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法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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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後逐字稿
商話家福活動,他這個部分都有接觸跟接洽。那擔任董事長跟執行長的李文宗是怎麼說?他說基金會就是在做公益活動。所以從剛剛的證述裡面,不管是主任周榆修、或者是董事長兼執行長李文宗、或者是專員鄭佑翰,都證明基金會就是在做公益。那柯文哲呢?柯文哲他是什麼角色?他是代言人的角色。就像周榆修講,他就是一個代言人,就是一個招牌。那李文宗也說,基金會因為透過柯文哲協助參與曝光,可以讓更多人注意到眾望基金會,然後對這個從事公益會有所幫助。所以基金會跟競選活動之間其實是相輔相成的。所以以眾望基金會來講,柯文哲的競選活動有包含公益活動,所以會邀請柯文哲來參加。那進總進辦這邊來講,他們本身也會有公益活動,所以眾望基金會的部分員工也會參與。所以在這過程當中,基本上就是一個魚幫水、水幫魚,相輔相成的過程,一起來參與跟推廣公益活動。 所以做個小結,剛剛提到的鄭佑翰、李文宗、周榆修,都作證稱基金會確實做了很多的公益活動。那基金會請員工也就是要從事這些張誠設立的公益活動,沒有違背任務的行為。那柯文哲本身呢?他因為相關活動都跟公益相關,所以基金會也會參與,他也會藉此來增加基金會的曝光度。這兩個是相輔相成的。最後,柯文哲在基金會當中就只是代言人的角色,他沒有參與基金會的運作,也沒有受基金會委任處理事務,並沒有背信於眾望基金會。 那石方這邊可以帶修題嗎?還是是可以繼續?因為現在進行還不到 40 分鐘。不好意思,好,那到這邊就以上的辯護就到這邊。那接下來有一些結論跟結局的部份,想跟審判長及合議庭報告。我想大家還記得在去年 12 月 26 號的時候,也就是在本案起訴之後的第一次結押庭,那林俊元檢察官曾經告訴大家:「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請各位相信證據。」那檢察官既然代表國家,我們理當相信檢察官,當然更要相信證據。但是在去年,檢察官指揮聯政署調查局,動用龐大的人力物力,鋪天蓋地地進行大規模的搜尋、扣押,還有傳訊的上百人調查之後,再深壓起訴柯文哲等人。我們想,以這樣偵辦的規模還有強度,理當應該建立在明確的犯罪事實的基礎上。 但是起訴之後,辯護人閱卷卻赫然發現,檢察官起訴柯文哲公益侵佔,雖然在起訴書用了無比的篇幅,詳述政治獻金的法制、政治獻金的規範原由及目的,但是卻連最基本、最關鍵的問題,也就是「政治獻金到底是不是他人之物」這個攸關被告柯文哲會不會成立侵佔罪的構成要件,竟然完全沒有交代就起訴了。當國家動用如此龐大的資源進行刑事追訴,但是到今天卻連最基本、最關鍵的構成要件的定義都說不出來。我們不禁懷疑,這樣的起訴憑藉的究竟是證據,還是檢方早已預設的立場與偏見? 用政治獻金剩餘款來付進總員工薪水,內政部函示說可以,調查局職務報告說並無違法,甚至最高行政法院跟監察院都認為,捐款人捐贈政治獻金給政黨或擬參選人,政治獻金的所有權就是政黨或擬參選人的,並不是侵佔罪所規定的「他人之物」。但是檢察官卻還硬要起訴!用政治獻金剩餘款 100 萬付給邱復森,是不是投資券裡面有契約書、企劃書?連邱復森都說,柯文哲找他對於原本……
原始逐字稿
商話家福活動他這個部分都有接觸跟接洽那擔任董事長跟執行長的李文宗是怎麼說他說基金會就是在做公益活動所以從剛剛的證述裡面不管是主任周榆修或者是董事長兼執行長李文宗或者是專員鄭佑翰都證明基金會就是在做公益那柯文哲呢柯文哲他是什麼角色他是代言人的角色就像周榆修講他就是一個代言人就是一個招牌那李文宗也說基金會因為透過柯文哲協助參與曝光可以讓更多人注意到眾望基金會然後對這個做從事公益會有所幫助所以基金會跟競選活動之間其實是相符相成的所以以眾望基金會來講柯文哲的競選活動有包含公益活動所以會邀請柯文哲來參加那進總進辦這邊來講他們本身也會有公益活動所以眾望基金會的部分員工也會參與所以在這過程當中基本上就是一個魚幫水水幫魚相輔相成的過程一起來參與跟推廣公益活動所以做個小節所以剛剛提到的鄭佑翰李文宗周餘修都作證正稱基金會確實做了很多的公益活動那基金會請員工也就是要從事這些張誠設立的公益活動沒有違背任務的行為那柯文哲本身呢他因為相關活動都跟公益相關所以基金會也會參與他也會藉此來增加基金會的曝光度這兩個是相輔相成的最後柯文哲在基金會當中就只是代言人的角色他沒有參與基金會的運作也沒有受基金會委任處理事務並沒有背信於眾望基金會那石方這邊可以帶修題嗎還是是可以繼續因為現在進行還不到40分鐘不好意思好那到這邊就以上的辯護就到這邊那接下來有一些結論跟結局的部分想跟審判長及合議庭報告我想大家還記得在去年12月26號的時候也就是在本案起訴之後的第一次結押庭那林俊元檢察官曾經告訴大家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請各位相信證據那檢察官既然代表國家我們理當相信檢察官當然更要相信證據但是在去年檢察官指揮聯政署調查局動用龐大的人力物力鋪天蓋地的進行大規模的搜索扣押還有傳訊的上百人調查之後再深壓起訴柯文哲等人我們想以這樣偵辦的規模還有強度理當應該建立在明確的犯罪事實的基礎上但是起訴之後辯護人月婉卷卻赫然發現檢察官起訴柯文哲公益侵佔雖然在起訴書用了無業的篇幅暗訴政治獻金的法制政治獻金的規範原由及目的但是確連最基本最關鍵的問題也就是政治獻金到底是不是他人之物這個攸關被告柯文哲會不會成立侵占罪的構成要件竟然完全沒有交代就起訴了當國家動用如此龐大的資源進行行事追訴但是到今天卻連最基本最關鍵的構成要件的定義都說不出來我們不禁懷疑這樣的起訴憑藉的究竟是證據還是檢方早已預設的立場與偏見用政治現金剩餘款來付進總員工薪水內政部韓氏說可以調查局職務報告說並無違法甚至最高行政法院跟監察院都認為捐款人捐贈政治現金給政黨或擬參選人政治現金的所有權就是政黨或擬參選人的並不是侵占罪所規定的他人之物但是檢察官卻還硬要起訴!用政治現金剩餘款100萬付給邱夫森是不是投資券裡面有契約書企劃書連邱夫森都說柯文哲找他對於原本原
結構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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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辯護律師針對柯文哲被指控公益侵佔一案進行辯護。律師主張眾望基金會確實從事公益活動,且柯文哲僅擔任代言人角色,未參與基金會運作或受委任處理事務,不存在背信行為。此外,律師質疑檢方在起訴書中未能證明政治獻金屬於「他人之物」,且引用內政部、調查局及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主張政治獻金所有權屬於受贈人,不構成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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