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回首頁逐字稿
逐字稿同頁切換閱讀
預設顯示整理後逐字稿;需要回看原始轉錄時,可切回原始逐字稿。
整理後逐字稿
其實捐款協會跟紀惠中根本沒有關係,這兩件事情是分開的。而且捐款是協會的帳戶,根本也不是紀惠中的帳戶。再來呢,紀惠中自己本人,議員的成情的業務,也是跟這個捐款協會,這是兩件事情,這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而且這個協會的創辦人,其實紀惠中說這也不是他,是於雪侯。那於雪侯也是真實存在的人,他是個易經大師,他不僅有開設易經的課程,也有出版相關的書籍。這根本不是講什麼「幽靈抗辯」。人家毒品那邊、毒品交易的幽靈抗辯,都是代號「小王」、「小黃」,根本不會有我們這種真的人民、真的出書的,這怎麼會是幽靈抗辯? 再來呢,這幾個協會真的有做事嗎?他是真的有做事的,是長期在做公益的。他長期做,像華夏協會來說,他長期在關心預政事務,神經今天就多次前往監獄區去演講。他也曾經跟郵輪公司合作,帶了幾個弱勢的小朋友一起出國去日本看世界。再來臺北城市協會,還有定期來辦馬術活動,這個也是在恢復我們好像是旺華當地的一個活動精神之類。然後中華格鬥協會,這個就更厲害了,他有跟體委會合作來共同舉辦國手選拔,所以這個協會肯定也是真的。臺北格鬥協會,他曾經有辦過幾次綜合格鬥協會的職業比賽。中華技擊聯合會,他曾經辦過跆拳道的職業聯賽。所以就可以知道,這幾個協會都是真正存在,也長期做公益的協會。 那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到底還有什麼問題嗎?這就是個捐款。在這個地方我想要再補充的是,其實呢,不管是威京集團旗下公司,威京集團旗下公司就是單純的捐款,不管是他旗下公司或是沈慶京本人,他其實對於捐款之後協會他怎麼運用這個款項,他是完全不知情,他事後也沒有人跟他報告。所以就算這個協會的款項後續有什麼失用的問題、侵佔的問題,其實跟沈慶京本人也根本是沒有關係的。 那不是這樣子嗎?而且呢,我要跟檢察官講的是,政治獻金這一部分,110 年的這兩筆,30 萬、60 萬這兩筆,檢察官說這個是行賄款。可是我們發現,其實呢,威京集團的公司早在 107 年就有做政治獻金的捐贈,20 萬的政治獻金捐贈。所以就可以知道,其實他對應惠中的支援是一個長期的。如果是一個長期的,你怎麼可以說後面的是行賄,前面的是捐款?這樣看起來也好像是不太合理。 而且呢,其實我們實際上支援的這些政治人物的物件,也不是隻有應惠中,也還有其他政治人物。應惠中的部分,最後呢,我要再強調的是,應惠中是用現任議員的身份,他被抓的,他是第一個被抓的現任議員嗎?他不是。那北檢是平常怎麼對待現任議員呢?是怎麼判斷他們的案件有行收賄的問題?我們舉一個例子來看好了,我們來看賴素吾的案子。 賴素吾的案子呢,北檢是怎麼看他有抓到呢?賴素吾跟白手套他們有討論相關行收賄的內容的監聽,議員然後呢,賴素吾本人他一坦承,他確實有收這 100 萬,只是他前面後來還回去。然後他的白手套呢,彭建敏呢,後來有轉到汙點證人。他他至少有這三個證據,才有辦法認定好行收賄事實。那我們這個案子,應惠中有嗎?應惠中是全部都沒有,全部都沒有。表示應惠中的這個行收賄的事實,其實檢察官不止起訴的基礎邏輯有問題,根本也完全沒證據,什麼都沒有證據,整套卷都是空的,我也覺得很離譜。 那再來呢,我們來看最後吳順民的部分。吳順民的部分,檢察官怎麼講?檢察官說他是應惠中的助理,然後呢,他在當助理的期間呢,他有收了造星化工跟頂月公司的錢,所以說這是行賄款,所以認為說這個呢可能有賄賂的問題。 那我們就思考兩個問題就好。他是助理嗎?發現其實他不是,應惠中說他是顧問,吳順民自己說他也是顧問。然後呢,昨天陳思立檢察官論告的時候,拿出吳順民的名片,上面寫的也是顧問。那所以從頭到尾,其實不管是檢察官或檢察官在審理期間,都沒有拿出他不是顧問是助理的任何證據。