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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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所以不管是通訊錄,或者是調通訊錄,或是我們看手機裡面的通訊錄,或是通話記錄,或是查裡面的各種通訊軟體,應該早就看出來了。我們沒有看到,所以再加上吳敏軒的傳話,或是他在調查局以及檢方的那邊訊問所說的內容,其實兩邊都不太一致,所以就不是很確定是他的可信性問題,還是他的記憶問題。 但是如果孫丁君的看法是說,他是希望這個服務是什麼呢?對於競選的服務。而李文娟跟孫丁君他們的認知不一樣的地方是,李文娟的認知是,他要開設計顧問費的發票給採封公司。再加上木可公司本來就不管在登記或實際上在執行時,本來就有提供設計顧問或是宣傳顧問等等的營業,所以對他來說,開這樣的發票只是意味著他知道說,有開發票那表示什麼呢?會有收入,那現在收入當然就要什麼呢?提供服務。 那麼而孫丁君呢?他的認知,如果他的證述無誤的話,那他當初的認知是什麼呢?他把錢匯給木可,讓木可去對什麼呢?對競選去提供服務,就是這樣子。那麼可是雙方沒有任何交流,於是孫丁君就以為他已經大功告成了,就功成身退了。而李文娟在那邊乾乾地等,等說,採封公司怎麼還沒有聯絡我,怎麼還沒有告訴我要提供什麼服務,就是這樣子。 那麼,所以真正的謎團可能也許在吳敏軒吧?不過呢,以調查局和檢方那麼高超的問法都問不出來什麼的話,那麼我們大概也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證據可以去找到了。可是呢,我們目前所看到的,看不出來這個款項呢?它是不是具有政治獻金性質?從孫丁君的角度來看,這是不是符合政治獻金的性質呢?我想這是可以討論的。然後因為對他來說,他是要什麼呢?他只是不想直接捐款,但是還是希望贊助。而黃珊珊的認知呢?也是和孫丁君相同,說他只知道是說孫丁君是要去幫柯文哲,然後他想要捐款,就是這樣子。這一點是他雙方有共識的,可是這個共識跟李文娟沒有關係,因為他毫不知情,我也看不出有任何證據證明他知道這是政治獻金,所以他是不是有侵佔的主觀犯意呢?這個我們就不太清楚了。 那麼,或是即使跟侵佔沒有關係,重點是他不知道那是政治獻金,那麼這會影響到什麼呢?影響到他開發票的問題。因為他不知道這是政治獻金,然後呢,他的認知是要對採封公司提供服務。雖然孫丁君希望的是,木可公司是對什麼呢?不管是對於柯文哲,或是對競選團隊提供服務,都是他所樂見的。但是呢,我們的李文娟還是不知道這件事情,因為沒有人告訴他,他只知道要開這個發票。然後呢,他只知道開出去後,那麼接下來他的期待應該是什麼呢?就是看木可什麼時候可以提供服務,就是這樣子而已。 那麼現在呢,就是我們已經知道是他開發票了,然後呢,也收到款項了。然後呢,他開發票呢,就是開設計顧問的發票。那麼他本來就是被告知要開這個發票的,他並沒有任何所謂明知為不實的問題。那麼內部記錄的話,我們來看一下,李文娟呢,實話實說,他所謂開發票的話,他通常是使所謂的不知情的何愛婷去開。然後,那麼,但是,何愛婷不知情,請問李文娟知情嗎?請問到底是依據什麼認為他知情? 然後呢,再來就是李文娟沒有會計專業,他只會記一點流水帳,他的記錄就是記設計顧問費。那麼他記流水帳,那麼公司的日記帳、分類帳要如何去辦呢?很簡單,現在絕大多數的小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呢,都是外包,不管是給記帳士,或是給會計師事務所,就委外處理了。而委外處理的話,很有趣,因為我們在準備程式的辯論中說,這個先收收入後提供服務,這個是非常常見的事情。那麼在會計上可能就會記為預收收入。那檢方呢,就反...
