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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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樓地板面積的情況。那第六個公訴意旨又指稱,應曉薇跟吳順民是共同施壓都發局,導致專案小組做出有利京華城公司的決議,而且用召開協調會的方式,擬定不法回復這個 120,284 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的這樣子的一個協調內容。 那從都發局 109 年 6 月 20 號第一次的專案小組會議簡報就可以知道,都發局在專案小組開會之前就有建議說,本案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的審議方向。那專案小組會議的逐字稿裡面就詳細檢視後也可以知道,在這個過程中,邵琇珮是以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制度作為一個立論,說明在不同的法規架構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彈性與獎勵的上限。那如果申請人另外有發展構想,可以探討是否能夠循相關制度,尋求具有公益性的措施來提出這樣的調整方案。 那劉玉山委員他有提出說,那是否可在既有方案外,另外尋求方案四、方案五的可能,作為協助基地發展與延續政策精神的這種折中方向。那邵琇珮接著就說,京華城的土地產權單純,如果研議過程形成共識,是可以由土地所有權人按照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的程式,自行提出細部計畫來變更申請。那白仁德召集人是綜合大家的意見來提出建議,申請單位依照委員所提的意見,在於市府都發局研擬依法可行的適當補救方案之後,提到大會研議的結論。 那在這個會議的過程,應曉薇根本沒有出席,也沒有參與任何都發局簡報製作的這個討論,不可能對會議討論的方向跟結論施加影響,或者是左右委員的專業判斷。然後邵琇珮在審理當中被問到說,你當天在專案小組會議發言所說的這個建議,是應曉薇跟你提出要求的嗎?邵琇珮也回答說不是。 那應曉薇去指定劉秀玲跟邵琇珮參與 109 年 6 月 23 號還有 7 月 1 號的這個協調會,是因為邵琇珮當時是都發局的總工程師,在專案小組會議提出可以參考都市更新制度及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的這個都發局的幕僚;那劉秀玲呢,他本來就是熟悉全案脈絡的都委會的執行秘書,請他們兩個人列席協調會,是可以及時回復申請人的疑議,可以協助申請人充分了解都發局跟都委會的立場跟審查的方向,這是行政指導過程中是合理而且也必要的安排。 那邵琇珮就 109 年 6 月跟 7 月的協調會過程,他也證稱說應曉薇並沒有施壓。當時候有問他說,6 月 20 號你提出意見,包含在協調會提出的建議,當時有何壓力嗎?他說沒有壓力。然後這兩次的協調會,應曉薇有沒有對你講話口氣用不禮貌的字句或不禮貌的言辭?他也說沒有。 那邵琇珮在偵查中筆錄錄音錄影的逐字稿,他也有去提到,就是他有去,就是在檢察官有問他說,不是,我的意思是說你應該有可能就是照道理來說,我們現在雖然這樣說了嘛,對不對?那議員的要求後來會去想想,我當天說的太急了,不太對,因為在議員的壓力下我還是必須要這樣子做,有這樣子的一個情況下嘛,有這樣子的一個情況嗎?當時候的偵查檢察官還特別問邵琇珮說,你是不是在議員的壓力之下,你才要去提出這樣子的一個建議?那邵琇珮當時也就很明確地說沒有,當天沒有這樣子的一個狀況。 京華城公司詞,是依照都市計畫法第 24 條自提細部計畫方式來申請容積獎勵,這本來就是都發局在 109 年 6 月 20 號的會議上主動提出的,然後在專案小組會議也被列為一個可供研議的一個方向。那應曉薇去召開 109 年 6 月還有 7 月協調會的。
原始逐字稿
楼地板面积的情况那第六个公诉议指又说应小微跟吴顺敏是共同施压都发局导致专案小组做出有力金华城公司的决议而且用召开协调会的方式拟定不法回复这个120284楼地板面积的这样子的一个协调内容那从都发局109年6月20号第一次的专案小组会议简报就可以知道都发局在专案小组开会之前就有建议说本案可以依照都市计划法第24条自提系部计划申请容金奖励的审议方向那专案小组会议的逐质稿里面就详细检视后也可以知道在这个过程当中邵琇珮是以都市更新容金奖励制度作为一个立事哦说明在不同的法规架构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弹性与奖励的上限了那如果申请人另外有发展构想可以探讨是否能够寻相关制度寻求具有公益性的措施来提出这样的调整方案了那刘玉山委员他有提出说那是否可在既有方案外哦另外寻求方案四方案五的可能哦作为协助基地发展与延续政策精神的这种折中方向哦那邵琇珮接着就说哦金华城的土地产权单纯哦如果研议过程形成共识哦是可以由都土地所有权人按照都市计划法第24条的程序哦自行提出细部计划来变更申请哦那白人得召集人是综合大家的意见来提出哦建议申请单位依照委员所提的意见哦在于市府都发局研拟依法可行的适当捕救方案之后提到大会研议的结论哦那在这个会议的过程哦應曉薇根本没有出席也没有参与任何都发局简报制作的这个讨论哦不可能对会议讨论的方向跟结论哦施加影响或者是左右委员的专业判断哦然后邵琇珮在审理当中被问到说你当天在专案小组会议发言所说的这个建议是應曉薇跟你提出要求的吗邵琇珮也回答说不是哦那應曉薇去指定刘秀玲哦跟邵琇珮哦参与109年6月23号6月23号还有7月1号的这个协调会哦是因为邵琇珮当时是都发局的总工程师哦在专案小组会议提出可以参考都市更新制度及都市计划法第24条自提系部计划的这个都委都发局的这个幕僚哦那刘秀玲呢他本来就是熟悉全案脉络的都委会的执行秘书哦请他们两个人列席协调会哦是可以及时回复成型人的遗议哦可以协助成型人充分了解都发局跟都委会的立场跟审查的方向哦这是行政指导过程当中是合理而且也必要的安排哦那邵琇珮就109年6月跟7月的协调会过程哦他也证称说應曉薇并没有施压哦当时候有问他说6月20号你提出现意哦包含在协调会提出的建议当时有何压力吗他说没有压力哦然后这两次的协调会應曉薇有没有对你讲话口气用不礼貌的字句或是不礼貌的言辞哦他也说没有那邵琇珮在侦查中笔录录音录影的一文竹字稿他也有去提到就是他有去就是在检察官有问他说不是哦我的意思是说你应该有可能就是照道理来说我们现在虽然这样说了嘛对不对那议员的要求后来会去想想我当天说的太急了不太对因为在议员的压力下我还是必须要这样子做有这样子的一个情况下嘛有这样子的一个情况吗当时候的侦查检察官还特别问邵琇珮说你是不是在议员的压力之下你才要去提出这样子的一个建议哦那邵琇珮当时也就很明确的说没有哦当天没有这样子的一个状况精华成功词哦是依照都市计划法第24条自提细部计划方式来申请容积奖励哦这本来就是都发局在109年6月20号的会议上主动提出的然后在专案小组会议也被列为一个可供研议的一个方向哦那应小微去召开109年6月还有7月协调会的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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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文字針對京華城案中,關於應曉薇與吳順民是否施壓都發局導致不法回復樓地板面積之指控進行辯護。內容強調都發局在專案小組會議前已建議可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且邵琇珮等委員之建議係基於專業判斷與法規彈性,而非受應曉薇指示或壓力。同時說明應曉薇召開協調會並指派邵琇珮、劉秀玲參與,係屬行政指導之合理安排,且邵琇珮在偵查筆錄中明確否認受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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