轉錄時,可切回原始逐字稿。
整理後逐字稿
既然有一位檢察官叫做林俊言,這位檢察官他既然發了行文到醫院,說他要去醫院訊問。審訊期那也自己的內部辦案進行單也寫清楚,就是到醫院要去做訊問,日期就是 113 年 10 月 11 號,時間就是下午 4 點。看到這個行文我就覺得很好奇,人家都病得這麼重了,你是有什麼急事一定要到醫院去做訊問?你不能等身體好一點再去醫院做訊問嗎? 所以我就去調這個筆錄,看了之後我的問號更多了。我發現如果這一次很急,明明約好 4 點要訊問,結果什麼時候開始訊問?下午 6 點 23 分,慢了兩個多小時才訊問,不是很急嗎?結果這筆錄做了多久?只做 3 分鐘,他 6 點 25 分他就結束了。那我就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問題,讓我們的林俊言檢察官要急到去醫院去做訊問?結果筆錄只有一個問題,他說:「沈經經,你對你的案件有沒有什麼陳述?你有沒有什麼話要講?」就這個問題。如果只有這個問題的話,有這麼急到醫院去做訊問嗎? 結果沈經經的回答是:「我要行使緘默權。」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林俊言檢察官到現場是要去逼他認罪的。然後他去威脅他說:「你不要再袒護柯文哲,柯文哲不是好人。」還用他的公司來威脅他說:「如果說你再不好好配合的話,你的公司可能會被抽走,整個財團可能會有問題。」而且林俊言檢察官很聰明,他是一個檢察官,他能做這種事情嗎?他不能做這種事情,這是在逼人家認罪。所以他很聰明的是,他們全程都沒有錄音錄影,不要留下任何證據,這樣最聰明。可是問題是,你沒有留下任何的錄音錄影,那這不就是典型的密室逼供嗎? 我就問,2024 年北檢的檢察官還在玩密室逼供這一招?我坦白講,這是不對的。密室逼供會嚴重影響、侵害被告的司法基本人權,而且他也是嚴重違反我們的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的規定,這是完全不對的。 而且在這個地方我要跟大家講,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更噁心的是什麼?林俊言講過,為什麼不能夠如果他只是要逼供沈經經,為什麼不能讓他身體好一點再逼供?他一定要挑他重病住院的時候去逼供,這是不是一種「趁他病,要他命」的心態?如果是這種心態,那就太噁心了。 可是我跟大家說,最過分的還不是這個。當這件事情被扶上檯面之後,我們的北檢態度是怎麼樣?他力挺林俊言檢察官,他竟然說他沒錄音錄影是正常的,因為他那天去視察,所以不用錄音錄影。然後那天為什麼會做筆錄?視察幹嘛做筆錄?因為是沈經經自己要求要做筆錄,是要講話的。我坦白跟大家講,這就是個謊話。今天沈經經如果自己主動要求要做筆錄的話,他不會說他行使緘默權。如果今天林俊言檢察官是去視察的話,那怎麼這麼剛好?就這麼剛好要做筆錄的裝置都帶在身上,電腦帶著,然後錄音錄影裝置帶著,連書記官都帶著。那你說這個不是謊話不然是什麼? 不是我看不下去而已,他們法務部的長官也看不下去。法務部說:「我做 20 年檢察官,從來沒有看過有人去醫院視察。」有時就可以知道視察這個理由是多爛。再來,連沈經經的室友也看不下去,他說呢,這個密室逼供不是隻有一次,他主動找上媒體,他跟媒體說隔天下個工作日,既然我們的林俊言檢察官又再去了一次,他密室逼供這種遊戲是可以一玩再玩嗎?這不對啊。我坦白講,我當律師十幾年,我從來沒有看過有這麼過分的檢察官,有玩這種密室逼供,還一而再、再而三的檢察官。甚至我很不客氣地說,有林俊言這種檢察官,我們人民還需要敵人嗎?還需要遇到壞人嗎?這是完全不對的。 而且呢,好好,那我們接著講。結果呢,這件事情出來之後,我們地檢署態度怎麼樣?哇,立庭檢察官到底耶,繼續講這種謊話,繼續說那一天其實是去視察,繼續說這是沈經經自己開口要講。甚至呢,連我們今天在庭的工作檢察官廖彥均也是當庭公然講這種謊話,說這是視察啊,是關心沈經經,因為是沈經經自己主導要做筆錄。