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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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關於 3 月 10 日的便當會,檢方聲稱沈慶京與柯文哲於 109 年 2 月 20 日有行腳會(應為「研議會」或特定會議名稱,依上下文推測為都委會相關會議)的合議,並以此斷言兩人共謀。事實上,從 109 年 4 月 15 日柯文哲先生批示送都委會研議後,中間歷經 109 年 5 月 21 日第 765 次都委會、109 年 6 月 20 日專案小組會議,以及 109 年 6 月 23 日與 7 月 1 日的兩次協調會。在會上,邵琇珮提出建議,依照《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申請農地變更(原轉錄為「農獎」,應為「農地變更」或「容積移轉」等相關法規用語,此處依上下文修正為「申請變更」),隨後於 109 年 7 月 30 日第 768 次都委會否決進華城回復 120284 號案的訴求,表示尊重方案,後續以法定程式辦理。這些過程柯文哲先生根本未參與,檢方亦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此段期間柯文哲先生有參與,或只是部署。 但既然柯文哲先生都沒有參與,沈慶京又如何能與其共謀圖利?請注意,這是從 120284 號案變成依照《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申請變更的轉折。在他們未參與、不知情的狀況下,如何能共謀圖利?又怎會有所謂的「豬牙虎」(應為「朱亞虎」)講的行賄情事?這些事情根本串聯不起來。檢察官所稱的朱亞虎杜撰的「看見沈慶京跟柯文哲會面後走出來笑容滿面」等情節,再拿高等法院見解或最高法院見解來認定,但我要向審判長報告,我們看過那些最高法院判決,都是要有事實基礎才來推論。本案檢察官完全是憑虛構的情節,這些完全不相同。 關於彭振聲部分,他也一再否認圖利。但勘驗發現,在 113 年 9 月 4 日的偵訊中有這樣對話:林俊元檢察官說:「當時應該是不透過,但你做研議,昨天確定過了,這部分就是圖利。」彭振聲則說:「研議也不一定是圖利。」這在《甲 23 卷》第 278 頁記載得很清楚。彭振聲這樣說,當然立即惹火了林俊元,所以他向彭振聲的辯護人說:「辯護人,你們如果要幫當事人爭取權益,這個部分就要請你們確認一下。」彭振聲仍然沒有承認,宋言於(應為「宋言於」或特定人名,依上下文推測為「宋言於」或「宋某」,此處保留原音)去就是圖利。來來往往講了幾遍之後,林俊元火大攤牌說:「我要提醒你,這就是圖利。如果你認為這個你沒犯罪,那我們昨天說的可能都不算數。」這在《甲 23 卷》第 280 頁記載得很清楚。當時彭振聲最後屈服了,但林俊元究竟說了什麼東西,只要彭振聲不認就不算了呢?這兩邊到底有什麼樣的交易?至今沒有答案。但這樣的對話顯示,他一定有一些內幕跟交易。那在交易下取得的自白與事實不相吻合,如何能夠採信? 檢方不會去承認說彭振聲改口認罪是逼供或交易出來的。但若不是逼供或交易所取得,那我們想請問檢察官要怎麼去解釋以下的事實:彭振聲在軍院(應為「本院」)勘驗都委會第 783 次委員會的議事紀錄中,彭振聲自己在法院向法官說:「我主持 113 場都委會,只表決過一次,因為涉及到了問題。我主持會議都是逐一詢問各委員意見,沒有漏……」
原始逐字稿
城会 3月10号的便当会等等来行搜演绎说断言109年2月20号他们两个人沈庆金跟柯文哲一定有行搜会的合议检察官这样的一些说法想象事实上绕开了其实从109年4月15号柯文哲先生批示送都委会研议以后中间又历经了109年5月21号765次都委会109年6月20号专案小组会议还有109年6月23号7月1号的两次应小微的协调会在会上邵琇珮提出了建议依照都记法第24条申请农奖的所谓的法案是然后到109年的7月30号第768次都委会否决进华城回复120284的诉求表示尊重方案是后续以法定程序办理这些过程柯文哲先生根本没有参与检方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段期间柯文哲先生有参与其中或者只是部署的证据但既然柯文哲先生都没有参与沈庆经又如何去跟他共谋而且要图利呢请注意这是从120284变成申请都依照都记法第24条申请农奖这样的一个转折他们都没参与不知道的情况下怎么去共谋和共谋去图利呢怎么又会有所谓的猪牙虎讲的行贿的前进呢这些事情根本就串联不起来检察官说来说去所评的都牙虎杜撰的什么看见沈青金跟柯文哲会面之后走出来笑容满面的这些东西再拿一些高等法院的见解说最高法院的见解说是这样子可以来认定可是我要跟审判长报告我们看过那些最高法院的判决他都是要有事实做基础才来推论的可是本案检察官是完全凭虚构的情节这些完全不相同关于彭振聲的部分呢他也一再否认徒利但勘验发现在113年9月4号的征讯有这样的对话林俊元检察官说当时应该是不通过但你做研议昨天确定过了这部分就是徒利那彭振聲说呢研议也不一定是徒利这个是在《甲23卷》第278页记载的很清楚那彭振聲这样说呢当然就立即惹火了林俊元所以他就向彭振聲的辩护人说辩护人你们如果要帮当事人争取权益这个部分就要请你们确认一下那彭振聲呢仍然没有承认宋言于去就是徒利来来往往的讲了几遍之后林俊元火大摊牌说我要提醒你呢这就是徒利如果你认为这个你没犯罪那我们昨天说的可能都不算数这个在《甲23卷》的280页记载的很清楚那当时当然彭振聲最后屈服了不过林俊元究竟说了什么东西只要彭振聲不认就不算了呢这两边到底有什么样的交易呢至今没有答案但是有这样的对话显示他一定有一些内幕跟交易那交易下的自白与事实不相吻合如何能够采信呢检方啊不会去承认说彭振聲改口认罪是逼供或者交易出来的了但是如果不是逼供或者交易所取得的那我们想请问一下检察官要怎么去解释以下的事实彭振聲在军院勘验督委会第783次委员会的议文彭振聲自己在法院向法官说我主持113场的督委会呢只表决过一次是因为涉及到了问题我主持会议都是逐一询问各委员的意见没有漏 Jos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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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5 次都委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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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方針對檢方指控柯文哲與沈慶京共謀圖利一案提出反駁,主張在關鍵的都委會研議及協調過程中,柯文哲並未參與,且檢方依據之證詞(如朱亞虎之陳述)缺乏事實基礎。同時,辯方質疑彭振聲之自白是在檢察官林俊元的壓力或交易下取得,涉嫌逼供,其自白內容與事實不符,不應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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