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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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我們這個案子,這個注意事項裡面,它是一種業務處理的方式。第二種是協助下級機關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行使裁量權定頒的注意事項,那種要裁量基準。這個不是這個注意事項,不是裁量基準,不是解釋,所以它絕對不會是圖利罪上面所定義、所界定的那個構成要件裡面的那樣子的法令。 然後我們來看看檢察官主張的意思,大概是說這個好,就算它是我們剛才所講的行政規則,但是呢,因為它已經不管是因為長久下來已經很久了,或者是怎麼樣,它總是會就有所謂的對外效力。那我們來看看,林清聰講大概知道,詳細有詳細內容,我早上沒有說。然後呢,就是林洲民,這是分工嘛,所以這就是什麼失誤處理,但是呢,詳細內容它也不知道。再來問林洲民,你知不知道這個行政規則有存在?不熟悉。所以檢方說會對外發生效力效果。剛剛的兩位,林清聰、林洲民,他們連具體的內容不知道,哪來的長期反覆使用?哪來的造成法律外部效果?哪來的對外發生效力?所以第一個要件上面,這個「處理人民陳情事項注意事項」,它本身就不該當,就不是圖利罪裡面的所謂的那個法令。 接下來,檢方起訴的時候很重要的重點,大概都會從動機出發了,是為了要護航京華城。那我們來看看,究竟當時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遷情研議的一個場景?京華城是歷任多任的市長,這不是從這一任才開始,之前就有了,跟都發局已經有非常多次了。為了這個,就以最近的這一個 120284 的這一節回復的這件事情,他也嘗試了非常多的救濟途徑。剛剛許玉士已經包括過了,至少就有兩個行政訴訟,陳情更是不計其數,臺北市政府也曾經被監察院調查糾正,在本案之前,在本案之前就有了。 所以從都發局來看的話,當時的有一個訴訟,在那個訴訟就是要回復 120284。京華城說想要和解,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這個不和解,這個立場是十分堅決的,也很明確的。但是呢,有什麼樣子的考慮?京華城公司他持續的一直陳情啊,訴求說這個當初這個 107 年這樣子的一個計畫呢,刪除了他的 120284,根本沒有讓他們表示意見的機會。好,所以當時的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那你就送。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透過公開透明程式,因為當初刪掉 120284 才都委會啊,那你們有意見,那就到都委會那邊去講,然後讓各方的意見可以充分的闡述。 好,甚至在這個承辦的相關的公開心裡,可能還有一個小小的盤算,說那個,那就讓讓他到那邊講,講完他就死心了,或者是說讓他至少在法令不要老是一直要去講回復 120284。這是嚴邦論所講,楊智鎮呢也提到了一樣啊,這個簽呈最後有提到,因為那時候在審判中的時候還提示那個公文的時候,他有講說這個簽呈最後提到啊,就是因為各方意見不一,希望在都委會充分討論,所以還跟這個提示的內容要放到簽呈的最後一頁,就是第五點。好,所以從都發局來簽請演義這件事情,我們從這樣子的觀點就可以很清楚知道,都發局他的出發點不是為了要護航京華城。不是,都發局的想法是,原來呢什麼事情你都來找我們,都發局就什麼都要去回?那那就到都委會去講。這件事情當初的決定是在都發局,在都委會那裡決定的,那就到都委會去講。都發局呢,他從一個你要直接的去回應,你你你。
原始逐字稿
我們這個案子這個注意事項裡面它是一種業務處理的方式第二種是協助下級機關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行使裁糧權定頒的注意事項那種要裁糧基準這個不是這個注意事項不是裁糧基準不是解釋所以它絕對不會是圖利罪上面所定義的所界定的那個構成要件裡面的那樣子的法令然後我們來看看檢察官主張的意思大概是說這個好就算它是我們剛才所講的行政規則但是呢因為它已經不管是因為長久下來已經很久了或者是怎麼樣它總是會就有所謂的對外效力那我們來看看您清聰講大概知道詳細有詳細內容我早上沒有說然後呢就是受了與明明前分工這是分工嘛所以這就是什麼失誤處理但是呢詳細內容它也不知道再來問林洲民你知不知道這個行政規則有存在不熟悉所以檢方說會對外發生小力效果剛剛的兩位林清聰 林洲民他們連具體的內容不知道哪來的長期反覆使用哪來的造成法律外部效果哪來的對外發生小力所以第一個要件上面這個處理人民陳情志向的注意事項它本身就不該當就不是圖利罪裡面的所謂的那個法令接下來檢方起訴的時候很重要的重點大概都會從動其實還是動機出發了是為了要護航京華城那我們來看看究竟當時為什麼會有這樣一個遷情研議的一個場景京華城是歷任多任的市長這不是從這一任才開始之前就有了跟都發局已經有非常多次了為了這個就以最近的這一個120284的這一節回復的這件事情他也嘗試了非常多的救濟途徑剛剛許玉士已經包括過了至少就有兩個行政訴訟陳情更是不計其數台北市政府也曾經被監察院調查糾正在本案之前就有了所以從都發局來看的話當時的有一個訴訟在那個訴訟就是要回復120284京華城說想要和解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這個不和解這個立場是十分堅決的也很明確的但是呢有什麼樣子的考慮京華城公司他持續的一直陳情啊訴求說這個當初這個107年這樣子的一個計畫呢刪除了他的120284根本沒有讓他們表示意見的機會好所以當時的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那你就送都發局的想法就是透過公開透明程序因為當初刪掉120284才都委會啊那你們有意見那就到都委會那邊去講然後讓各方的意見可以充分的闡述好甚至在這個承辦的相關的公開心裡可能還有一個小小的盤算說那個那就讓讓他到那邊講講完他就死心了或者是說讓他至少在法令不要老是一直要去講回覆120284這是嚴邦論所講楊智鎮呢也提到了一樣啊這個簽程最後有提到因為那時候在審判中的時候還提示那個公文的時候他有講說這個簽程最後提到啊就是因為各方意見不一希望在都委會充分討論所以還跟這個提示的內容要放到簽程的最後一頁就是第五點好所以從都發局來簽請演義這件事情我們從這樣子的觀點就可以很清楚知道都發局他的出發點不是為了要護航進華城不是都發局的想法是原來呢什麼事情你都來找我們都發局就什麼都要去回那那就到都委會去講這件事情當初的決定是在都發局在都委會那裡決定的那就到都委會去講都發局呢他從一個你要直接的去回應你你你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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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84號文(相關回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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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注意事項)是否構成圖利罪中之「法令」",
"被告之主觀動機是否為圖利京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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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針對本案之爭點進行陳述。首先主張「處理人民陳情事項注意事項」僅為內部業務處理方式,不屬於圖利罪定義中的「法令」,且相關人員對其內容並不熟悉,不存在對外效力。其次,針對檢方指稱之「護航京華城」動機,辯方說明都發局建議將爭議移至都委會討論,係為了讓京華城透過公開透明程序表達意見,並將爭議移轉至決策機關(都委會)處理,而非意圖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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