講這種話能聽嗎?坦白講。 好,等一下我們上一頁。坦白講,我老實說,到底當天是去視察還是去訊問,誰會最清楚?廖彥均檢察官當天有在現場嗎?他沒有在現場啊。那他根本不知道,北檢的長官有在現場嗎?北檢長官也不在現場。那誰會最清楚?那是林俊言本人最清楚。林俊言本人自己都說是去訊問了,他的內部的辦案警察也都說是去訊問的,那還有什麼好說?那為什麼北檢要從上到下這樣子?人家自己都說是訊問了,你在人家後面幫他擦屁股,在人家後面再跟人家說他是視察,他是沒有違法,這樣對嗎? 而且呢,最誇張的是,這一位廖彥均檢察官,這不是明顯公然說謊嗎?明顯公然在幫、在包庇林俊言,明顯公然在誤導社會大眾。結果我們的廖彥均檢察官在前幾天……
原始逐字稿
既然有一位檢察官叫做林俊言檢察官這位檢察官他既然等一下好林俊言檢察官他既然發了行文到醫院說他要去醫院訓問審訊期那也自己的內部的辦案進行單也寫清楚就是到醫院要去做訓問日期就是113年10月11號時間就下午的4點看到這個行文我就覺得很好奇人家都病得這麼重了你是有什麼急事一定要到醫院去做訓問你不能等下身體好一點再去醫院做訓問嗎所以我就去調這個筆錄看了之後我的問號更多了我發現如果這一次很急明明約好4點要訓問結果什麼時候開始訓問下午6點23慢了兩個多小時才訓問不是很急嗎結果這筆錄做了多久只做3分鐘他6點25分他就結束了那我就很好奇到底是什麼樣的問題讓我們的林俊言檢察官要急到去醫院去做訓問結果筆錄只有一個問題他說 沈經經你對你的案件有沒有什麼陳述你有沒有什麼話要講就這個問題如果只有這個問題的話有這麼急到醫院去做訓問嗎結果沈經經的回答是我要行止見墨犬後來我們才發現原來林俊言檢察官到現場是要去逼他認罪的然後他去威脅他說你不要再袒貪柯文哲不是好人還用他的公司來威脅他說如果說你再不好好配合的話你的公司可能會被抽贏根整個財團可能會有問題而且林俊言檢察官很聰明他是一個檢察官他能做這種事情嗎他不能做這種事情這在逼人家認罪所以他很聰明的是他們全程都沒有錄音錄影不要留下任何證據這樣最聰明可是問題是你沒有留下任何的錄音錄影那這不就是典型的密室逼供嗎我就問2024年北檢的檢察官還在玩密室逼供這一招我坦白講這是不對的密室逼供會嚴重的影響侵害被告的司法基本人權而且他也是嚴重的違反我們的刑事訴訟法101條之一的規定這是完全不對的挺善而且在這個地方我要跟大家講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更遏止的是什麼林俊也講過為什麼不能夠如果他只是要逼供沈靜欣為什麼不能讓他身體好一點再逼供他一定要挑他重病住院的時候去逼供他這是不是一種趁他病要他命的心態如果是這種心態那就太惡止了可是我跟大家說最過分的還不是這個當這件事情被扶上檯面之後我們的北檢的態度是怎麼樣他力挺林俊也檢察官他竟然說他沒錄音錄影是正常的因為他那天去視察所以不用錄音錄影然後那天為什麼會做筆錄視察幹嘛做筆錄因為是沈慶京自己要求要做筆錄是要講話的我坦白跟大家講這就是個槓話今天沈慶京如果自己主動要求要做筆錄的話他不會說他行使建默權如果今天林俊也檢察官是去視察的話那怎麼這麼剛好就這麼剛好要做筆錄的設備都帶在身上電腦帶著然後錄音錄影設備帶著連書記官都帶著那你說這個不是幹話不然是什麼不是我看不下去而已他們法務部的長官也看不下去法務部說我做20年檢察官從來沒有看過有人去醫院視察有時就可以知道視察這個理由是多爛再來連陳青青的室友都看不下去他說呢這個密室逼供不是只有一次他主動找上媒體他跟媒體說隔天下個工作日既然我們的林俊也檢察官又再去了一次他密室逼供這種遊戲是可以一玩再玩嗎這不對啊我坦白講我當律師十幾年我從來沒有看過有這麼過分的檢察官有玩這種密室逼供還一而再再而戰的檢察官甚至我很不客氣的說有林俊也這種檢察官我們人民還需要敵人嗎還需要遇到壞人嗎這是完全不對的而且呢好好那我們接著講結果呢這件事情出來之後呢我們地檢所態度怎麼樣哇立庭檢察官到底耶繼續講這種幹話繼續說那一天其實是去視察繼續說這是沈建