那如果是這樣,那他就是顧問了。那顧問兼差有問題嗎?顧問兼差沒有問題,你同時在這麼多大公司當顧問,這是常態啊。 那如果兼差沒問題,那我們就要思考下一個問題,你收這些錢是賄賂還是報酬?那怎麼判斷?就是你有幫公司做事嗎?有做事就一定是報酬啊。那你有做事嗎?有。吳順民在造星化工的時候,因為造星化工當時要做不動產開發,他確實是有幫忙給一些專業建議。後來公司還要開發京華城土地的時候,他不只有跟公司固定去做開會,也去李祖元的建築師那邊去做開會,甚至還有修改圖說。所以其實他確實也是有提供顧問服務的。 可是我跟大家說,這個最離譜的是,下證據是吳順民這些錢是有報稅的。是哪一個政治人物?
原始逐字稿
其实捐款协会跟进化成本根本没有关系这两件事情而且捐款是协会的账户根本也不是姻小微的账户那再来呢姻小微自己本人议员的成情的业务也是跟这个捐款协会这是两件事情这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这个协会的创办人其实姻小微说这也不是他是于雪侯那于雪侯也是真实存在的人他是个易经大师他不仅有开设易经的课程也有出版相关的书籍这根本不是讲官讲什么幽灵抗变人家毒品那边毒品交易的幽灵抗变是都是代号小王小黄根本不会有我们这是真的人民的真的出书的这怎么会是幽灵抗变再来呢这几个协会真的有做事吗他是真的有做事的是长期在做公益的他长期做像华夏协会来说他长期在关心预政事务神经今天就多次前往监狱区去演讲他也曾经跟邮轮公司合作带了几个弱势的小朋友一起出国去日本看世界再来台北城市协会还有定期来办马术活动这个也是在恢复我们好像是旺华当地的一个活动精神之类的然后中华格斗协会这个就更厉害了他有跟提委会合作来共同举办国首选拔所以这个协会肯定也是真的台北格斗协会他曾经有办过几次综合格斗协会的职业比赛中华季集联合会他曾经办过跆拳道的职业联赛所以就可以知道这几个协会都是真正存在也长期做公益的协会那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到底还有什么问题吗这就是个捐款在这个地方我想要再补充的是其实呢不管是威京集团旗下公司就是单纯的捐款不管是他旗下公司或是省计金本人他其实对于捐款之后协会他是怎么运用这个款项他是完全不知情他事后也没有人跟他报告所以就算这个协会的款项后续有什么失用的问题侵占的问题其实跟省计金本人也根本是没有关系的那不是这样子吗而且呢我要跟检业讲讲的是政治现金这一块110年的这两笔30 30 60万这两笔检察官说这个是行货款可是我们发现其实呢威京集团的公司早在107年就有做政治现金的捐献20万的政治现金的捐献所以就可以知道其实他对应小微的支持是一个长期的如果是个长期的你怎么可以说后面的是行贿前面的是捐款这样看起来也好像是不太合理而且呢其实我们实际上支持的这些政治人物的对象也不是只有应小微也还有其他政治人物应小微的部分最后呢我要再强调的是应小微是用现任议员的身份他被抓的他是第一个被抓的现任议员吗他不是那北检是平常是怎么对待现任议员呢是怎么判断他们的案件有行收会的问题我们举一个例子来看好了我们来看赖素吾的案子呢北检是怎么看他有抓到呢赖素吾跟白手套他们有讨论相关行收会的内容的监听议员然后呢赖素吾本人他一坦诚他确实有收这100万只是他前面后来还回去然后他的白手套呢彭建敏呢后来有转到污点这个执政他他至少有这三个证据才有办法认定好行收会事实那我们这个案子应小微有吗应小微是全部都没有表示应小微的这个行收会的事实其实检察官不止起诉的基础逻辑有问题根本也完全没证据什么都没有证据整套券都是空的我也觉得很离谱那再来呢我们来看最后吴顺民的部分检察官怎么讲检察官说他是应小微的助理然后呢他在当助理的期间呢他有收了造星化工跟顶月公司的钱所以说这是行贿款所以他认为说这个呢可能有贿赌的问题那我们就思考两个问题就好他是助理吗发现其实他不是应小微说他是顾问吴顺民自己说他也是顾问然后呢昨天陈思立检察官论告的时候拿出吴顺民的名