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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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整體都市政策引導地區發展等等,並定農機獎勵專案集合度。然後他說最後說什麼?他說:「由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以本件系爭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增加農機獎勵專案,針對合性、供應性、對押性的議題討論好。」然後內政部說:「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並無逾越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割槽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他說並沒有逾越。我們看黃色字型就可以,一樣是沒有逾越的。 家園又繼續問了他,用不同方式問同樣一個問題。他說:「那以準用的方式,可不可以引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他說:「以準用方式,分別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有關於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規定,是否合法?有沒有逾越法令規定?」同樣一個問題,已經問了好幾次了。內政部說:「非都市更新不能使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但是都市計畫可以訂定容積獎勵。本案並沒有逾越相關規定。」也就是說,邏輯就很清楚:不是都市更新,本來就不能去用都市更新條例;但是都市計畫可以去引用相關的農機獎勵專案,並無逾越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內政部一樣這樣說。 建範院又說:「有沒有違背都市計畫西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點?」也就是軍院問過那個問題。內政部說:「沒有違背法令,並無逾越臺北市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但我們比較遺憾的事情是,內政部原本這樣子的見解,認為都合法的見解,在 112 年 9 月 13 號約詢會議之後,完全轉向了。約詢的人包括華敬群內政部次長,還有吳信修內政部營建署署長。在這一次的約詢之後,內政部再出了一次意見,就是後來監察院引用內政部意見的部分,就是說規定衛服引用的意見。但是臺北市政府直到 113 年 3 月 19 號回函,都認為本案依法行政,並無不法。這個是臺北市政府回函,並無利益衡量不足與瑕疵情事。本案依法行政,事出有據。 我們不是說內政部不能變更它的見解,但是如果連內政部一開始都會說本案是合法的,為什麼要用明知違背法律的方式來辦?臺北市政府的公務員為什麼跟政治沒有關係嗎?跟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嗎?監察院不理會內政部最初回覆意見,去引用法務局王道會四戶的意見。內政部在次長帶隊約詢之後,他的意見 180 度大轉彎。我們認為顯然是有定見,而且擬定好本案圖利的結論了。這也是為什麼會發生民進黨的議員在選前就公告這個結果的情況。 我們再回到公務員的心聲。昨天檢察官提了很多公務員的心聲,我們來看一下兩位公務員的心聲。公務員說什麼?都發局的公務員跟都委會的公務員,他們對話裡面說的是什麼?他們說:「監察院帶有色眼光,內政部配合演出。」最後一句是什麼?「都是政治操作。」我們希望講官不是其中的一環。本案不是一個明知違法的土地案件,而是一個被政治監察權跟監察權扭曲的行政判斷案件。除了林欽榮,沒有一位到庭的公務員說本案違法。只有公務員大聲地對合議庭說:「絕對合法。」承辦的公務員沒有人認為自己違法,沒有人被指示一定要怎麼做,沒有人認為自己在犯罪。我們只有看到一個比其他單位更加透明公開的臺北市政府。我們只有看到 110 年 6 月以後,都委會的會議,原本本案、原本案、原本案。
原始逐字稿
整體都市政策引導地區發展等等並定農機獎勵項目集合度然後呢 他說 最後說什麼他說 由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以本件系部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增加農機獎勵項目制合力性供應性對押性的議題討論好 然後內政部說綠建築 智慧建築 耐震設計並無逾越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他說並沒有逾越我們看黃色字體就可以了一樣是沒有逾越的家園又繼續問了他用不同方式問同樣一個問題他說 那以準用的方式可不可以引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可不可以呢他說以準用方式分別引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有關於建築 智慧建築 耐震設計等規定是否合法 有沒有逾越法令規定同樣一個問題 已經問了好幾次了內政部說非都市更新不能使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但是都市計畫可以訂定容積獎勵本案並沒有逾越相關規定也就是說 邏輯就很清楚不是都市更新本來就不能去用都市更新條例但是都市計畫可以去引用相關的農機獎勵項目並無逾越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 內政部一樣這樣說建範院又說 有沒有違背都市計畫西部計畫審議原則第八點也就是軍院問過那個問題內政部說沒有違背法令並無逾越 台北市等等相關的規定一樣的但我們比較遺憾的事情是內政部原本這樣子的見解認為都合法的見解在112年的9月13號約巡會議之後 完全轉向了約巡的人包括華敬群 內政部次長還有吳信修引建組署長在這一次的約巡之後內政部再出了一次意見就是後來監察院引用內政部意見的部分就是說規定衛服 引用的意見但是台北市政府直到113年的3月19號回函都認為本案依法行政並無不法這個是台北市政府回函並無利益衡量不足與瑕疵情勢本案依法行政迅速有據我們不是說內政部不能變更它的見解但是如果連內政部一開始都會說本案是合法的為什麼要用明知違背法律的方式來辦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為什麼跟政治沒有關係嗎跟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嗎監察院不理會內政部最初回覆意見去引用法務局王道會四戶的意見內政部在次長帶隊約詢之後他的意見180度的大轉彎我們認為顯然是有定見而且拟定好本案圖立的結論了這也是為什麼會發生民進黨的議員在選前就公告這個結果的情況我們再回到公務員的心聲昨天檢察官提了很多公務員的心聲我們來看一下兩位公務員的心聲公務員說什麼都發局的公務員跟都委會的公務員他們對話裡面說的是什麼他們說監察院帶有色眼光內政部配合演出最後一句是什麼都是政治操作我們希望講官不是其中的一環本案不是一個明知違法的土地案件而是一個被政治監察權跟監察權扭曲的行政判斷案件除了林欽榮沒有一位倒庭的公務員說本案違法只有公務員大聲的對合議庭說絕對合法承辦的公務員沒有人認為自己違法沒有人被指示一定要怎麼做沒有人認為自己在犯罪我們只有看到一個比其他單位更加透明公開的台北市政府我們只有看到110年6月以後都委會的會議原本本案原本案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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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文字討論關於臺北市某項都市計畫容積獎勵案件的合法性爭議。發言者指出,內政部最初認為該案引用相關獎勵規定並無逾越法令,但在112年9月13日約詢會議後,內政部的見解發生180度轉向,導致監察院採取不同結論。發言者質疑此過程涉及政治操作,並強調承辦公務員均認為本案依法行政、絕對合法,認為此案是被政治監察權扭曲的行政判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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