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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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怎麼重新恢復他的社會信任度,這才是我們從今天起要開始想的。就平常心辦就好了,為什麼搞成這個樣子?好啦,因為這個是公開的,有些替別人求情的話,我最後陳述再跟法官講。好,以上。現在時間是兩點四十九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庭十分鐘,後續再由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答辯。休庭十分鐘。 現在時間是下午三點零七分。以下請被告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為答辯。後來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三,有關於被告柯文哲涉嫌公益侵佔還有背信的部分,為事實及法律上的答辯。好,辯護人請。謝謝。陳述,陸正義律師為柯文哲涉嫌公益侵佔及背信部分,就事實及法律部分為辯護。 好,大家看一下這個照片。左邊這張照片,是柯文哲在擔任臺北市長期間,每天搭公車上班的照片;右邊這張,是在卸任臺北市長之後,每天騎腳踏車通勤的照片。這是他在任職臺北市長期間,每天在辦公室努力辦公的照片。這是柯文哲一個生活簡樸且認真工作的人,也是一般人眼中的柯文哲。 但是檢察官呢?這是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這是從起訴書中揭露的:第一個是關於涉嫌公益侵佔周王美文等人六百萬元求刑,尤其徒刑五年;利用木可公司公益侵佔政治現金六百二十三點四萬元,求刑有期徒刑六年;挪用重瓢基金會八百二十萬一千零九十五元,求刑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從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似乎是為了侵吞公款無所不用其極的人。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檢察官的證據到底在哪裡? 我們把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做了一個圓餅圖。針對政治現金的部分,有代付顧林非的薪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借肖像權授權金、侵佔柯文哲政治現金專戶的一千五百萬元,還有政治現金剩餘款一百萬元投資秋富生自媒體,還有侵佔 KB 秀的演唱會收入門票,侵佔了採封情資三百萬元,還有侵佔周廣美文的民眾黨政治現金六百萬元。這些部分都是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 那檢方說政治現金是國家的,檢方也說政治現金柯文哲用政治現金剩餘款就涉嫌侵佔,柯文哲掌控木可公司就是侵佔政治現金。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有幾個前提問題,我們必須要先釐清。這個其實在昨天檢察官論告裡面,其實一直都在迴避,沒有直接面對跟說明的部分。就是第一個:政治現金是刑法侵佔罪規定的「他人之物」嗎?第二個:柯文哲有將政治現金「據為己有」,也就是法條規定的「易持有為所有」嗎?第三:為什麼錢進木可公司就等於柯文哲侵佔呢? 昨天檢察官在論告的時候說,民眾黨的錢不是柯文哲的錢,同樣的木可公司的錢也不是柯文哲的錢。那既然如此,為什麼錢會進木可公司就等同於柯文哲侵佔?這是辯護人無法理解的問題。我們現在接下來一個來看,政治現金是不是他人之物?這攸關本案的侵佔。
原始逐字稿
怎麼重新恢復他的社會信任度這才是我們從今天起要開始想的就平常心辦就好了為什麼搞成這個樣子好啦 因為這個是公開的有些替別人求情的話我最後陳述再跟法官講好 以上現在時間是2點49分我們轉譯還有公開播送都暫停休停10分鐘後續再由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答辯休停10分鐘現在時間是下午3點07分以下請被告柯文哲先生的辯護人續行為被告為答辯後來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3有關於被告柯文哲背數公益侵占還有背信的部分為事實及法律上的答辯好 辯護人請謝謝陳述長陸正義律師為柯文哲社犯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事實及法律部分為辯護好大家看一下這個照片左邊這張照片是柯文哲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每天搭公車上班的照片右邊這張是在卸任台北市長之後每天騎腳踏車通勤的照片這是他在任職台北市長期間每天在辦公室努力辦公的照片這是柯文哲一個生活簡樸且認真工作的人也是一般人眼中的柯文哲但是檢察官呢?這是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這是從起訴書中揭露的第一個是關於社犯公益侵占周王美文等人600萬求刑尤其徒刑5年利用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現金6234萬求刑有期徒刑6年挪用重瓢基金會8271095元求刑有期徒刑2年6個月從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檢察官眼中的柯文哲似乎是為了侵吞公款無所不用其極的人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檢察官的證據到底在哪裡?我們把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做了一個圓柄圖針對政治現金的部分有代付顧林非的薪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借肖像權授權金侵占柯文哲政治現金專戶的1500萬還有政治現金剩餘款100萬投資秋富生自媒體還有侵占KB秀的演唱會收入門票侵占了采封情資300萬還有侵占周廣美文的民眾黨政治現金600萬這些部分都是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那檢方說政治現金是國家的檢方也說政治現金柯文哲用政治現金剩餘款就涉嫌侵占柯文哲掌控木可公司就是侵占政治現金但真的是這樣嗎?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有幾個前提問題我們必須要先釐清這個其實在昨天檢察官論告裡面其實一直都在迴避沒有直接面對跟說明的部分就是第一個政治現金是刑法侵占罪規定的他人之物嗎?第二個柯文哲有將政治現金據為己有也就是法條規定的亦持有為所有嗎?第三為什麼錢進木可公司就等於柯文哲侵占呢?昨天檢察官在論告的時候說民眾黨的錢不是柯文哲的錢同樣的木可公司的錢也不是柯文哲的錢那既然如此為什麼錢會進木可公司就等同於柯文哲侵占這是辯護人無法理解的問題我們現在接下來一個來看政治現金是不是他人之物?這攸關本案的侵占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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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可公司",
"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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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獻金是否屬於刑法侵佔罪定義之「他人之物」",
"被告之行為是否構成「易持有為所有」之侵佔主觀意圖",
"資金進入木可公司是否等同於被告個人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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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本段逐字稿記錄了被告柯文哲之辯護人陸正義律師針對起訴書中涉嫌公益侵佔及背信之指控進行答辯。辯護人首先透過照片呈現柯文哲生活簡樸之形象,隨後針對檢方指控之多項侵佔金額(包含政治獻金、木可公司、周廣美文等款項)提出質疑,並就政治獻金是否屬於法律定義之「他人之物」以及是否構成「易持有為所有」之侵佔行為提出法律爭點,質疑檢方邏輯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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