片上面写的也是顾问那所以从头到尾其实不管是眷念或检察官在审理期间都没有拿出他不是顾问是助理的任何证据那如果是这样那他就是顾问了那顾问监察有问题吗顾问监察没有问题你同时在这么多大公司当公司这个常态啊那如果兼差没问题那我们就要思考下一个问题你收这些钱是贿赂还是报酬那怎么判断就是你有帮公司做事吗有做事就一定是报酬啊那你有做事吗有吴顺民在造新化工的时候因为造新化工当时要做不动产开发他确实是有帮忙给一些专业建议领域公司还要开发精华城土地的时候他不只有这公司固定去做开会也去李祖元的建筑师那边去做开会甚至还有修改图书所以其实他确实也是有提供顾问服务的可是我跟大家说这个最离谱的是下证据是吴顺民这些钱是有报税的是哪一个政治人物你这哪一个政治人物你这本人
結構化資料
{
"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ase_number":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chunk_filename": "chunk_0034.txt",
"chunk_index": 34,
"documents_referenced": [
"107年政治獻金紀錄",
"110年政治獻金紀錄",
"吳順民之名片",
"報稅紀錄"
],
"end_seconds": 10330,
"keywords": [
"公益協會",
"吳順民",
"威京集團",
"應惠中",
"收賄",
"政治獻金",
"行賄",
"顧問報酬"
],
"legal_issues": [
"助理與顧問之身分認定及其領薪之合法性",
"協會之真實性(幽靈協會之爭議)",
"行賄與收賄之認定(區分捐款、政治獻金與賄賂)",
"證據充足性(對比其他收賄案件之證據標準)"
],
"legal_issues_raw": [
"行賄與收賄之認定(區分捐款、政治獻金與賄賂)",
"協會之真實性(幽靈協會之爭議)",
"助理與顧問之身分認定及其領薪之合法性",
"證據充足性(對比其他收賄案件之證據標準)"
],
"participants": [
"吳順民",
"應惠中",
"於雪侯",
"檢察官",
"沈慶京/威京集團",
"賴素吾",
"辯護律師(發言者)"
],
"participants_raw": [
"辯護律師(發言者)",
"應惠中(被提及)",
"吳順民(被提及)",
"沈慶京/威京集團(被提及)",
"於雪侯(被提及)",
"檢察官(被提及)",
"賴素吾(被提及)"
],
"phase": "言詞辯論",
"record_type": "segment",
"segment_id": "sO8SNz7mXis:chunk_0034",
"session_date": "2025-12-17",
"session_id": "sO8SNz7mXis",
"session_part": "下午",
"start_seconds": 10030,
"summary": "辯方針對應惠中、吳順民及威京集團涉嫌行賄之指控進行辯護。主張捐款予協會與應惠中個人無關,且相關協會均為真實存在並長期從事公益之組織;強調威京集團對款項用途不知情,且政治獻金屬長期支持而非單次行賄。針對應惠中部分,對比賴素吾案指出本案缺乏監聽、坦承或汙點證人等證據;針對吳順民部分,則主張其身分應為「顧問」而非「助理」,其領取之款項為提供不動產開發專業建議之合法報酬且有報稅紀錄。",
"video_id": "sO8SNz7mXis",
"raw_text_key": "text/sO8SNz7mXis/raw/chunk_0034.txt",
"cleaned_text_key": "text/sO8SNz7mXis/cleaned/chunk_0034.t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