興自己開口要講甚至呢連我們今天在庭的工作檢察官廖彥均也是當庭公然講這種幹話說這是視察啊是關心沈建基因是沈建興自己主導要做筆錄講這種話能聽嗎坦白講好等一下我們上一頁坦白講我老實說到底當天是去視察還是去訓問誰會最清楚廖彥均檢察官當天有在現場嗎他沒有在現場啊那他根本不知道北檢的長官有在現場嗎北檢長官也不在現場那誰會最清楚那是林俊也本人最清楚林俊也本人自己都說是去訓問了他的內部的幫案警察也都說是去訓問的那還有什麼好說那為什麼北檢要從上到下這樣子人家自己都說是訓問了你在人家那個後面在幫他擦屁股在人家後面再跟人家說他是視察他是沒有違法這樣對嗎而且呢最誇張的是這一位廖彥均檢察官這不是明顯公然說謊嗎明顯公然在幫在包庇林俊言明顯公然在誤導社會大眾結果我們的廖彥均檢察官在前幾天
結構化資料
{
"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ase_number":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hunk_filename": "chunk_0025.txt",
"chunk_index": 25,
"documents_referenced": [
"內部辦案進行單",
"林俊言檢察官之行文(醫院訊問通知)",
"訊問筆錄"
],
"end_seconds": 7675,
"keywords": [
"刑事訴訟法",
"北檢",
"密室逼供",
"緘默權",
"視察",
"錄音錄影"
],
"legal_issues": [
"公務員(檢察官)是否於法庭上公然說謊或誤導",
"密室逼供之爭議",
"檢察官是否濫用職權威脅被告",
"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關於訊問之錄音錄影規定)"
],
"legal_issues_raw": [
"密室逼供之爭議",
"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關於訊問之錄音錄影規定)",
"檢察官是否濫用職權威脅被告",
"公務員(檢察官)是否於法庭上公然說謊或誤導"
],
"participants": [
"廖彥均",
"林俊言",
"沈經經",
"沈經經之室友",
"法務部相關長官",
"辯方律師(發言者)"
],
"participants_raw": [
"辯方律師(發言者)",
"林俊言(檢察官)",
"沈經經(被告)",
"廖彥均(檢察官)",
"法務部相關長官",
"沈經經之室友"
],
"phase": "言詞辯論",
"record_type": "segment",
"segment_id": "sO8SNz7mXis:chunk_0025",
"session_date": "2025-12-17",
"session_id": "sO8SNz7mXis",
"session_part": "下午",
"start_seconds": 7375,
"summary": "辯方律師質疑北檢檢察官林俊言於113年10月11日在醫院對重病住院的被告沈經經進行「密室逼供」。律師指出,林俊言雖以訊問名義行文,但實際筆錄僅3分鐘且被告行使緘默權,質疑其真實目的是透過威脅(提及柯文哲及公司財團)逼供,且全程未錄音錄影,違反刑事訴訟法。針對北檢及檢察官廖彥均辯稱該行為是「視察」且由被告主動要求筆錄之說法,律師認為此為公然說謊且包庇同僚。",
"video_id": "sO8SNz7mXis",
"raw_text_key": "text/sO8SNz7mXis/raw/chunk_0025.txt",
"cleaned_text_key": "text/sO8SNz7mXis/cleaned/chunk_0025.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