原始逐字稿
所以不管是通帘,或者是调通帘,或是我们看手机里面的通讯录,或是通话记录,或是查里面的各种通讯软体,应该早就看出来了,我们没有看到所以再加上吴敏轩的传话,或是他在调查局以及检方的那边征讯所说的内容,其实两边都不太起来,所以就不是很确定是他的可信性的问题,还是他的记忆问题但是如果孙丁君的看法是说,他是希望这个服务是什么呢?对于竞选的服务,而李文娟跟孙丁君他们的认知不一样的地方是李文娟的认知是,他要开设计顾问费的发票给采封公司,再加上木可公司本来就不管在登记或实际上在执行的时候本来就有提供计顾问或是宣传顾问等等的营业,所以对他来说开这样的发票只是意味着他只是知道说,有开发票那表示什么呢?会有比收入,那现在收入当然就要什么呢?提供服务,那么而孙丁君呢?他的认知,如果他的证数无误的话,那他当初的认知是什么呢?他把权汇给木可,让木可去对什么呢?对竞选去提供服务,就是这样子那么可是双方没有任何的交流,于是孙丁君就以为他已经大功告成了,就功成身退了而李文娟在那边吃吃的等,等说,财富公司怎么还没有联络我,怎么还没有告诉我要提供什么服务,就是这样子那么,所以真正的谜团可能也许在吴敏轩吧?不过呢,以调查局和检方那么高超的问法都问不出来什么的话,那么我们大概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证据可以去找到了可是呢,我们目前所看到的,看不出来这个款项呢?它是不是具有政治现金性质?从无疑的,从孙丁君的观点,这是不是符合政治现金的性质呢?我想这是可以讨论的,然后因为对他来说他是要什么呢?他只是不想直接捐款,但是还是希望赞助,而黄珊珊的认知呢?也是和孙丁君相同,说他只知道是说孙丁君是要去帮柯文哲,然后他想要捐款,就是这样子这一点是他双方有共识的,可是这个共识跟李文娟没有关系,因为他毫不知情我也看不出我任何证据证明他知道这是政治现金所以他是不是有侵占的主观的犯益呢?这个我们就不太清楚了那么,或是即使跟侵占没有关系,重点是他不知道那是政治现金那么这会影响到什么呢?影响到他开发票的问题因为他不知道这是政治现金,然后呢,他的认知是要对采风公司提供服务虽然孙丁君希望的是,BOOK公司是对什么呢?不管是对于柯文哲,或是反对竞选团队提供服务,都是他所乐见的但是呢,我们的李文娟还是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他只知道要开这个发票然后呢,他只知道开出去后,那么接下来他的期待应该是什么呢?就是准看MOOC什么时候可以提供服务,就是这样子而已那么现在呢,就是我们已经知道是他开发票了,然后呢,也收到款项了然后呢,他开发票呢,就是开设计顾问的发票那么他本来就是被告知要开这个发票的他并没有任何所谓叫明知为不识的问题那么内部记录的话,我们来看一下,李文娟呢,说实话,他所谓开发票的话他通常是使所谓的不知情的何爱亭去开然后,那么,但是,何爱亭不知情,请问李文娟知情吗?请问到底是依据什么认为他知情?然后呢,再来就是李文娟没有会计专业他只会记一点流水账,他的记录就是计设计顾问费那么他记流水账,那么公司的日期账、分类账要如何去办呢?很简单现在绝大多数的小企业,就是中小企业呢,都是外包不管是给记账士,或是给会计师事务所,就委外处理了而委外处理的话,很有趣因为我们在准备程序的政治主张说这个先收收入后提供服务,这个是非常常见的事情那么在会计上可能就会记为预收收入那简方呢,就反...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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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_id": "113年度金訴字第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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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s_referenced": [
"公司流水帳/日記帳/分類帳",
"設計顧問費發票",
"調查局及檢方訊問筆錄",
"通訊錄/通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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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不實發票",
"主觀犯意",
"採封公司",
"政治獻金",
"木可公司",
"設計顧問費",
"預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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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_issues": [
"是否具有侵佔罪之主觀犯意",
"是否構成政治獻金法之違法行為",
"是否涉及開立不實發票(偽造文書或稅務違法)",
"款項性質之認定(政治獻金 vs. 設計顧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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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_issues_raw": [
"是否構成政治獻金法之違法行為",
"是否具有侵佔罪之主觀犯意",
"是否涉及開立不實發票(偽造文書或稅務違法)",
"款項性質之認定(政治獻金 vs. 設計顧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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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cipants": [
"何愛婷",
"吳敏軒",
"孫丁君",
"李文娟",
"柯文哲",
"辯護律師(發言者)",
"黃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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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icipants_raw": [
"辯護律師(發言者)",
"李文娟(被告/相關人)",
"孫丁君(相關人)",
"黃珊珊(相關人)",
"吳敏軒(相關人)",
"何愛婷(相關人)",
"柯文哲(提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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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se": "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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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主要討論被告李文娟在涉及政治獻金爭議案件中的主觀認知與責任。辯方主張李文娟僅認為是為採封公司提供設計顧問服務而開發票,對款項是否為政治獻金或其真實用途(贊助柯文哲競選)毫不知情,且其開發票之行為係基於被告知之需求,並無明知不實之意圖。同時提及孫丁君與黃珊珊的認知與李文娟不一致,且討論到公司會計處理(預收收入)之常態,旨在論證李文娟缺乏侵佔之主觀犯意及開立不實發票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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